法律调查报告

时间:2024-07-02 15:05:41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法律调查报告

  在现实生活中,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报告根据用途的不同也有着不同的类型。为了让您不再为写报告头疼,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法律调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法律调查报告

法律调查报告1

  一、 调查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目的和意图

  当前我国已进入了法治社会的时代,农民法律意识的强弱,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我过民主法治建设的进程,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笔者是东营市东营区龙居镇的一名大学生村官,自工作半年多来,越来越感觉到普及法律在农村的重要性。有两件事情对笔者触动很大,也是笔者联合其他县区的法律、法学硕士村官成立东营村官普法联盟,开展这次普法调查的原因。

  第一件事是笔者所在的银王村一位女性村民,名叫王如芹,在去她家走访调查时了解到,她已经有两年多没有下地走路了。原因是两年前发生了一起车祸导致其腿部骨折,因为法律知识的缺乏,在没有去医院检查的情况下,肇事者仅赔偿1000元钱就与其达成协议私了,而且签了赔偿协议,承诺不再追究肇事者责任。结果后来延误治疗,导致腿骨已经错位,加之证据缺失,现在已经无法再找肇事者索要后续赔偿。

  笔者所在的银王村并不很大,仅有13名党员,但是在今年农村党员冬训期间,人数却变成了12人。笔者通过去镇纪委查询核实得知,党员王少朋因犯非法拘禁罪而受到刑法处罚,东营区纪委依党纪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这就是给笔者触动的第二件事。农村党员相对来说文化素质、法律意识都应该比较强,尤其是对于王少朋这种受过多年教育的年轻复员退伍军人来说,做这种触犯党纪国法的事情更是很不应该的。

  于是笔者决定联合其他县区的法律专业的村官,组成一个义务普法联盟,力求尽自己的微薄之力加强和增进农民的法律意识,使其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减少违法案件的发生,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开展此次问卷调查,是希望通过对东营市不同县、区,不同乡、镇、村的农民进行抽样,了解现今农民的法律意识状况,以便后期有针对性的开展农民普法讲座和“护航青少年,送法进校园”活动。

  二、调查对象和调查地

  调查对象分别是东营区龙居镇、牛庄镇、胜园街道,广饶县陈官镇、大码头镇,利津凤凰城街道等70多个村在农村生活的居民,被调查的人员大概在18—65岁之间,针对老年人、中年人、务工青年人以及在读青少年四个年龄层分为四个小组,文化程度在小学至本科之间,无文盲。

  三、调查的程序和方法

  本次调查以调查问卷形式为主,非结构式访问的方式为辅。因为考虑到本次调查问卷的调查对象主要都是农村居民,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所以,尽可能做到浅显易懂。这次的问卷调查共发问卷600份,其中龙居镇300份,牛庄镇60份,胜园街道60份,大码头镇60份,陈官镇60份,凤凰城街道60份。问卷发放时主要采用在党员会议上集中发放问卷和去村里入户走访发放问卷两种方式,尽量注意广泛采样,注重年龄、性别的均衡。在发出的600份问卷中,回收率为85 %,其中有效率为82% ,性别、年龄、职业等分布较为平衡。由此可见,此次调查的结果真实可信,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全面性。

  四、调查问卷的基本情况统计

  1、您的性别是(1)男——56% (2)女——44%

  2、您的年龄在(1)25岁以下——18.4%(2)26—35岁——19.5%(3)36—45岁——22.8%(4)46—55岁以上——24.1%(5)56岁以上——15.2%

  3、您的文化程度是(1)不识字——0%(2)小学——24%(3)初中——39%(4)高中——21%(5)大专以上——17%

  4、您的政治面貌是(1)中共党员——54%(2)共青团员——2%(3)群众——44%

  5、您的职业是(1)农村干部——12%(2)乡镇企业工人或进城工人——25%(3)务农——43%(4)商业和手工业——17%(5)私营企业主或乡镇企业管理者——2%(6)其他 ——1%

  6、您是通过什么方式获得法律知识的?

  (1)广播电视报纸——68% (2)日常工作或生产——11%

  (3)普法宣传学习 ——15%(4)听别人说的——5%

  (5)其他——1%

  7、您认为自己的法律意识?

  (1)很强——11% (2)有待提高——89% (3)淡薄——0%

  (4)说不清——0%

  8、您认为村民委员会是?

  (1)乡镇政府的下级行政机关——45%(2)农村经济组织——2%(3)群众性自治组织——11%(4)村党支部的执行机关——40%(5)不知道——2%

  9、您认为法律是用来(可多选)

  (1)管老百姓——35%(2)管理国家——66%(3)管干部——52%(4)惩罚犯罪——80%(5)其它——0%

  10、您是否关注过十八届四中全会?

  (1)关注过——100% (2)完全没有关注——0%

  11、此次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会议主题是?

  (1)依法治国——98%(2)依德治国——2%

  12、生活中往往有“人情大于国法”的现象,您的看法是

  (1)对——0% (2)不对——100%(3)不完全对,看情况而定——0%

  13、您认为法律对于您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作用怎么样?

  (1)非常重要——83%(2)比较重要——12%(3)重要——5%(4)不清楚——0%

  14、当您和本村的人发生经济纠纷时,首先想到找

  (1)乡村干部——73%(2)亲朋好友——4%(3)法庭、法律服务所——23%

  15、您认为下列行为合法吗?

  ㈠某人因对方欠债不还而抢占对方家的黄牛,并宣称以此抵债

  (1)合法——0%(2)不合法——42%(3)有道理但不合法——57.999%(4)说不清楚——0.001%

  ㈡某人在家经常打骂妻子

  (1)合法——0% (2)不合法——99.998%(3)有道理但不合法——0%(4)说不清楚 ——0.002%

  ㈢某位家长不准出嫁的女儿继承财产

  (1)合法——0%(2)不合法——100%(3)有道理但不合法(4)说不清楚——0%

  16、如果您发现有一位家属有犯罪嫌疑,您会劝他自首吗?

  (1)坚决劝——96%(2)可能劝——3.998%(3)不劝告,为其保密——0%(4)说不清楚——0.002%

  17、当您自己或他人的权利受到侵害时,您想过起诉吗?

  (1)立即想——98% (2)有时想——2% (3)不怎么想——0% (4)说不清楚 ——0%

  18、假如您抓住了偷自己东西的人,您怎样处置他?

  (1)送派出所——88%(2)交给村干部——11%(3)痛打解恨——0%(4)赔钱了事——1%

  19、您认为要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下列哪些因素最为重要(可多选) (1)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78%(2)加快农村经济发展——30%(3)加强立法——26% (4)加强农村执法和司法——47%(5)深入普法——96%(6)健全、落实村民自治——11%(7)其他——0%

  20、请写出您知道的我国重要的法律。(按出现次序多少排序)

  宪法、刑法、民法、劳动法、婚姻法、土地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交通安全法、行政法、公司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法等。

  五、调查问卷的结果分析

  根据调查问卷的结果和就一些调查问卷的内容和村民交流,笔者大致归纳出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法律知识欠缺,农民法律知识水平有待提高。

  从调查结果来看,绝大部分农民对于法律的态度正确,而且有提升自己法律意识的愿望。从调查结果中也不难看出,很多人对一些根本的法律有所了解,比如绝大多数农民知道打骂妻子是犯法,知道不准出嫁的女儿继承财产是犯法,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应该起诉,抓住小偷应该送交派出所。这说明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农民的法律知识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由于加之大多数农民的受教育程度不高,获取法律知识的渠道比较狭窄,加上有些普法宣传流于形式,农民系统、有条理的学习法律法规的机会并不多,基本上靠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介来学习,对法律知识的认知仍停留在浅层次的感性认识上。所以在村“两委”刚刚换届完成的大环境下,依然有90%左右的'农民不明白村民委员会到底是什么性质的组织。

  第二,农民权利意识较为淡薄,不擅利用法律手段维权。

  80%左右的农民认为法律是用来惩罚和制裁违法犯罪的工具,其次是用来管理国家和干部的,只有35%的农民认为法律是用来管老百姓的。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多数农民忽视了法律保障权利这一功能,主体意识模糊,权利意识淡薄。不少农民在其权利和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或不知道已受到侵害,或虽已知道却一味忍让,不敢抗争,缺乏维护自己权利的意识,更不会利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

  第三,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较为普及,但法律在农村的地位仍需提高。

  问卷结果显示,全部的被调查对象都或多或少关注过十八届四中全会,其中绝大多数农民了解此次会议主题为“依法治国”,只有2%的选择了“依法治国”和“依德治国”。这反映出宣讲四中全会精神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农民仅仅了解还远远不够,关键是内化为潜意识的行动。法治社会要求法律至上,具有最大的权威和最高的效力。然而出现了在有经济纠纷时,有70%以上的农民选择找村干部协调解决,而不是寻找司法机构的帮助这样的情况。这说明法律的权威还没有完全树立,私了还是农村比较重要的解决矛盾和纠纷的方式。

  第四,法律基础知识薄弱成为制约农民法律素质提高的瓶颈。

  从调查问卷最后一题来看,农民掌握法律法规的数量明显不足,只有20%左右的问卷写了三种以上的法律,有50%多的问卷没有回答这一题,30%左右的问卷仅写了1~3种法律。综合来看,农民对内容有大致了解的法律法规在10种以下,对不同类别的法律法规认知水平不均衡且带有明显的选择性。法律认知不足将严重影响到法律权威树立、法律的遵守和运用, 有96%的农民认为深入普法是提高自身法律意识重要因素,这也反映了在农村普法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六、对下一步农村普法工作的几点想法。

  第一,破解形式主义普法问题,探索农村普法教育新模式。

  我国目前的普法教育主要依靠政府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全社会的法律宣传教育,这种自上而下的普法教育模式在农村地区往往流于形式,所取得成效低于预期值。因此,下一步,东营村官普法联盟在普法是,必须要注意避免农村、城市普法“一刀切”、“一锅端”,解决形式主义普法问题。一方面要结合农民文化素质较低、认知能力有限的实际情况,在法制教育中改变单一的说教方式,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提高农民学习法律的热情和自主性。如采取以案说法、在农贸集市设立法律咨询点以及法制文艺演出等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农民群众在寓教于乐中增强法制观念,在潜移默化中提高法律意识。这样才不至于使“送法下乡”变成简单的“送书下乡”。另一方面,要多渠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覆盖面广、渗透力强、传播速度快的优势,进行农村普法工作。尤其注意要将普法的重点放到现代法治理念和民主思想的教育宣传上来,提高农民对法律的深层认识。

  第二,“对症下药”,针对特殊群体“因材施教”。

  由于青壮年男性大多外出经商、务工,现在的农村被称作“386199”部队,就是说农村妇女多、留守儿童多、老年人多。因此针对这三类特殊群体,我们村官普法联盟要“因材施教”“对症下药”

  针对农村妇女,主要开展有关《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赡养老人、合同契约、计划生育以及反 邪教等方面的普法,围绕当前婚姻家庭、劳动就业、遗产分割等方面的问题,用实际生活中遇到的现实例子,阐述农村妇女在遇到法律诉讼时应如何举证,如何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注意帮助她们学习法律条文,理解含义,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引导她们合理有序地表达利益诉求,提高她们自我维权意识和能力。

  针对农村儿童,主要开展“护航青少年,普法进校园”的活动,普法重点集中在杜绝不良行为、交通安全、《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教育上。通过开展定期教育,力争将普法教育同学校的教学计划结合,确保做到每月至少讲一次普法教育课。同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组织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法制实践活动,如法制手抄报比赛、法律知识精神等,还可以针对青少年的特点,印制带有普法漫画和小知识的手册,调动青少年的学习积极性。

  针对农村留守的老人,主要是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针对老年人关心的老年婚姻、遗产继承、赡养纠纷、分家析产、拆迁安置及遗嘱效力等方面的法律问题,为其开展法律服务,帮助老人排疑解难。对于行动不便的老年人,通过摸排走访,可以采取送法上门的方式,为其发放《法律服务手册》及村官普法联盟联系卡,方便其有法律援助需求时及时联系。

法律调查报告2

  一、农民工规模、分布及流向

  (一)农民工总量继续增加,外出和本地农民工双增长

  20xx年农民工总量达到28652万人,比上年增加481万人,增长1.7%,增速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在农民工总量中,外出农民工17185万人,比上年增加251万人,增长1.5%,增速较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本地农民工11467万人,比上年增加230万人,增长2.0%,增速仍快于外出农民工增速。在外出农民工中,进城农民工13710万人,比上年增加125万人,增长0.9%。

  在外出农民工中,省内流动农民工9510万人,比上年增加242万人,增长2.6%,占外出农民工的55.3%,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自20xx年以来占比逐年提高。新增外出农民工主要在省内流动,省内流动农民工增量占外出农民工增量的96.4%。分区域看,东部地区省内流动的农民工占82.5%,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中部地区省内流动的农民工占38.7%,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西部地区省内流动的农民工占49%,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东北地区省内流动的农民工占76.4%,比上年下降0.7个百分点。

  (二)西部地区农民工人数增长最快,增量占新增农民工一半以上

  从输出地看,东部地区农民工10430万人,比上年增加30万人,增长0.3%,占农民工总量的36.4%;中部地区农民工9450万人,比上年增加171万人,增长1.8%,占农民工总量的33%;西部地区农民工7814万人,比上年增加251万人,增长3.3%,占农民工总量的27.3%;东北地区农民工958万人,比上年增加29万人,增长3.1%,占农民工总量的3.3%。西部地区农民工人数增长明显快于其他地区,西部地区农民工增量占新增农民工的52.2%。

  (三)西部地区吸纳能力逐步增强,在京津冀务工人数增长较快

  从输入地看,在东部地区务工农民工15993万人,比上年增加33万人,增长0.2%,占农民工总量的55.8%;在中部地区务工农民工5912万人,比上年增加166万人,增长2.9%,占农民工总量的20.6%;在西部地区务工农民工5754万人,比上年增加270万人,增长4.9%,占农民工总量的20.1%;在东北地区务工农民工914万人,比上年增加10万人,增长1.1%,占农民工总量的3.2%。

  从重点地区看,在京津冀地区务工的农民工2215万人,比上年增加72万人,增长3.3%;在长三角地区务工的农民工5387万人,比上年增加78万人,增长1.5%;在珠三角地区务工的农民工4722万人,比上年减少45万人,下降0.9%。

  二、农民工基本特征

  (一)女性和有配偶的外出农民工占比均下降

  在全部农民工中,男性占65.6%,女性占34.4%。其中,外出农民工中女性占31.3%,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本地农民工中女性占37.4%,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

  在全部农民工中,未婚的占19.8%,有配偶的占77.8%,与上年基本持平。外出农民工中,有配偶的占64.5%,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比本地农民工低25.7个百分点。

  (二)50岁以上农民工占比不断提高

  受农村人口结构变化、各年龄段特别是50岁以上农村劳动力非农劳动参与程度提高、农民工就地就近转移增加的影响,农民工平均年龄不断提高,50岁以上农民工所占比重提高较快。20xx年农民工平均年龄为39.7岁,比上年提高0.7岁。从年龄结构看,40岁及以下农民工所占比重为52.4%,比上年下降1.5个百分点;50岁以上农民工所占比重为21.3%,比上年提高2.2个百分点,自20xx年以来比重提高呈加快态势。从农民工的就业地看,本地农民工平均年龄44.8岁,其中40岁及以下所占比重为33.6%,50岁以上所占比重为32.7%,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外出农民工平均年龄为34.3岁,其中40岁及以下所占比重为72.3%,50岁以上所占比重为9.2%,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

  (三)新生代农民工占比首次过半

  1980年及以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逐渐成为农民工主体,占全国农民工总量的50.5%,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老一代农民工占全国农民工总量的49.5%。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农民工占比显著提高

  农民工中,未上过学的占1%,小学文化程度占13%,初中文化程度占58.6%,高中文化程度占17.1%,大专及以上占10.3%。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农民工所占比重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外出农民工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13.5%,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本地农民工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7.4%,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

  (五)接受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占比与上年基本持平

  接受过农业或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占32.9%,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接受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占30.6%,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接受农业技能培训的占9.5%,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农业和非农职业技能培训都参加过的占7.1%,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其中,本地农民工接受农业或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占30.6%,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外出农民工接受农业或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占35.5%,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

  三、农民工就业状况

  (一)从事制造业和建筑业的农民工比重继续下降

  从事第二产业的农民工比重为51.5%,比上年下降1.4个百分点。其中,从事制造业的农民工比重为29.9%,比上年下降0.6个百分点;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比重为18.9%,比上年下降0.8个百分点。从事第三产业的农民工比重为48%,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其中,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比重为12.3%,与上年持平;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农民工比重分别为6.6%、6.2%和11.3%,分别比上年提高0.2、0.3、0.2个百分点。此外,农民工在金融业,教育,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服务业的从业比重虽然较低,但占比在逐年提高。

  (二)农民工月均收入保持平稳增长

  农民工月均收入3485元,比上年增加210元,增长6.4%,增速比上年回落0.2个百分点。分行业看,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收入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2.4、0.4和0.1个百分点;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分别比上年提高1.2、2.9和1.0个百分点。

  (三)外出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高于本地农民工

  外出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3805元,比上年增加233元,增长6.5%;本地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3173元,比上年增加188元,增长6.3%。外出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比本地务工农民工多632元,高20%,增速比本地务工农民工高0.2个百分点。

  (四)西部地区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长最快

  分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3677元,比上年增加223元,增长6.4%;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3331元,比上年增加199元,增长6.4%;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3350元,比上年增加233元,增长7.5%;在东北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3254元,比上年增加191元,增长6.2%。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分别比在东部、中部和东北地区务工的农民工高1.1、1.1和1.3个百分点。

  四、进城农民工居住状况

  (一)人均居住面积有所提高

  进城农民工人均居住面积为19.8平方米,比上年提高0.4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5平方米及以下居住困难的农民工户占4.6%,比上年下降1.4个百分点。城市规模越大,进城农民工人均居住面积越小。在500万人以上城市,人均居住面积为15.7平方米,比上年提高0.2平方米;其中,人均居住面积5平方米及以下的农民工户占5.7%,比上年下降1.7个百分点。

  (二)居住和生活设施进一步改善

  60.1%和58.4%的进城农民工户拥有电冰箱和洗衣机,分别比上年提高2.9和3.0个百分点;87.0%的进城农民工户有自来水,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80.2%的进城农民工户有洗澡设施,比上年提高2.3个百分点;71.4%的进城农民工户有独用厕所,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89.6%的进城农民工户能上网(计算机或手机),比上年提高4.1个百分点;21.3%的进城农民工户拥有汽车(生活和经营用车),比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

  五、进城农民工随迁儿童教育情况

  (一)随迁儿童教育得到较好保障

  3-5岁随迁儿童入园率(含学前班)为83.3%,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3-5岁的在园儿童中,26.7%上的是公办幼儿园,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33.8%上的是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比上年下降0.8个百分点。

  义务教育年龄段随迁儿童的在校率为98.7%,与上年基本持平。从就读的学校类型看,小学年龄段随迁儿童82.2%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10.8%在有政府资助的民办学校就读,比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初中年龄段随迁儿童85.9%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9.7%在有政府资助的民办学校就读,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

  (二)随迁儿童在学校总体不受歧视

  96.7%的农民工家长认为子女在学校未受歧视,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0.4%的农民工家长认为受到歧视,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2.9%的农民工家长不了解情况,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从师资看,农民工家长对老师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占77.3%,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认为一般的占21.9%,比上年下降1.6个百分点;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的占0.8%,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

  (三)随迁儿童上学面临的问题有所缓解

  对于义务教育阶段的随迁儿童,55.8%的'农民工家长反映在城市上学面临一些问题,比上年下降2.4个百分点。费用高、本地升学难、孩子没人照顾是农民工家长认同度最高的三个主要问题,认同率分别为26.4%、24.4%和23.8%。其中,费用高和本地升学难认同率较上年分别下降了0.8和1.7个百分点,孩子没有照顾的认同率较上年提高了2.4个百分点。

  对于3-5岁的学龄前儿童,55.7%的农民工家长反映在城市入园面临一些问题,比上年下降5.7个百分点。费用高、本地升学难、孩子没人照顾是农民工家长认同度最高的三个主要问题,认同率分别为50.4%、37.3%和15.9%,分别比上年下降了3.4、5.9和0.9个百分点。

  六、进城农民工社会融合情况

  (一)进城农民工对所在城市的归属感提高

  进城农民工中,38%认为自己是所居住城市的“本地人”,比上年提高2.4个百分点。从进城农民工对本地生活的适应情况看,表示对本地生活非常适应和比较适应的占80.4%,一般的占18.3%,不太适应和非常不适应的占1.3%。分城市类型看,城市规模越大,农民工对所在城市的归属感越弱,对城市生活的适应难度越大。

  (二)进城农民工的社会活动仍比较单一

  在城市生活中,除家人外,进城农民工业余时间人际交往中,老乡占34.7%,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当地朋友占24.6%,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同事占22.6%,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其他外来务工人员占3.5%,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基本不和他人来往占12.7%,与去年持平。

  进城农民工业余时间主要是看电视、上网和休息,分别占40.7%、35.6%和28.4%。其中,选择看电视和休息的比重分别比上年下降5.1和0.7个百分点,选择上网的比重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选择参加文娱体育活动、读书看报的比重分别为5.3%和3.6%,分别比上年下降1.0和0.1个百分点;选择参加学习培训的比重为1.9%,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

  (三)进城农民工依靠政府和法律维权的意识在增强

  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困难时,60.9%的进城农民工想到的是找家人、亲戚帮忙,找老乡的占28.3%,找本地朋友的占24.6%,找单位领导或同事的占10.7%,找工会、妇联和政府部门的占7.8%,找社区的占2.6%。其中找工会、妇联和政府部门以及找社区的农民工比重分别比上年提高1.0和0.3个百分点。当权益受损时,进城农民工选择解决途径依次是:与对方协商解决占36.3%,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占32.7%,比上年提高2.6个百分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占28.3%,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

  (四)进城农民工对生活状况的满意度提高

  进城农民工中,对目前生活状况表示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占56.1%,比上年提高3.8个百分点;表示一般的占36.8%,比上年下降2.3个百分点;表示不太满意和非常不满意的占7.1%,比上年下降1.5个百分点。

法律调查报告3

  一、调查时间:20xx年7月10日至8月25日

  二、调查地点:大坝乡沙庙村二队

  三:调查对象:大坝乡沙庙村经常外出打工的农民

  四、调查目的:了解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及法律援助的途径,了解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五、调查方式:采用收集材料、电话、面谈等方式进行调查。

  前言:农民工是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必然产物,大量进城务工的农民成为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一支重要的生力军。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同程度地受到侵犯,其主要原因是农民工法律素质较低,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针对这一问题,我在20xx年7月10日至8月25日,在大坝乡沙庙村的农民工中进行了一次深入的调查。这份调查涉及到该村200人,年龄涵盖18岁至55岁之间,有效答卷143份。

  通过调查了解到,外出的农民工在外主要从事建筑业、餐饮服务、批发零售、车辆修理、工厂干临时工等行业。

  一、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及法律援助的途径

  调查显示,电视、广播、报刊、杂志这些传统媒体是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和手段,占到了被调查人数的54.64%;通过法制宣传橱窗获取法律知

  识的农民工占到了总数的25.24%;以互联网为载体获得法律知识的农民工只占到了总数的1.6%。

  在有效解决法律问题途径这一问题上,有66.51%的人选择了依法解决,另外还有9.57%的人选择了上访,这说明大部分农民工有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利益的意识,而少部分把上访作为解决问题的途径,这也符合当前的社会实际。

  在农民工是否了解法律援助具体条件的问题上,有84.07%的人选择了了解一些。有85.64%的被调查者认为,当他们需要法律帮助时很方便或比较方便。

  二、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农民工分布较广、流动性大、居住分散、难以集中,这些特性给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特别是外出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比较薄弱,存在不少盲点。

  2、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没有形成制度化和规范化。

  3、由于缺乏有效的经费保障,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受到限制,宣传形式单一,特别是对外出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没有更好的办法,这应该是今后法制宣传工作的一个重点。

  4、个别单位和部门领导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把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也没有将其列入年度普法计划,致使此项工作开展的力度不大。5、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用工单位对在农民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识不足,目前宣传工作主要集中在建筑工地、较大的工厂等农民工较集中的企业,分散的个体商业、服务业、私营企业的法制宣传工作比较薄弱。

  三、当前急需法律帮助的农民工群体及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的问题

  调查中,62.44%的被调查者认为建筑工地农民工最需要接受法律帮助,在外经商人员占23.08%,这说明建筑工地农民工人员集中,有共性问题,最需要得到法律帮助。

  在农民工最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上,有43.72%的人认为是拖欠工资问题,另有24.02%及21.26%的人认为是劳动时间过长和用工单位待遇过低。

  四、相应的解决措施

  1.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推动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建议建立各职能部门组成农民工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形成例会制度,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把握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以引导农民工法制教育适应形势的变化和发展。共同推进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将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活动相结合,发挥媒体作用。一是普法部门要联合相关单位定期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乡村”等活动,适时组织普法讲师团巡回演讲;二是整合社会资源,发挥法律专业人士、法律志愿者的作用,鼓励法律工作者在承接农民工法律服务时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倡导律师事务所自主为农民工举办各类法制讲座;三是充分发挥调解组织及法律援助机构的作用,将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相结合,及时调处农民工因工伤、劳资、人身伤害等引发的各类矛盾,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四是组织农民工参与法律知识竞赛、征文比赛、法制文艺汇演等活动;五是及时总结推广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典型经验,表彰先进,带动后进,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农民工之中扎实、有成效地开展。

  4、抓好企业主和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企业主是企业发展、运营的决策者,抓好这部分人的法制教育,树立起法治理念,也就抓住了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关键。因此要重点加强企业主和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使他们理解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意义,努力掌握宪法、基本法律以及规范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观念,达到依法治企,诚信经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和市场经济秩序的目的。在普法内容上,要选择一些实用并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金融、税收、劳动社保等相关的法律;加强对企业主的法制宣传工作,积极引导企业主遵纪守法、依法决策、依法经营。

  5、进一步抓好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聘用谁负责”的原则,将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社会治安、劳动用工、计划生育、卫生管理于一体的管理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相关的部门和相应的`用工单位中。在教育内容上,选择与其工作生活相关,以及维护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诉讼法基本知识;劳动部门在用工单位招聘人员时要把好就业前的培训关,在岗前培训时组织学习《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用工单位也要将法律学习融入各项业务培训活动中,如经营培训、管理培训、市场培训、使农民工在接受业务培训过程中接受法律知识,使农民工掌握与自身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知晓解决法律问题、寻求法律帮助的渠道和方法。满足农民工的学法需求。同时,做好农民工的维权工作,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在调查中发现,农民工的法律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比较大。在以后的工作中,应定期举办“法律进工地”活动,宣传与其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使普法教育经常化。建立工地民调组织,积极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加大法律知识覆盖面,在劳动法、民事法律法规等传统内容上加大与农民工工作、生活更加贴近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在用工单位劳动时间过长及待遇过低等问题上,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对农民工合法讨要拖欠工资的宣传教育之外,还要加大对用工单位的宣传教育,提高用工单位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通过对此次农民工的法律知识的调查,参看调查数据,我认为整个情况暂不严重,在确保农民工就业与增收不受影响,促进现代农业和打工经济的发展的同时,加快新农村建设。同时这是我们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过程中遇到的新的突出问题,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稳妥解决,促进我县的经济、社会持续较快发展。

法律调查报告4

  秉承学院团委“实践报告真知,提升自我,服务社会,共建和谐”的宗旨,xx年的寒假我选择了社会调研活动作为我的实践内容。众所周知,法律是我们维护正当权益的武器,只有充分运用法律,才能很好地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而拥有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是运用法律的前提。大学生作为具有专业知识的21世纪高级人才,其法律意识是否健全呢?于是我对汕头大学留校过年的50名外地大学(非本科法学专业)进行了调查。

  一、研究方法,问卷调查

  调查时间为xx年2月10日,在我的高中同学的帮助下,对汕大未返乡过年的50名非法学本科专业的外地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调查方式是无记名填写调查问卷,人工进行调查结果分析,从而得出调查结论。

  二、调查结果

  通过问卷调查,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了基本了解,调查情况如下:

  ⑴、你生长在()

  a、农村74%b、城市26%

  ⑵、在你所有的经历中,曾经运用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吗?()

  a、有18%b、没有82%

  从以上的数据可以看出,大多数的大学生并不拥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当其政党权益受到侵犯时,都没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是存在“算了”、“算自己倒霉”等等之类的想法。而在生长在农村的大学生中这一现象较为明显。

  ⑶、你能区分违法和犯罪吗?()

  a、能24%b、不一定能14%c、大部分能62%

  ⑷、你认为你目前法律学习中的主要问题是()?

  a、懂得法律知识但不会实际运用32%

  b、缺乏法律知识40%

  c、能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并解决现实问题28%

  ⑸、你是否关注国家的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

  a、经常12%b、偶尔74%c、从不14%

  从以上的数据可以看出,只有12%,即6个人(调查对象为50人)会经常关注国家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还有14%,即7个人表示自己从不去关注,这表明了大学生对法律的重视程度是非常不够的,其认为自己只要守法不违法,法律是离自己很遥远的。

  ⑹、你知道《劳动法》里规定的试用期最长时限是()?

  a、三个月22%b、六个月48%c、一年30%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试用期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而在调查中发现,有52%的大学生不知道,这一问题与大学生毕业后的就业问题相关,可见大学生对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了解并不多。

  ⑺、你认为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是()?

  a、很重要,是维护权益的有效手段32%

  b、比较重要,有时试图用法律解决问题42%

  c、一般重要,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运用法律26%

  d、不重要0%⑻、超市的工作人员要求搜身,你会怎么样做?()

  a、拒绝84%

  b、如果对方态度强硬就接受10%

  c、完全接受0%

  ⑼、假如你的亲人欠某基金会的钱无力偿还,基金会连同

  民政局把你的亲人抓去关起来,放话拿钱才放人,你会怎么做?()

  a、忍气吞声,凑钱领回亲人8%

  b、到民政局理论,要求放人16%

  c、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亲人的人身自由权76%

  ⑽、当你参加勤工俭学或是工作时,你会有意向与用人单位签定合同吗?()

  a、有72%b、没有28%

  从⑻、⑼、⑽的数据可以发现,依然有少部分大学生不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原因分析

  (一)、学生方面的因素。(1)缺乏主动性。根据调查了解到,面临着严峻的就业形式,大学生将更多的时间放在自己专业科目的学习上,他们普遍认为只要学好专业知识,锻炼好各方面的能力,将来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取得一席之地,也就可以了,不必浪费在学法律与自己的专业不相关的知识上,而且,多数大学生认为法律枯燥乏味,缺乏吸引力,因而,很少大学生会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对学校开设的`相关课程,也只求考试过关,大多数学生重学分轻实效,也是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之一。(2)缺乏远见性。没有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没有法律意识,即使当自己的正当权益受侵犯时,也不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调查表明,很多大学生认为,自己目前并不需要法律,而等到真正需要时,才觉得为时已晚。(3)缺乏实践性。在调查中,很多大学生反映,法律知识是懂了,但是根本不知道如何应用,而长时间后,知识便逐渐淡忘,每个非法学专业的专业都开设有《法律基础》这门课,详细讲述了相关的法律知识,然而,理论知识没有结合实践,而最终流于形式。

  (二)、教师、学校方面的因素。(1)重视程度不够。除了法律专业的以外,其他院系的有关法律的课程,老师都不会严格要求学生,学生可以自由看自己喜欢的专业课书或是课外读物。只要保持课堂安静就可以了,也没有向学生讲明到底法律的重要性有多大,基本死板的按照教学大纲授课,老师重视程度不够,学生自然也不够用心。由此,学生得到的法律知识更加缩水了。(2)课堂气氛沉闷。法律知识相对于其他学科,比较枯燥,老师一般按大学教学大纲死板授课,极少联系实际,导致课堂气氛不活跃,学生昏昏欲睡,失去上课的兴趣。

  对于大学生而言,学习法律知识有重要的意义,对于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形成正确的信仰起到关键的作用。所谓学以致用,只有将学到的东西用实践检验其是否正确,只要给学生提供实践的平台,让他们展示自己的才华才能增加对法律的认识,提高法律意识。

法律调查报告5

  公民的法律素养衡量一个民族的文明。顶着高层知识分子头衔的大学生的法律素养更是彰显民族文明与文化水平的关键。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时期,此时高校的正确教育和引导具有绝对作用----帮助其拓宽法律知识,加强法律意识,提升法律素养,完善法律人格。

  俗话说,谋定而后动,解决问题前应先有策划,而策划往往应对症下药,才能因势利导,通权达变。因此,我们要对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做一番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分析根本,由此制定应对措施,为和谐大学和谐社会做贡献。

  一、研究方法,问卷调查

  在整个20xx年的11月分里,我和我的小组成员,制作了法律调查表,针对广州大学在校大学生,通过扫楼、网上填写等调查方式进行无记名填写调查问卷的调查行动,并人工进行调查结果统计及分析,从而得出调查结论。

  二、调查结果

  通过问卷调查,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了基本了解,调查情况如下:

  1、85.13%的大学生认为法律与他们的生活密切相关,但还有少数14.87%认为无关;

  2、54.87%的大学生秉信法律能为他们解决现实中的问题纠纷,维护切身的利益,8.21%却认为不能,还有36.92%认为目前不能,但相信以后会逐渐完善;

  3、23.59%的大学生对法律所规定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了解不是很清楚,73.33%大学生了解一般,只有3.08%了解很透彻;

  4、通过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渠道获得法律知识的学生比例居多,占76.41%,12.82%是自己通过看有关法律方面的书籍了解,通过国家普通法宣传这一途径的占最少数,为10.77%;

  5、问如果你在网上买到一件伪劣的电子产品,70.77%的人采取要求退货的措施,13.85%大学生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自好自认倒霉,15.38%表示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问:某人经过一栋楼,刚好被楼上掉下的花盆砸中,大脑受了伤,导致下半身瘫痪。他的家人去了那栋楼挨家挨户地问是谁家掉下来的花盆,但大家都不承认。那他该怎么办?

  其中1.54%认为找不到肇事者,只能自认倒霉,88.72%赞成报警,让公安机关介入调查此事的方案,9.74%的大学生主张把整栋楼的居民全告到法院;

  7、12.31%学生认同违法行为一定是犯罪行为,犯罪行为一定是违法行为的说法,其余87.69%则反对;

  8、只有少数14.36%大学生有过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经历;

  9、83.08%大学生认为在不被告知的情况下,自己的照片被他人用于商业宣传属侵权行为,8.21%大学生持相反观点,另有8.72%表示不清楚侵权与否;

  10、如果被侵权,5.13%大学生认为无所谓,反正对自己也没多大的影响,26.15%表示要私下和平解决,甚至有1.03%坚持私了不行,要用武力解决,67.69%大学生则希望通过老师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11、对于大学生闯红灯或骑自行车载人的行为,15.38%以为不必大惊小怪,10.77%认为要严格禁止,甚至8.72%的大学生主张应加以处罚,65.13%认为应加强宣传教育;

  12、50.26%大学生认为法律的执行在新闻、报刊、电视、广播等舆论的监督下最有效,18.97%认为在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领导机关的监督下行之有效,23.08%认为群众监督更有力,4.62%认为这取决于执行机关的自我监督,最后有3.08%表示说不清;

  13、79.49%大学生同意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说法,14.36%则不认同,6.15%觉得得看钱数目大小,如数额较大则同意,数额小就无所谓;

  14、80%大学生认为任意毁坏公共垃圾桶的行为属违法行为,13.33%则认为不违法,还有6.67%表示不清楚此种行为是否违法;

  15、2.05%大学生表示从来不会关注日常生活中社会发生的法律案件及从中汲取法律知识并尝试从法律角度来分析这一案件,90.77%承认很少有这种自觉性,只有7.18%大学生经常关注这种法律案件且有汲取法律知识的热情。

  备注:本次调查问卷共200份,有效填写人次为195。

  三、原因分析

  (一)、学生方面的因素。

  (1)重视程度不够,缺乏主动性。根据调查了解到,仍有14.87%大学生认为法律知识与他们的生活无关。在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下,大学生普遍认为专业知识才是他们应该努力与花放精力的方向,不是法律专业的学生把时间浪费在学法律知识上并不能获得什么实质性利益,是极愚蠢的行为。据我切实了解,多数大学生认为法律枯燥乏味,法律课上基本卧倒一大片,更谈不上会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学校开设的相关课程,也只求考试过关,大多数学生重学分轻实效,也是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之一;

  (2)传统的妥协性与劣根性。调查表明,占很大比例的大学生在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坚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妥协观点,得过且过,不采取任何法律措施;(这将助长了违法分子的气焰)

  (3)缺乏实践性。关注日常生活中社会发生的法律案件及从中汲取法律知识并尝试从法律角度来分析这一案件的学生仅占调差人数的7.18%,微乎其微。且只有少数14.36%大学生有过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经历。大学生极少参加法律实践,是对现实法制缺乏感性认识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教师、学校方面的因素

  (1)重视程度不够。除了法律专业的以外,其他院系的有关法律的课程,老师都不会严格要求学生,对于学生在课堂看其他与课程无关的读物或睡觉或听音乐等一切做与法律无关的`事的现象,也司空见惯,这似乎也是近年各高校的教学传统了,这师生默契潜滋暗长,发展得顺乎自然。由此,学生得到的法律知识更加贫乏了;

  (2)课堂气氛沉闷。法律知识相对于其他学科,确实比较枯燥,老师授课方式又缺乏生动性,导致课堂气氛呆板,学生昏昏欲睡,鲜有积极性;

  (3)学校宣传力度不够,学生不能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以及其与生活的密切性。

  四、调查总结及应对措施

  调查显示大学生的维权及守法自觉性不高。要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必须采取多种途径和灵活多样的方法。为此,我建议学校可有针对性地从三方面入手。

  (一)进行普法教育

  1、教学内容的选择:

  应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与需要,有针对性地突出重点,应讲授与学生有一定联系的法律,容易提高学生兴趣,增强普法效果,从而也使学生通过普法教育获得值得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观念;

  2、,教学方法的改革:

  原本枯燥的法律课加上教师死板的教学方式更使学生上课提不起精神。因此,加强对教学方法的改进也是真正提高普法效果的有效途径之一。因此在教学中应采用多种方式方法,比如课堂讨论,多进行社会著名案例分析,结合录像等多媒体教学,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才能使普法达到我们所要达到的效果。

  (二)实践性的增强:

  多组织学生进行与法律有关的活动普法教育毕竟过于抽象,要真正唤醒学生的法律意识,应采取一些更具体,更行之有效的办法,针对大学生年龄及性格特点,把法律意识的培养同组织活动相结合、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学生通过自己模拟法官、律师、检察官、被告等角色,能更加深刻地把我国一些诉讼法程序掌握,也通过模拟对犯罪分子的审判,对旁听的学生起到震慑作用,提高他们守法的警惕性,从而自觉守法;

  2、组织一些有关法学方面的知识智力竞赛;

  3、组织学生去法院旁听,达到开拓视野,深入社会,更深切地体会到用法律保护自己的重要性的效果;

  4、请有关办案人员或著名法学专家来校开讲座,既能让学生了解时事,也能使学生更深切体会法律的权威。

  目前,公民法制观念还是比较淡薄 ,成为推进法治进程的障碍 ,所以 ,树立法制观念 ,增强全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 ,是实现我国法治化的前提,更是我们大学生的义务。

法律调查报告6

  调查对象

  1、相关社会背景和主要目的

  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十分严峻。大学生法律知识水平普遍不高。目前,我国大多数大学生重视专业课,而不重视法律基础课。同时,大学生的法律观存在偏差,法律观念薄弱。许多大学生在权利受到侵犯时选择沉默,而不是为自己的利益而战。这将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弱,从而导致高校违法犯罪现象日益增多。

  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时期。在此期间,大学生迫切需要在学校的正确教育和指导下不断学习,努力提高和完善自己。加强大学生道德修养和法律素养是社会主义高等教育政策的基本要求,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大学生成才的迫切需要。

  2、被调查者的选择和简要情况

  本次调查选取了天津工业大学及其刚毕业的学生。

  3、调查方法和流程

  本次调查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在学校进行了匿名调查,共收集了139份问卷。

  4、调查内容

  分析和了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是培养和塑造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前提和基础,对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了进一步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促进大学生学习、了解、理解和运用法律,特开展本问卷调查,本次调查采用匿名方式。

  调查结果和分析

  你的性别

  a男45.61% B女54.39%你们年级

  大一23.68% B大二65.79% C大三4.39% D大四6.14%

  这项调查涵盖的范围很广,男女比例相对平均

  你对法律问题感兴趣吗

  a很重视40.29% B普遍关心56.12% C无所谓3.6%你对我们大学生的整体法律意识如何

  a很强,13.67% B一般62.59% C很弱,17.88% D很弱,5.87%作为一个大学生,如何看待法律在日常生活中与你息息相关?a很接近,41.77% B一般是50.21% C几乎不是8.02%

  被调查的大学生通常报告自己对法律的态度,但关注程度明显不足。大部分学生只报一般关注,同时认为整体法律意识只是一般。缺乏关注和普遍意识是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最重要的问题。

  大部分学生的法律知识来源于课本和电视。课本上的知识太有限,太书面,与现实生活没有很好的联系。在电视上,虽然灵活性很强,但是不够专业,甚至可能会出现错误,限制了接收知识的时间和空间。

  5、对结果进行评价和分析

  由于大学生法律意识是一个多因素、多层次的复杂系统,要准确、全面地概括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并不容易。因此,本文只能根据调查结果,对当前大学生法律意识存在的问题做一个粗浅的总结:

  从调查数据来看,大学生或多或少对法律基础知识有所了解,并不是完全的法盲。每个学生从小就受到传统伦理的教育,早就熟悉了法律的基本知识。尽管有一些负面因素,但我们学院大学生的整体法律素质是可以的。这里说的只是基础知识,不是高深的理论。现在我们学院的`大学生没有必要学各方面的法律。

  懂法不代表会用法。它们是两码事。应用主要是基于知道。因为现在的大学生接触社会的机会少,缺乏社会经验,加上自己的特点,比如冲动的行为,容易被别人煽动,追求时尚和个性,好面子,在处理一件具体的事情时很少正确运用法律甚至做出违法的事情。

  维权就更不用说了,大学生遇到侵犯个人权益的事情,大多选择回避和容忍,认为一件事比一件事好。他们虽然有一定的法律知识,但并没有真正将法律知识内化为法律意识,没有真正挖掘法律精神、法律价值,缺乏公平正义的理念,对法律的信任度较低。

法律调查报告7

  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我秉承学校“走向社会、服务社会、锻炼能力”的宗旨,多视角关注社会热点、焦点问题并积极投身和谐社会建设的各个领域,经过观察发现大学生在暑假都倾向于打暑假工,但是在工作的过程中他们并不能很好的利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处理纠纷。为了更深刻地理解和应用我所学的法律知识,我利用网络科技对大学生在暑假工作中的法律意识进行了调查。

  一、调研方法,问卷调查

  调查时间为20xx年7月15日至20xx年8月20日,我利用网络通过微信,微博和QQ发布问卷网址,并且通过好友的转发和协助对大学生进行调查,调查方式为无记名填写网络调查问卷,人工进行调查结果分析,从而得出了下面的调查结论。

  二、调查结果

  通过问卷调查,对当代大学生在暑假工作中的法律意识有了基本的了解,调查情况如下:

  (1)你是否打过暑假工?

  A、是70% B、否30%

  (2)你的权利是否在暑假工作中受到侵犯?

  A、是61% B、否39%

  (3)当你的权利在暑假工作中收到侵犯时你是否想过维护自己的权利?

  A、是45% B、否55%

  (4)当你的权利在暑假工作中收到侵犯时,你想通过何种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A、法律37% B、暴力33% C、宁愿自己吃亏,放弃维护30%

  从(1)到(4)的问卷回答可知,大学生在暑期工作中大多数都会遇到过权利受到侵犯的现象,但是由于缺乏法律意识,很多大学生都是宁愿自己吃亏,放弃维护自己的权利,这也促使用人单位忽视了对大学生权利的保护,促使这良现象的滋生。

  (5)你能区分违法和犯罪?

  A、能52% B、否48%

  (6)你是否会对所从事的暑假工作进行是否存在违法现象的分析?

  A、是22% B、否78%

  (7)你是否是个遵纪守法的人?

  A、是98% B、否2%

  (8)你认为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是?

  A、很重要,是维护权益的有效手段30%

  B、比较重要,有时试图用法律解决问题41%

  C、一般重要,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运用法律29%

  D、不重要0%

  从(5)到(8)的问卷回答我们可以看出,当代大学还是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的,可见法律知识的普及范围还是在扩大的,但是由于很多大学生不是法学专业的,对法律理解和运用还是不够的,这也导致部分大学生在遇到纠纷时放弃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9)当你参加暑假工作时,你会有意向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吗?

  A、是87% B、否13%

  (10)你知道《劳动法》里规定的试用期为多长?

  A、三个月22% B、六个月48% C、一年30%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试用期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而在调查中发现,有73%的大学生不知道,这一问题不仅与大学生在假期的暑期工作有关更与大学生毕业后的就业问题相关,可见大学生对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了解并不多。

  、存在的问题

  (一)、学生自身的法律意识淡薄。

  (1)缺乏学习的主动性。学生进入大学后,学习环境、学习方式、人际关系、自我评价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逐步开始对时代发展和社会变革有了更深刻的感受。面对着经济压力、学习压力、就业压力等众多人生考验,一些心理脆弱的学生会感到无所适从。随着心理压力的积淀,部分学生功利性、自我性、短期性、随意性心理症状混合交织,客观上会对法律、制度产生心理抵触。而且,多数大学生认为法律枯燥乏味,缺乏吸引力,因而,很少大学生会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对学校开设的相关课程,也只求考试过关,大多数学生重学分轻实效,也是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之一。

  (2)缺乏预知的远见性。一是腐朽思想的侵蚀,在不同程度上对大学生的生活方式、生存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产生了影响。二是不良风气的干扰。随着高校与社会联系的日趋广泛与紧密,社会上各种不健康的东西通过各种载体和渠道进入了学校,侵蚀了部分学生的心灵,有的大学生错误地以物质利益为尺度评价个人利益,甚至为了经济利益,放弃了最基本的道德规范。没有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没有法律意识,即使当自己的正当权益受侵犯时,也不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调查表明,很多大学生认为,自己目前并不需要法律,而等到真正需要时,才觉得为时已晚。

  (3)缺乏知识的实践性。在调查中,很多法学专业的大学生反映,法律知识是学懂了,但是根本不知道如何应用,经过一定的时间后,知识便逐渐淡忘,更何况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其实每个非法学专业的专业都有开设相关的法律课程,详细讲述了相关的法律知识,然而,理论知识没有结合实践,而最终流于形式。

  (4)对法律的信任度和对当前法治的整体现状的满意度不够

  据了解,当代社会对法律保持信任的学生占35%,认为法律会越来越完善的学生占31。2%,而认为法律不如权利有用及法律越来越成为有钱人和有权人的工具的占33。8%。对“法院做出公正判决有信心”者占26。4%,对“当前整体法治环境不太满意和很不满意”的达69。8%。这一方面说明作为法治前提的民主立法及其程序还很不健全,司法不公乃至司法贪腐现象仍然畅通无阻;另一方面这种消极的法律意识也会严重地影响到公民法律信仰确立和法治理想信念的最终建立,表现出大学生法律信仰的一定程度的缺失,也反映了不利于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法治环境和氛围。

  (二)、客观环境的法律渲染力度不够。

  (1)学校重视法律教育程度不够。一些高校对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有的把法制教育作为软任务,认为可抓可不抓;有的对学生法制教育定位不准,提不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在知识传输上,也存在一定误区。一是重刑事轻民事。教育者常常突出刑事法律在教育内容中的重要地位,过多地讲解刑法关于犯罪和刑罚的具体规定,从而导致学生对法制教育产生逆反心理。同时,由于轻视民事法律教育和民事权利义务观的正确引导,使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不能正确处理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常常引发纠纷。二是重义务轻权利。忽视对公民享有权利的宣传,有碍于大学生健康法律心理的形成。另外,除了法律专业的以外,其他院系的有关法律的课程,老师都不会严格要求学生,学生可以自由看自己喜欢的专业课书或是课外读物。只要保持课堂安静就可以了,也没有向学生讲明到底法律的重要性有多大,基本死板的按照教学大纲授课,老师重视程度不够,学生自然也不够用心。由此,学生得到的法律知识更加缩水了。

  (2)法律专业课堂缺乏活跃性。法律知识比较枯燥,假如老师按大学教学大纲死板授课,不经常与实际相结合就很难吸引学生的兴趣爱好,学生上课就会昏昏欲睡,失去上课的兴趣。

  四、解决的措施

  (一)学生主观方面

  (1)学习法律知识对大学生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树立正确的信仰有关键的作用。所以要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将学到的东西用实践检验其是否正确,不断地展示自己的才华才,增强对法律的认识,提高法律意识。

  (2)当代大学生要在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同时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只有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才能担负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重任。

  1)所以当代大学生要努力树立法律信仰,一个人只有从内心深处真正认同、信任和信仰法律,才会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大学生应当通过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深入理解法律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精神,从而树立起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信仰。

  2)积极宣传法律知识。大学生在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同时,还要向其他人宣传法律知识,特别要宣传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观念,宣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优越性,使人们了解、熟悉和认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从而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良好风尚。大学生不仅要有守法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有护法精神,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法律权威。

  (二)客观环境方面

  1、要完善法律运行机制,加强社会道德规范的建设,创造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法治氛围和舆论环境。

  随着经济政治的全球化,当代大学生思想更加开放,时代感更强,主观上期望法治,关心国家法制建设,但世界观还未完全成熟,易受外界环境影响,因此,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做到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执法的程序化,守法的自觉化;大众传播媒体和各种社会力量应利用普法、守法、执法和监督法律实施的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迹,进行生动的法制宣传,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对于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要加强校园的法治建设,营造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校园氛围。

  民主法治的高校环境必然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正确树立起到积极正面的影响。学校要制定相关的校规校纪,并且学校制定校纪校规时,要确保所建立和使用的规章制度不违背法治的精神,符合国家现阶段所颁布和使用的法律法规,并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不断提高学校的教职工的法律素养,提高学校依法处理各种关系的能力”。

  3、深化大学法律课程的教学改革,开展校园法制文化活动,以适应素质教育对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要求。大多数大学教材普遍存在内容设置不合理的问题,学校应当积极拓展法学选修课的开设门类和开设范围,普及法律知识,以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兴趣和需求,使学生从理性的层面对整个法治、法律及各部门法的基本价值理念和精神追求有一个宏观把握,从而逐步培养出适应现代素质教育要求的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的大学生。

法律调查报告8

  调查时间:

  20xx年6月。

  调查地点:

  农村、乡镇、就业办事处等地方。

  调查方式:

  采用收集材料、电话、网聊、面谈等方式进行调查。

  调查目的:

  了解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及法律援助的途径,深入剖析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前言:农民工是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必然产物,大量进城务工的农民成为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一支重要的生力军。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同程度地受到侵犯,其主要原因是农民工法律素质普遍较低,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针对这一问题,我在20xx年春节期间,对大通县的农民工进行了一次深入的调查。

  通过调查大通县外出的农民工在外主要涉及建筑业、餐饮服务、批发零售、车辆修理、轻工业等行业。

  一、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及法律援助的途径

  调查显示,电视、广播、报刊、杂志这些传统媒体仍然是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和手段,占到了被调查人数的54.64%;通过法制宣传橱窗获取法律知识的农民工占到了总数的25.24%;以互联网为载体获得法律知识的农民工只占到了总数的1.6%。

  在农民工认为在哪里咨询法律问题比较可靠这一问题上,有48%的人选择了政府相关部门,44%的人选择了法律服务所,33%的人选择了律师事务所,还有13.5%的人选择了熟人介绍。

  在有效解决法律问题途径这一项目上,有66.51%的人选择了依法解决,另外还有9.57%的人选择了上访,这说明大部分农民工已有了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利益的法律意识,而少部分把上访作为解决问题的途径,这也符合当前社会的实际。

  在农民工是否了解法律援助具体条件的问题上

  ,有84.07%的人选择了了解一些。有85.64%的被调查者认为,当他们需要法律帮助时很方便或比较方便。此外还有89.84%的农民工认为他们能够或有时能在社区获得法律帮助。

  二、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农民工分布较广、流动性大、居住分散、难以集中,这些特性给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特别是外出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比较薄弱,存在不少盲点。

  2、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还处在初始和尝试阶段,没有形成制度化和规范化。

  3、由于缺乏有效的经费保障,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受到限制,加之其他主客观因素,造成宣传形式单一,特别是对外出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没有更好的办法,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将是今后一个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一个重点。

  4、个别单位和部门领导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到位,没有将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也没有将其列入年度普法计划,致使此项工作开展的力度不大。

  5、农民工的文化素质普遍偏低,教育对象文化程度参差不齐,这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宣传效果。

  6、虽然建立了目标责任,但各部门的工作力度不尽相同,因此,在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加强各部门密切配合、总结推广经验等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7、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用工单位对在农民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识不足,热情不高,目前宣传教育工作主要集中在建筑工地、规模较大的工厂等农民工较集中的企业,分散在个体商业、服务业、私营企业的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比较薄弱。

  三、当前亟需法律帮助的农民工群体及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的问题

  调查中,62.44%的被调查者认为建筑工地农民工最需要接受法律帮助,在外经商人员占23.08%,这说明建筑工地农民工人员较集中,有些共性问题,最需要得到法律帮助。

  在农民工最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上,有43.72%的人认为是拖欠工资问题,另有24.02%及21.26%的人认为是劳动时间过长和用工单位待遇过低。

  四、相应的解决措施

  1、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推动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建立健全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机制,实现对辖区内农民工的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协调,形成政府指导、法制宣传教育部门协调、各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各企业保证落实的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格局。建议建立各职能部门组成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例会制度,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定期交流研讨,把握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探求开展工作的新机制、新途径。协调解决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出现的问题,注重开展对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系统化和规范化的理论研究,以引导农民工的法制教育工作适应形势的变化和发展。普法主

  管部门负责领导机构的日常工作,对每一时期的具体工作制定方案,协调、督促和检查。要加强对本辖内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协调、督促和检查,共同推进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逐步形成和完善层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网络。

  2、将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活动相结合,积极营造氛围,发挥媒体作用。

  一是普法部门要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乡村”等活动,适时组织普法讲师团巡回进行法制演讲;

  二是注重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士、法律志愿者的作用,鼓励法律职业工作者在承接农民工法律服务时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倡导律师事务所自主为农民工举办各种类型的法制讲座;

  三是充分发挥各级调解组织及法律援助机构的作用,将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相结合,及时调处农民工因工伤、劳资、人身伤害等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是组织农民工,积极参与法律知识竞赛、征文比赛、法制文艺汇演、学法考试等活动;

  五是及时总结推广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典型经验,表彰先进,带动后进,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农民工之中扎实、有成效地开展。

  3、充分发挥企业的自身资源优势,营造学法用法氛围。企业自身要发挥内部党、团、工会组织的作用,加强企业内部普法的组织领导,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要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培训制度,制定企业普法五定、一考制度,即定目标、定人员、定形式、定内容、定时间,统一培训后进一步进行考试的制度。同时制定培训细则、学法制度、签到制度、作息制度等,保证企业法制教育培训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依靠和发挥企

  业自身的宣传资源,利用已有的墙报、专栏、展板、内部刊物、内部网络开展法制教育,形成人人学法、讲法的氛围。努力探索依托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室、调解组织促进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内部的法制部门,以及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在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建立企业工会维权制度,通过职代会,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把评选“学法先进”同评选“名牌员工”、“守法员工”“优秀农民工”、“杰出青年”等活动结合起来,激励广大农民工自觉学法用法,不断奋发向上。

  4、重点抓好企业主和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企业主是企业发展、运营的决策者,抓好这部分人的法制教育,树立起法治理念,也就抓住了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关键。因此要重点加强企业主和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使他们深入理解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意义,努力掌握宪法、基本法律以及规范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诚实信用、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观念,并辐射影响到在企业内的农民工,达到依法治企,诚信经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和市场经济秩序的目的。在普法内容上,要选择

  一些实用并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流通、金融、税收、劳动社保,以及与市场经济规则有关的法律法规;在法制教育形式上,要组织一些质量较高,有一定层次的集中培训或专业法讲座,同时,鼓励自学和积极参加政府部门、行业管理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在组织方法上,由普法主管部门具体协调,行业协会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各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与政府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企业主的法制宣传工作,积极引导企业主遵纪守法、依法决策、依法经营。

法律调查报告9

  秉承学院团委“实践报告真知,提升自我,服务社会,共建和谐”的宗旨,20xx年的寒假我选择了社会调研活动作为我的实践内容。众所周知,法律是我们维护正当权益的武器,只有充分运用法律,才能很好地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而拥有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是运用法律的前提。大学生作为具有专业知识的21世纪高级人才,其法律意识是否健全呢?于是我对汕头大学留校过年的50名外地大学(非本科法学专业)进行了调查。

  一、 研究方法,问卷调查

  调查时间为20xx年2月10日,在我的高中同学的帮助下,对汕大未返乡过年的50名非法学本科专业的外地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调查方式是无记名填写调查问卷,人工进行调查结果分析,从而得出调查结论。

  二、 调查结果

  通过问卷调查,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了基本了解,调查情况如下:

  ⑴、你生长在( )

  A、农村 74% B、城市 26%

  ⑵、在你所有的经历中,曾经运用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吗?( )

  A、有 18% B、没有 82%

  从以上的数据可以看出,大多数的大学生并不拥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当其政党权益受到侵犯时,都没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是存在“算了”、“算自己倒霉”等等之类的想法。而在生长在农村的大学生中这一现象较为明显。

  ⑶、你能区分违法和犯罪吗?( )

  A、能 24% B、不一定能 14% C、大部分能 62%

  ⑷、你认为你目前法律学习中的主要问题是( )?

  A、懂得法律知识但不会实际运用 32%

  B、缺乏法律知识 40%

  C、能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并解决现实问题 28%

  ⑸、你是否关注国家的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 )

  A、经常 12% B、偶尔 74% C、从不 14%

  从以上的数据可以看出,只有12%,即6个人(调查对象为50人)会经常关注国家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还有14%,即7个人表示自己从不去关注,这表明了大学生对法律的重视程度是非常不够的,其认为自己只要守法不违法,法律是离自己很遥远的。

  ⑹、你知道《劳动法》里规定的试用期最长时限是( )?

  A、三个月 22% B、六个月 48% C、一年 30%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试用期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而在调查中发现,有52%的大学生不知道,这一问题与大学生毕业后的就业问题相关,可见大学生对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了解并不多。

  ⑺、你认为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是( )?

  A、 很重要,是维护权益的有效手段 32%

  B、 比较重要,有时试图用法律解决问题 42%

  C、 一般重要,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运用法律 26%

  D、 不重要 0%

  ⑻、超市的工作人员要求搜身,你会怎么样做?( )

  A、 拒绝 84%

  B、 如果对方态度强硬就接受 10%

  C、 完全接受 0%

  ⑼、假如你的亲人欠某基金会的钱无力偿还,基金会连同民政局把你的亲人抓去关起来,放话拿钱才放人,你会怎么做?( )

  A、 忍气吞声,凑钱领回亲人 8%

  B、 到民政局理论,要求放人 16%

  C、 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亲人的人身自由权 76%

  ⑽、当你参加勤工俭学或是工作时,你会有意向与用人单位签定合同吗?( )

  A、有 72% B、没有28%

  从⑻、⑼、⑽的数据可以发现,依然有少部分大学生不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 原因分析

  (一)、学生方面的因素。

  (1)缺乏主动性。根据调查了解到,面临着严峻的就业形式,大学生将更多的时间放在自己专业科目的学习上,他们普遍认为只要学好专业知识,锻炼好各方面的能力,将来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取得一席之地,也就可以了,不必浪费在学法律与自己的专业不相关的知识上,而且,多数大学生认为法律枯燥乏味,缺乏吸引力,因而,很少大学生会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对学校开设的相关课程,也只求考试过关,大多数学生重学分轻实效,也是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之一。

  (2)缺乏远见性。没有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没有法律意识,即使当自己的正当权益受侵犯时,也不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调查表明,很多大学生认为,自己目前并不需要法律,而等到真正需要时,才觉得为时已晚。

  (3)缺乏实践性。在调查中,很多大学生反映,法律知识是懂了,但是根本不知道如何应用,而长时间后,知识便逐渐淡忘,每个非法学专业的专业都开设有《法律基础》这门课,详细讲述了相关的法律知识,然而,理论知识没有结合实践,而最终流于形式。

  (二)、教师、学校方面的因素。

  (1)重视程度不够。除了法律专业的以外,其他院系的有关法律的课程,老师都不会严格要求学生,学生可以自由看自己喜欢的专业课书或是课外读物。只要保持课堂安静就可以了,也没有向学生讲明到底法律的重要性有多大,基本死板的按照教学大纲授课,老师重视程度不够,学生自然也不够用心。由此,学生得到的法律知识更加缩水了。

  (2)课堂气氛沉闷。法律知识相对于其他学科,比较枯燥,老师一般按大学教学大纲死板授课,极少联系实际,导致课堂气氛不活跃,学生昏昏欲睡,失去上课的兴趣。

  对于大学生而言,学习法律知识有重要的意义,对于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形成正确的信仰起到关键的作用。所谓学以致用,只有将学到的东西用实践检验其是否正确,只要给学生提供实践的平台,让他们展示自己的才华才能增加对法律的认识,提高法律意识。

法律调查报告10

  如今,国家全体人员的生活水平都有所提商,人们的法律意识淡薄现象大有好转,但是有些地区的农民们虽然法律意识较以前有所增长,仍然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根据调查,主要体现在以几方面:

  (一)维权手段不足,维权成本过高。

  不少农村消费者虽然对自己所购商品有疑虑,想通过投诉讨个说法,但按规定必须先到相关技术部门进行鉴定,而当地县市级技术鉴定部门由于资金、设备、人员等原因,所鉴定商品范围很小,很多产品无法得到法定机构的鉴定,只能到外地去鉴定,除了昂贵的鉴定费用不说,还要耗时费力。虽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做鉴定所需的'费用一般由鉴定结论的责任方承担,但对消费者来说,花几元钱购买的商品,却要用10倍甚至于百倍的钱去鉴定,谁来承担这个风险?有类似困扰的城市消费者为数都不少,农村消费者更是望而却步。正是由于产品质量鉴定程序、费用以及鉴定检测功能、范围的限制,不少农民只好放弃所购商品的技术鉴定的打算,其投诉也很难得到圆满解决,同时,法院诉讼费用高、期限长、程序复杂,不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于是,很多农民权益受到侵害时,就自认倒霉,默默忍受,根本不去投诉。

  (二)维权能力不强,维权意识淡薄。

  由于农村消费水平还很低,农民的购买力还很有限,其消费目的还是以实用为主,对商品的安全性能、卫生指标等考虑得不多,“便宜货”成了首选;一些经营者自身都是农民出身,对商品知识、法律知识的了解都很有限,往往只从一个角度考虑:我进的货有人买,至于质量怎样,是不会考虑的。这些都为成本低、价格低的假冒伪劣商品在农村市场提供了温床,使得假冒伪劣商品在农村市场得以泛滥。而且广大农村消费者受自身文化素质的局限,往往缺乏辨别能力,对所购商品质量的优劣、真假分辨不清,特别是农资产品种类、型号复杂,执法人员识别都很困难,加之造假者的造成假技术日益先进,产品仿真程度高,宣传起来说得天花乱坠,面对琳琅满目的商品,上当自然是在所难免。同时,农村消费者维权意识比较淡薄,许多消费者明知自己购买的商品是假冒伪劣产品,却因交通不便、花不起钱或商品金额小、嫌麻烦、怕耽误农时而不愿去维权部门检验取证,还有不少人保护消费证据的意识不强,在购买商品时很少索要发票等消费凭证,导致维权举证时有理难辨,吃“哑巴”亏。

  (三)部门配合不够,维权缺乏合力。

  尽管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在整治农村消费市场秩序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但仍存在许多缺位。一方面,农村市场执法部门不健全,执法力量相对薄弱,难以及时发现问题;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分工职责交叉,多头执法、责任不清,食品安全监管有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等部门,农资市场监管涉及工商、质监、农业等部门,往往出现谁都管又谁都不管的局面,使得农村消费市场监管工作“既越位又缺位”。从而让假冒伪劣商品“上山下乡”有了许多可乘之机,也给农村消费维权留下了更多的隐患。而且,有的投诉涉及到鉴定,特别是涉及到多个部门时,各个部门之间相互推诿。

法律调查报告11

  在高考扩招后,大学生激增,全民素质也随着逐步提高。毫无疑问,在中国依法治国的道路上,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高低起着重要的作用,同时又可以映射出法制贯彻的效果。法律意识是一种较为宽泛的社会意识表现形式,对于大学生来讲,法律意识主要分为两个部分: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对实际法律问题的观点、态度与解决方法,简单得说,就是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法律基本理论知识的掌握,是对每一个大学生素质修养的必备要求,是能够懂法运用法律的前提;对实际案例的解决是法律意识高低的具体表现,具有直观性。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作为党的基本政策贯彻以来,我国法制建设突飞猛进。特别是加入WTO后,掌握和应用法律日益重要。因此,为了客观地了解我校在校学生的法律意识水平,了解我校在校学生对法律问题的观点与态度,海大青年法学社、法律援助社组织了关于公民宪法意识的问卷调查。

  一:调查方法

  这次调查对象是海南大学20xx级、20xx级法学、文学、农学、理工、经管等五个学院的本科生。调查的方式是发放和填答调查问卷。为了使调查能够真实、客观的反应调查者的思想,由法学院韩立收博士设计的问卷充分考虑了被调查者的思维与文化水平,对各个方面问题打乱编排,对相关法律专业术语用通俗易懂的文字表达,问卷也从分注意到问题的中立性。本次调查不记名。被调查者回答问题的方式主要是采用封闭式的回答方式,即预先设计好四种可能答案,将这些答案全部列于问题下面,由被调查者从中选择一种答案作为自己的答案。调查内容除了对法律问题的回答外,还包括专业、年级、政治面貌、有(何)无兼职经历、是否学生干部等基本情况,以便我们做比较研究。调查问卷工发放400份,除了部分由于填写基本资料和回答问题不符合要求的外,有效资料为360份。这些资料是比较完整可靠的,占应调查对象的90%。

  二: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

  1:专业:本次调查的360名学生当中

  专业 人数(人) 百分比(%)

  文科(法学、文学) 145 40.3

  理科(农学、理工、经管) 215 59.7

  2:年级:

  年级 人数(人) 百分比(%)

  20xx 197 54.7

  20xx 163 45.3

  3:政治面貌:

  政治面貌 人数(人) 百分比(%)

  共产党员 18 5

  非党员 342 95

  4:有无兼职工作经历:

  有无兼职工作经历 人数(人) 百分比(%)

  有 91 25.3

  无 269 74.7

  5:是否学生干部:

  是否学生干部 人数(人) 百分比(%)

  是 63 17.5

  否 297 82.5

  三: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

  如前所说,法律基本理论知识是一个大学生较高法律意识的形成的基础,虽然作为非法律工作者(法学专业除外)不必对法律理论知识进行深入的研究与分析,但一些法制的观念与法理的原理需要我们加以了解,特别是新时代的大学生。

  ⒈对一些法律观念与术语的理解

  题6:“依法治国”的“法”是指

  a:仅指宪法等“法律”级的法律;b:整个法律体系;c:主要指宪法,即“依宪法治国”;d:法治的精神

  题5:关于“人治”的含义

  a:一人之治,一把手说了算;b:专制,官员不听取群众的意见;c:权力运行中,官员的自由裁量权太大;d精英为民做主,精英的统治

  题7:“法律至上”的含义

  a:任何人都要守法;b:法律的效力高于道德等其他社会行为规范;c:一切按既定的法律规则办,不能行使自由裁量权;d:法律作为最后的决策依据,即使有一些毛病也要遵守

  题9:对“以德治国”的看法

  a:以“以德治国”为重;b:“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并重;c:以“依法治国”为主;d:只需实施“依法治国”

  题10: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解

  a:在法律适用上人人平等;b:在立法以及法律适用上人人平等;c:官民平等,官员无特权;d:关键是政府与民间法人及公民的平等

  对以上题目的统计结果如下表

  题号 意识 党员% 非党员 有兼职 无兼职 干部 非干部 03级 01级

  题6 高D 44.4% 29.0% 33.0% 28.6% 35.0% 28.6% 24.9% 35.6%

  较高C 11.1 23.4 24.2 22.3 19.0 23.6 21.8 24.0

  偏低B 38.9 42.4 38.5 43.5 38.1 43.1 47.2 36.2

  需加强A 5.6 5.3 4.4 5.6 7.9 4.8 6.1 4.3

  题5 高D 27.8 21.6 23.1 21.6 20.6 22.2 21.8 22.1

  较高B 16.7 13.6 9.9 14.9 14.3 13.5 12.2 15.3

  偏低A 22.2 14.0 24.2 11.2 15.9 14.1 14.7 14.1

  需加强C 33.3 50.9 42.9 52.4 49.8 50.2 51.3 48.5

  题7 高D 5.6 10.5 4.4 13.3 7.9 10.8 13.2 6.7

  较高C 22.2 25.4 27.5 24.5 22.2 25.9 21.3 30.1

  偏低B 38.9 36.0 35.2 36.4 47.6 33.7 40.6 30.7

  需加强A 33.3 28.1 33.0 26.8 22.2 29.6 24.9 32.5

  题9 高D 0 2.6 3.3 2.2 1.6 2.7 2.5 2.5

  较高C 11.1 14.9 26.4 10.8 12.7 15.1 12.2 17.8

  偏低B 66.7 78.1 64.8 81.8 77.8 77.4 81.2 73.0

  需加强A 22.2 4.4 5.5 5.2 7.9 4.7 4.1 6.7

  题10 高D 5.6 8.2 8.8 7.8 3.2 9.1 8.1 8.0

  较高B 16.7 37.7 40.7 35.3 36.5 36.7 32.5 41.7

  偏低C 27.8 16.7 18.9 16.7 20.6 16.7 17.3 17.2

  需加强A 50.0 37.4 31.9 40.1 39.7 37.7 42.1 33.1

  我们的调查题目都是生活经常看见或者说到的法律概念,这些概念每个人都应该见识过,也各自有自己的理解。通过我们的调查表明,除了对“依法治国”这一概念比较满意外,其他几个法律概念都存在同学们主观臆断的理解。同学们往往对这些问题的理解局限于生活层面,也就是说,没有上升到一种以法律的观念来思考问题,比如题七,对于“法律至上”,生活中往往想到的就是任何人要守法,这是法律权威的体现,也是人们在生活中经常遇见的,特别是处于弱势群体的人来,每个人没有特权的遵守法律可能是他们的最大愿望。但是,这些都只是一些表面的现象,是普通人或者说文化程度不高的人也能这样认识的。相对来说,“法律作为最后的决策机关,即使有一些毛病也要遵守”这个答案,既坚持了法律的权威性(最后决策机关),又注意到了法律在实际生活中是不能理想化的,可能会有些毛病,但这不影响法律的施行,除非该法为恶法。选择不理想的状况说明我们还要加强法律意识的教育,虽然大学生具备了一定的文化知识,但在接受真正法律基础教育的时间很少,都是从各种报道或者自己搜索信息时得到,这些东西具有较大的不稳定性与诱导性。建议对每个专业设置法律基础课程,以强化法律意识。

  需要说明的是,这次问卷调查不是对每个同学的法律意识做一个是非评判,每个问题的答案也一般不存在绝对对错关系,选择其中的每一个答案都代表着一个人对法律的自己的看法。同时,也不是说同学选择某个答案最正确时就代表着他的法律意识最高。譬如题九,我们认为,“只需‘依法治国’”的法律意识最高,因为这个答案认识到,只有依靠依法治国才能达到法制所要达到的目的,而选择别的答案的可以看出对法律的功效还不能完全确信。

  从统计中发现,对于法律相关术语的认识,各个类型的的选择差别不太大,但其中,我们也能看出一些差别。20xx级的.同学就比03级的同学在认识依法治国上更加深刻,对法律至上的理解也更加理想。究其原因,我们认为,主要是由于高年级在大学里,接受的社会信息和对各种学科知识接触面比03级同学广很多,其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也自然深刻一些。

  值得注意的是,党员在后三道题中与非党员的回答相比,让人大吃一惊,因为按照调查表显示来看,党员的在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上明显低于非党员。应该说党员是先进思想的代表,对党的政策、方针、思想了解更加透彻,事实却相反。究其原因,我们认为,党员之所以在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上与非党员有较大差距,问题也是出在太专心于对政策的理解,而忽视了自己对法律知识的加强。在题九中,选择“以‘以德治国’为重”的占到22。2%,是非党员的五倍左右。这里表明党员对近年来‘以德治国’提出的重要性认识得比较深,舆论方向掌握较准,却忽视了法律作为最后的决策机关所具有的作用。再如题十,党员选择“在法律适用上人人平等”的占一半,但这又恰恰是我们认为最表层的认识的,可能在一些报纸刊物上能看见这样的说法,大家都能认识到的,所以不能认为法律意识较强,虽然选项四只提到了平等的主体,但这个选项明显更加具有现实意义。党员的这种差别提醒我们在对他们进行思想教育时,也要注意法律知识的强化。建议党员在入党前后写申请书、思想报告时,加入对法律意识的认识汇报,作为是否批准入党的一项考核条件。

  ⒉对法治社会的认识

  题12:目前我国的法治状况

  a:已经是法治社会;b:有局限性,要严格限制法律使用的范围;c:各方面都差得很远;d:整体上看人治的影响大于法治

  题15: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

  a:完全正确;b:应是诚信经济;c:法治建设促进市场经济发展;d:不正确,二者有交叉

  题19:法治的关键在于

  a: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b:必须保证法律是良好的;c:官员守法,受到法律的有效监督;d:大家都信仰法律,自愿服从法律的统治

  对以上题目的统计结果如下表:

  题号 意识 党员 非党员 有兼职 无兼职 干部 非干部 03级 01级

  题12 高D 27.8% 24.6% 20.9% 26.0% 28.6% 23.9% 18.8% 31.9%

  较高C 11.1 15.2 15.4 16.7 14.3 16.2 17.3 15.3

  偏低B 50.0 48.2 59.3 44.6 47.6 48.5 52.8 42.9

  需加强A 11.1 10.5 4.4 12.6 9.5 10.8 11.2 9.8

  题15 高D 22.2 26.9 25.3 27.1 23.8 27.3 26.4 27.0

  较高B 5.6 9.4 8.8 9.3 4.8 10.1 9.6 8.6

  偏低C 72.2 56.4 60.4 56.1 65.1 55.6 58.4 55.8

  需加强A 0 7.3 5.5 7.4 6.3 7.1 5.6 8.6

  题19 高D 11.1 9.4 12.1 8.6 15.9 8.1 9.6 9.2

  较高B 5.6 6.4 4.4 7.1 7.9 6.1 5.6 7.4

  偏低C 5.6 7.3 7.7 7.1 9.5 6.7 5.1 9.8

  需加强A 77.8 76.9 75.8 77.3 87.3 74.7 79.7 73.6

  我国正在致力于建立一个法治社会,法治社会尊重人的自由与平等,强调权利与义务的对等,维护社会强势与弱势的平衡发展……基于法治社会的这样一些特征,我们从上面几道题目中来寻找同学们对法治社会的认识情况。

  从总体来看,同学对法治社会认识还是处于一个偏低的水平,做到深入认识形成自己思考的人较少。比如题十九,法治的关键大部分人都选择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十六字方针,当然这没有错,但当认识到“法律必须是良法”的时候,已经在对法治的认识上上了一个台阶,因为不仅仅前面所说的十六个字就能完全形成法治社会的,那十六个字只是基本的要求,如果没有一个良好的法律,法治社会同样建立不起来。到最后一个答案“大家都信仰法律……”,答案之间没有递进关系,但我们实际地去分析,这里面存在着一个对法律认识的高低问题。不管是各种情况的同学,对法制社会认识的整体情况都是主要集中在教条化的灌输里面,接受的法律知识没有主动性,不符合议和具有朝气与思想的大学生形象。这种现象可以说是一种普遍的。我们认为,在开设法律基础课程的基础上,应该从方法上诱导同学们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形成理性的社会意识,特别是法律意识。

  从统计中我们还可以发现,01级同学的表现同样要好于03级的同学。说明大学的学习对同学们思考问题的培养有较大的帮助。

  ⒊对于法律作用的认识

  题11:法律的作用

  a:法律目前基本是灵丹妙药;b:有局限性,要严格限制法律适用的范围;c:法治在任何情况下都胜过人治;d:应坚持“德主刑(法律)辅”的原则。

  对该题统计如下:

  题号 意识 党员 非党员 兼职 无兼职 干部 非干部 03级 01级

  题11 高B 33.3% 43.6% 45.1% 42.4% 39.7% 43.8% 40.6% 46.0%

  较高C 16.7 15.0 15.4 14.9 15.9 14.8 13.7 16.6

  偏低A 11.1 10.8 9.9 11.2 11.1 10.8 12.7 8.6

  需加强D 38.9 30.7 29.7 31.6 33.3 30.6 33.0 28.8

  法律的作用很多,如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对于法律的作用的理解,我们需要注意的是法的“无用论”和“万能论的”谬误。这两个极端都是要尽量避免的。法律是有局限性的,不能干涉个人事务,不调整思想内容。

  从调查结果中我们发现,在最法律意识的认识上,深浅分明,法律意识高的与需加强的人数相当,且两者加起来占了大部分。同时,年级的高低对于法律意识分界也很鲜明,再次证明了高年级同学的法律意识高于低年级这一结论。但在党员是否、有无兼职、干部与否上,法律意识的高低划分依然不明显。

  ⒋对法律知识点的具体认识

  题18:审判“四人·帮”时,采用的是溯及既往的法律,即用现行的法律来给过去的行为定罪,而非“四人·帮”横行时期的法律

  a:正确,因为当时基本上没有法律;b:不正确;c应宣布以前的法为“恶法”,予以废除;d:以某些政策作为法律来使用

  对该题统计结果如下:

  题号 意识 党员 非党员 兼职 无兼职 干部 非干部 03级 01级

  题18 高C 11.1% 19.6% 17.6% 19.7% 22.2% 18.5% 21.8% 16.0%

  较高D 33.3 31.0 28.6 32.0 30.2 31.3 24.4 39.3

  偏低B 16.7 20.2 28.6 20.8 17.5 20.9 21.8 19.0

  需加强A 38.9 27.2 25.3 28.6 30.2 27.3 32.0 25.8

  我们在法律知识点的这上面,选取了法律溯及力的这一问题进行调查。在法律的使用过程中,在时间效力上只能使用与该法律实施以后所发生的行为和事项,不溯及该法律实施之前的行为和事项。法律不溯及既往,这是一个基本的法律理念,因为任何法律的制定与施行都是基于现存的或已经发生的事实而定,它一般会对一些历史遗留的既成事实给予法律确认,按照现行的法律补齐手续后加以合法化。这一法律理念的意义在于保持社会的稳定性和经济发展的连续性,也体现了公平原则。

  从调查结果来看,同学们对法律知识点的理解上,高低分布比较均匀,主要集中在“较高”和“需加强”两个阶段上,“需加强”者偏多,但法律意识“高”和“偏低”的也不在少数,这种比较均匀的结果其实说明,同学们在认识这个法律点上,并没有一个比较统一的认识,或者说并没有一个系统的学习、接受知识的过程,正好折射出,在我们现在的大学教育中,存在对于法律教育的空缺。随着法治社会的到来,让同学们了解认识法律,掌握法律这个工具,是必须和急迫的。

  四:大学生对法律热点问题的认识

  1:对司法活动的认识

  题1:号称“世纪审判”的美国辛普森杀害前妻及其男友案件,尽管多数民众认为他就是凶手,但因公诉方证据不足,辛普森被判无罪,你有何看法?

  A:坚持了“正当程序”原则;b:可以接受;c:不可以接受;d:完全是错案

  题2:对当前众说纷纭的司法腐败问题,你的观点是:

  a:司法腐败主要是法官品德太坏;b:关键是法官的法律素质太低;c:主要是司法不独立造成的;d:司法的压力太大了

  题8:对我国公安机关开展“严打”活动的看法:

  a:完全赞同,治乱世用重典;b:应与“严保(人权)“相结合;c:不赞成这种运动式的活动;d:完全反对,轻视相关人等的人权

  题16:对我国房屋拆迁中存在的问题的看法:

  a:坚决清楚“钉子户“,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及国家重典工程的顺利进行;b:合理补偿,不能一刀切式以超低价补偿拆迁户;c:政府应完全退出,有拆迁户与房产商或国有公司自由协商;d:政府应站在中立的立场上

  对以上题目统计结果如下:

  题号 意识 党员 非党员 兼职 无兼职 干部 非干部 03级 01级

  题1 高A 27.8% 51.2% 49.5% 50.2% 50.8% 49.8% 53.8% 45.4%

  较高B 44.4 27.4 29.4 27.9 33.3 27.3 26.4 30.7

  偏低C 27.8 19.2 18.7 20.1 12.7 21.2 17.8 22.1

  需加强D 0 2.0 2.2 1.9 3.2 1.7 2.0 1.8

  题2 高D 5.6 6.7 12.1 4.8 4.8 7.1 6.1 7.4

  较高C 55.6 62.0 53.8 42.0 58.7 62.3 65.0 57.7

  偏低B 16.7 20.4 22.0 20.0 17.5 20.9 18.3 22.7

  需加强A 22.2 10.8 12.1 11.2 19.0 9.8 10.7 12.3

  题8 高D 0 3.8 3.3 3.7 3.2 3.7 3.0 4.3

  较高C 11.1 17.3 24.2 14.5 17.5 16.8 13.7 20.9

  偏低B 33.3 49.4 42.9 50.6 50.8 48.1 54.8 41.1

  需加强A 55.6 29.5 30.0 31.2 28.6 31.3 28.4 33.7

  题16 高D 0 9.1 15.4 6.3 6.3 9.1 6.6 11.0

  较高C 0 10.5 11.0 9.7 6.3 11.1 9.1 11.0

  偏低B 100 73.4 68.1 77.0 79.4 73.7 78.2 70.6

  需加强A 0 7.0 5.5 7.1 7.9 6.4 10.7 7.4

  “ 在社会有限资源的分配中,程序公正是获得社会广泛认同的坚实基础。” 在社会实践中,人们一般会对程序规则的不合理不公正提出疑义,而只要程序公正合理,无论产生的结果如何,都是可以被人接受认可的;司法的腐败属于最危险的腐败,因为司法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这道防线也被突破,那么受到伤害的就不仅仅是当事人,而且还有我们司法机关的形象、法律的尊严和人民对这个国家的信心;严打是我们在司法过程中针对一段时期内某项领域的违法犯罪进行加大加重处罚而经常运用的一个手段,在社会上有很大的感召力,同时也对打击犯罪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这种形式一直受到法学界的质疑;房屋拆迁问题涉及到公民财产保护和公共福利改进的关系问题,涉及到裁决人利益冲突的回避问题,涉及到合理补偿的问题,还涉及到立法和司法救济的问题。这几个问题在现实中都是大家普遍关心的,经常遇见的,虽然经常从报刊杂志上看到这些问题的介绍、报道,但同学们这些问题从法律意识的角度到底有多高呢?各种类型的同学又有没有差别呢?至少可以从统计结果中得到一些答案。

  从统计结果来看:整体上,同学们对程序公正这一问题看法较好,多数能够接受因为程序公正而得到司法审判结果;对司法腐败的认识较高;对严打斗争必要性认识较好,但很少从法律稳定等角度来考虑这一问题,法律意识偏低,需要加强;对房屋拆迁中存在问题的解决的法律意识偏低。

  分开来看,我们可以看出其中几个特点,首先依然要提到的是党员的法律意识依然没有非党员的法律意识活泼,且平均低于非党员的水平。这也是最初让我们困惑的地方。经过仔细的研究与对比,我们发现,党员的法律意识存在于政治认识中,思想较为统一,这说明党员在思想是坚定的、政治上是过硬的,但反过来,正是因为这种统一的思想认识,切这种思想认识政治因素多一些,法律意识也就被冲淡。我们党员在看待法律的问题时,往往与宣传是一致的。当然这不是说所宣传是不正确的,关键是舆论方向与司法有一定的差别,这其中舆论与司法有时候甚至有其冲突的地方。因为我们这里讲的法律意识,很大程度上也根源于一种理想的法律状态。这就是为什么党员总是表现不如非党员法律意识满意的重要原因。党员在思想统一、不够活跃的突出表现在16题上,全部选择了B项,我们结合题目来看,这个答案是目前解决房屋拆迁问题一个迫切切有效的方式——合理补偿,但从长远来说,应该来约束和中立政府在其中的作用,这才是法律最理想的一种解决模式。

  以上几题的另一个特色是,除第一题不相上下外有,兼职工作经历的同学比无兼职工作经历的同学表现要好。我们在前面法律知识的调查时,并没有发现有兼职经历与无兼职经历的同学在法律意识上的区别。但一到具体的法律热点问题时,有过社会实践的同学就马上把从社会上吸收到的成分表现了出来。学习是一个理论到实践再到理论的过程,可能在学校里学到的理论知识大家都在一个水平,但在综合运用知识上,又实践与无实践经历的同学变处于了不同的层次。特别是作为要求动手实践能力非常强的法律这块,实践对同学们法律意识的提高或多或少都有帮助,这是我们从调查结果里找到的一个现象。

  2:对生活中一些“寻常事情”的认识

  题3:你对父母打骂孩子的看法:

  a:正常;b:不大好,措施不当;c:很不好,违反道德;d:是家庭暴力

  题4:在国家司法考试中,找人考的行为:

  a:问题不大;b:品德问题;c:纪律问题;d:违法问题

  题13:一元钱的官司要不要打:

  a:一定要打;b:不打,得不偿失;c:运用其它解决纠纷的办法;d:通常不打,但特殊情况下可以打

  题17:穷人有流浪的权利吗?

  A:当然有,这是最基本的权利;b:没有,允许流浪会造成社会的动荡;c:应加以限制,不能随便流浪;d:应重视人权,为他们提供救济

  对以上题目的调查统计结果如下:

  题号 意识 党员 非党员 兼职 无兼职 干部 非干部 03级 01级

  题3 高D 16.7% 17.8% 14.3% 19.0% 22.2% 16.8% 17.8% 17.8%

  较高C 0 5.8 5.5 5.6 6.3 5.4 6.1 4.9

  偏低B 77.8 68.7 69.2 69.1 62.0 70.7 69.5 68.7

  需加强A 5.6 7.6 11.0 6.3 9.5 7.1 6.6 8.6

  题4 高D 50.0 50.9 50.5 50.9 41.3 52.9 54.8 46.0

  较高C 44.4 22.2 17.6 25.3 22.2 23.6 22.8 23.9

  偏低B 5.6 26.0 29.7 23.4 31.7 23.6 21.3 29.4

  需加强A 0 0.9 2.2 0.4 4.8 0 1.0 0.6

  题13 高D 22.2 49.1 42.9 49.4 54.0 46.5 52.3 42.3

  较高C 44.4 24.9 30.8 24.2 17.5 27.6 20.8 31.9

  偏低B 22.2 5.8 9.9 5.6 9.5 6.1 5.1 8.6

  需加强A 11.1 20.2 16.5 20.8 19.0 19.9 21.8 17.2

  题17 高D 61.1 48.2 50.5 44.6 30.2 49.5 50.3 47.2

  较高A 11.1 23.7 25.3 22.3 22.2 23.2 19.8 27.0

  偏低C 22.2 21.6 15.4 23.8 33.3 19.2 24.4 18.4

  需加强B 5.6 6.4 8.8 5.6 11.1 5.4 5.6 7.4

  对于身边发生的一些事情,同学门经常耳目濡染,认识更加深刻,这从统计结果中就可以看出来。同学们在对身边的事情的法律意识普遍集中于“高”、“较高”和“偏低”三个层面,特别是“高”与“较高”两个阶段。说明大多数同学能够用法律的眼光来看待生活中与自己息息相关的一些事情,比如家长教育孩子问题等。这也是作为大学生基本素质所在。大学生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文化功底,对事物的分辨也能比较理性与科学。所以对待自己身边的事情也能比较理性的认识。各种类型的同学在这一问题上所表现出来的法律意识差别不太明显,虽然有得题目中有一些差距,但综合来看,比较平均。

  3:对热点法律制度的认识

  题14:对律师制度的看法

  a:不好,会造成谁有钱(请律师)谁有理的现象;b:律师制度是一把双刃剑;c:律师制度利大于弊;d:没有律师制度,就不会有真正的法制与人权

  题20:死刑应该废除?

  A:坚持人道主义,废除死刑;b:不该废除死刑;c:目前有保留的必要;d:严格限制死刑的使用范围,但决不能废除

  对以上题目的统计结果如下:

  题号 意识 党员 非党员 兼职 无兼职 干部 非干部 03级 01级

  题14 高D 5.6% 15.5% 16.5% 14.9% 14.3% 15.2% 13.7% 17.2%

  较高C 33.3 27.5 26.4 21.9 20.6 23.9 21.8 24.5

  偏低B 61.1 52.6 51.6 85.2 44.4 56.9 57.9 47.2

  需加强A 0 9.1 5.5 9.7 1.6 10.1 6.6 11.0

  题20 高C 33.3 36.0 31.9 37.2 25.4 38.0 37.6 33.7

  较高A 16.7 9.4 13.2 8.6 14.3 8.8 6.6 9.2

  偏低D 38.9 44.1 40.7 45.0 42.9 44.1 46.7 40.5

  需加强B 11.1 10.5 14.3 9.3 17.5 9.1 9.1 12.3

  律师制度是现代国家民主法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追求社会主义的宏伟事业中,律师作为一支相对独立力量而存在。律师通过自己的执业活动,使社会秩序和法律实施更加公正和完善,使社会正义得以伸张,使民主法制得以加强。从一定的意义上说,律师代表着一定的民权;死刑在中国刑律上存在由来已久,一般民众似乎已经习惯存在死刑的社会。但随着民主政治的发展,对人权特别是生命权的重视,法学界要求逐步废除死刑的呼声已经是越来越强,但更多的法学家要求“先限制,后废除”的模式来处理死刑问题。

  这两个问题能一定层面上代表热点法律制度问题。我们之所以没有把这个问题放到法律知识点来讨论,是因为这些问题本身就是在民间有着广泛的交流平台,虽然涉及到法律知识的运用,但同学们可能

法律调查报告12

  培养与加强公民的法律意识,不仅能够规范公民的生活习惯,促进公民的生活质量的提高,还有利于全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所以,培养公民法律意识对国家和社会有着重要的意义。在我国依法治国的理念的指导下,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有所提高,但相比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还有较大的差距,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通过一些途径培养与加强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有利于我国社会的的和谐发展,为我国综合国力的提升打下基础。

  一、培养与增强公民法律意识的重要意义

  1、有利于立法工作的完善,促进有法可依的实现。在我国人民当家做主,国家的所有权利都属于人民。一国的法律体系是否完善,直接关系到这个国家的安全与稳定。立法是广大人民根据自己的想法与意愿,通过国家机关确立一套行为规范。这一过程要经过提议、起草、表决、修改、表决、确定等程序。不过,确立一部法律首先需要立法人自己有一定的法律意识,同时立法人的法律意识对其立法又有一定的影响。所以立法人要拥有相对较高的法律意识,才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其所立法律的合理性,完善国家的法律体系。

  2、有利于司法的实践,促进有法必依的实现。有了较完善的法律体系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基础,实践证明只有在完善的法律体系框架下进行长时间的实践工作才能真正的发挥法律体系的作用,使整个法律体系建立在实践的基础上。司法的实践对于执法者是有一定要求的,假如执法者自己的法律意识都不到位,难免会引起被执法者的不服,不利于法律的执行。所以执法者要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遵纪守法,维护法律,依法办事,实现有法必依。

  3、有利于公民自觉守法、依法办事。公民只有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他们才能理解与尊重法律,能够判断自己享有的权利以及需要履行的义务,并且可以运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即公民的法律意识是他们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前提。所以培养与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对公民自觉守法和依法办事至关重要。

  4、有利于领导者依法治国,促进社会稳定的实现。法律是一个国家运行的法则是一个国家规范与准则的总和,也是国家文化、习惯的体现。依据法律来治理国家,能起到较理想的效果,促使国家向着一个积极稳定的方向发展。提高领导人依法治国的能力,其前提是要求领导者有较高的法律意识,对于法律条例有较为深刻的理解。在治国的同时,也要根据法律中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来治理国家,以实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二、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的现状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律体系在不断的调整与完善,对公众进行的普法工作也在不断的增加。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较从前有一个较大的提高,但相比于发达国家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还有较大的差距。

  1、公民对我国宪法的认识与接触不足。一国的宪法是其根本大法,是其他法律制定的前提。通常情况下,公民的法律意识首先表现为宪法意识。但是我国公民的宪法意识并不强,在日常生活中,公民接触宪法的机会较少,公民相对较为熟悉是民法、刑法等,这导致我国公民的宪法意识不强,自身的权利容易受到侵害。

  2、公民的依法维权意识不足。在一些发达国家,例如美国,法律已经深深渗透到普通民众的生活中。我国大多数公民在其权利被侵犯时,他们第一反应并不是通过法律的渠道来维权,相反的,他们脑海中想到首先是忍让。还有一些思想较为极端的民众会采用以牙还牙的方式解决纠纷。总的来说,我国公民在依法维权意识上还需要加强,明确自己所享有的权利,当遭到侵犯的时候,应该首先想到运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身的权利。

  3、某些地方的依法行政意识不足。在我国进行法制管理难度较大,法律的渗透与执行需要大量的时间。有一些边远山区的公民,由于信息的限制边缘山区的人民不能很好的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其行政人員的法律意识也较为薄弱。甚至一些地区的行政人员不仅不能自觉守法,还会出现滥用职权、擅自篡改法规、扭曲法律事实等行为。这不仅不能很好地调动民众的积极性,适应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还会让公民对国家的法律与制度产生怀疑甚至抵制的不良情绪,严重影响到国家的管理与稳定发展。上述的几个方面是比较典型的公民法律意识不足的表现。此外,我国公民法律意识不足还体现在民众对法律现象的淡漠等。导致我国公民法律意识不强的原因有很多,例如根深蒂固的传统文化的影响、我国法律体系的不完善、普法工作不深入等等。

  三、培养与加强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的途径

  只有增强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才能进一步的构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依法办事、执法必严、依法治国的和谐社会。

  1、努力实现外部环境与法律环境相适应。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因此我国对于我国公民的定义为一个享有独立人格的自由人,在享受权利的同时还要履行一定的义务。而公民的法律意识是指公民对法律,特别是现当下正实行的法律的认识,以及对一些法律现象的看法、观点的一个集合。具体表现为人们对法律的认识、理解以及运用,对于一些社会上的法律现象的看法、评价,能够较正确的判断哪些属于合法行为等等。公民的法律意识主要包括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意识、主人翁意识、用法意识。作为一国的公民,他在这个国家享有一定的法律地位,而公民法律意识产生的基础和表现的渠道就是公民的法律地位。培养与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公民实行权利和履行义务,同时对一个国家的管理、社会的和谐有着积极的意义。培养与加强公民的法律意识,不能一直空洞的呼吁公民不断地提升自己内心对法律的认识,而要首先保证我国普通民众的温饱问题,为民众法律意识的提升打下基础。我国的人口众多,贫富差距也较大。所以,我国欲培养与加强公民的法律意识,首先要不断的增强国家的综合实力,发展经济,缩小贫富差距,同时搞好政治和文化环境,实现这些外部环境与法律环境的相互适应,不断完善健全法律体制。

  2、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做好法律知识的普及与相关法律的推广,是培养与加强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的一条重要途径。一方面,利用好电视、广播、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介向公民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与教育。另一方面,要重视法学教育,加大有关部门在法律知识教育上的投资力度。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应该从小事抓起,要求并督促各学校开设法律知识普及课,让公民从小养成知法、守法、用法的好习惯。

  四、结语

  培养与加强公民的法律意识,不仅为公民在日常生活中维权带来便利,而且对国家与社会的稳定建设和发展有重要的意义。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的增强,但现阶段还存在一些问题,我国应该努力克服这些问题,为我国综合国力的提升打下基础。完善健全我国法律体系、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将构建一个人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和谐文明社会作为有关部门工作的目标。

法律调查报告13

  我市围绕村民自治深入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了村民自治制度,在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农村社会和谐,推动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市有两个村被命名表彰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另有72家村(社区)受到省、命名表彰。我镇兴宁社区被省命名,广陵社区、北肖村被命名,通靖村、曹市村、新圩村、宁界村、木行村己申报为市民主法治合格村。为进一步巩固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成果,推广示范村(社区)的创建经验,根据《法治建设纲要》及省、有关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决定在全镇深入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合格村达标验收活动,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依法治国方略,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以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合格村达标活动为载体,进一步促进农村基层民主,完善和落实村民自治制度,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为促进法治合格市的建成提供基础保障。

  二、总体目标

  村民自治制度更加完善,村级各组织之间职责明确,关系协调;广大农民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普遍增强,农村基层干部民主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明显提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农村社会政治稳定的局面得到巩固和发展。到20xx年底前,全面达到民主法治合格村。

  三、工作任务

  认真按照文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要求,全面落实村民自治各项制度,着力推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按照“四民主、两公开”的要求,加强基层组织自身建设,民主管理村级事务,保证群众的自治权利。

  落实民主选举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健全和完善民主选举制度和选举程序。村党支部、村委会都要按期举行换届选举,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真正把那些政治坚定有理想,发展经济有本领,处事公道有威信,解决问题有办法的人选进村级领导班子。

  规范民主决策程序。村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健全村民议事制度,制定议事规则,明确议事内容和范围。严格执行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代表会议制度,凡属于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都实行民主决策。

  完善民主管理机制。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由全体村民讨论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对村民的权利和义务、村级各类组织的关系和工作程序,以及经济管理、社会治安、村风民俗、婚姻家庭、计划生育等方面的要求,作出具体明确、便于操作实施的规定,并严格按自治章程管理村级事务。凡需民主管理的地方,都要依法建章立制并认真落实,做到有制可依,按章理事。

  加大民主监督力度。完善和落实村务、财务公开制度、民主评议干部制度和村委会报告工作制度。经过村务监督小组或村民理财小组审查的村务财务各项内容,及时张榜公开,每季不少于一次。对村委会及其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对评议不称职的村干部应予以调整或罢免。村委会要向村民会议或代表会议报告工作,自觉接受民主监督,改进工作不足。

  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紧密结合基层生产、生活、工作实际,运用多种有效方式,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对象,加强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农村干部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使广大群众学法知法,履行应尽义务,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要以“八个一”为中心内容(即:即一套普法制度、一个法制宣传栏、一所法制学(夜)校,一家法律书屋(阅览室)。一支普法骨干队伍、一本法制教育读本,一张维权联糸卡,一档讲座。)完善农村普法工作的载体,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增强他们的法制意识。

  加强村级调解组织建设。建设好村级调解室,配齐配强调解人员并定期开展培训。定期排查民间纠纷和不安定因素,善于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思想教育的手段,及时化解矛盾,妥善处理纷争,维护基层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实施步骤及要求

  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上半年)。各村要对村民自治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制定整改措施。

  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6——8月)。依据活动意见和本地达标计划,全面组织实施,做到突出重点,点面结合,分类指导,全面推进。各村要按照“四民主两公开”的原则要求,对照考评标准,逐项落实,全面实行村民自治。

法律调查报告14

  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是现代法治社会对每个公民的要求,特别是对高校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法律素质的提高更为迫切。本文通过实践调查报告数据分析,对当代高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和影响高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办法。

  某省医科大学汾阳学院高校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报告及分析

  法律意识,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高校大学生法律意识是高校大学生群体对法、法律或其现象的反应形式,即心理、知识、观点和思想,包括对法律的情感、认知、评价和信仰等的内心体验。高校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也是未来社会的支撑主体,其法律意识如何,直接影响到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整个社会法治文明的程度。

  一、研究和培养高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意义

  对高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进行客观、准确的研究及分析,是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教育,提高高校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遵守法律内在自觉性的基础。

  从年龄上讲,高校大学生是一个横跨青年和成年的群体,由于尚未形成成熟、科学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其法律意识带有明显的易变性和不成熟性。加之历史原因、外部环境以及高校大学生自身素质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个别高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行为与社会要求存在一定的偏差。因此,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当代高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和法律需求,对于提高法律教育的针对性,切实提高高校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高校大学生遵守法律内在自觉性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培养和提高高校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长远方针,是国家法制建设的百年大计,是促进培养现代化合格人才的需要。

  二、当前高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与分析

  (一)调查形式和结果

  经过对某医科大学汾阳分校09,10,11三个年级多名高校大学生的法律知识进行了随机抽样调查,本次调查共发出问卷 100份,收回 100份,收回率 100%。其结果显示:

  1. 法律知识的来源及对法律知识重要性的认识 34.23%的学生的法律知识主要来源于学校的教育,44.34%的学生法律知识来源于电视和报纸,受家庭影响及其他来源的占21.43%。自己认为掌握了必要的法律知识且能灵活运用于解决现实问题的学生占22.5%,77.5%的学生认为自己法律知识不足或不能灵活运用。77.6%的学生认为需要学习或深入学习法律知识,13.8%的人认为只需要了解一下就可以了,9.6%的学生认为完全不需要。约1/3的学生认为造成法律意识薄弱的原因为法律教育活动的局限性,1/2的学生认为社会的不良风气及贫富悬殊是主要原因。这表明大部分学生法律知识缺乏,学校系统的法律知识教育不足,不能满足大部

  分学生的需求。

  2. 主动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 在实际生活中,有意识的主动运用法律知识的学生比例仍然不高,如参加勤工俭学时,有意向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占61%,无意向的人占39%;被骗或被盗、被抢时选择向公安机关或学校保卫处报案的'占87%,不报告的占13%;认为报案没用或司法机关不能提供有效保护的人占15.2%。遇到不法行为时,男生选择漠不关心的比例占到10%左右,女生比例占6%。

  3. 对法律的信任度和对当前法治的整体现状的满意度 对法律保持信任的学生占35%,认为法律会越来越完善的学生占31.2%,而认为法律不如权利有用及法律越来越成为有钱人和有权人的工具的占33.8%。对“法院做出公正判决有信心”者占26.4%,对“当前整体法治环境不太满意和很不满意”的达69.8%。这一方面说明作为法治前提的民主立法及其程序还很不健全,司法不公乃至司法腐败现象仍然畅通无阻;另一方面这种消极的法律意识也会严重地影响到公民法律信仰确立和法治理想信念的最终建立,表现出高校大学生法律信仰的一定程度的缺失,也反映了不利于高校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法治环境和氛围。

  (二)调查结果分析

  由于高校大学生法律意识是一个多要素、多层次的复杂系统,要精确全面地概括高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现状并非易事,所以本文只能结合调查结果,对当前高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所存在的问题作一个粗浅的概括:

  1. 高校大学生缺乏从总体上准确理解和把握现代法治的基本精神 现代法治是以民主为基础,以保障人权为核心,与传统的法制有着本质的区别,它视法为工具与目的的统一,并更加强调法的目的价值,而我们在调查中发现高校大学生对法的民主基础尚未有明确的意识,仍然存在着一种传统意义上将法作为统治工具的法律观。譬如,他们也认可“法治”反对“人治”,但受到传统人治观念和现实中一些“权大于法”现象的影响,往往认为法律只具有工具价值而非目的价值;他们也认可民主反对专制,但受到中国现实国情的制约,往往认为法制只存在于民主制度而专制制度下就没有法制,没有认识到法制既可以与专制相结合,也可以与民主相结合,而只有以民主为社会基础的法制模式,才能称之为真正的法治。

  2. 有感性法律意识,但缺乏理性法律意识 法律本身是一门学理性极强的学科,不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础理论,就难以用理论解决现实存在的法律问题。大多数高校大学生对法律的认识还只处于初级的感性阶段,正是因为缺乏系统的法学理论学习,使得高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仍处于对法律本质认知的启蒙状态。比如,多数学生都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但对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内容却知之甚少,现代法治国家普遍都是实行宪政的国家,若不能将宪法提到宪政的高度加以认识,在论及宪法内容时不能立即想到公民的权利以及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关系等诸如此类的关键问题,则是缺乏现代法治意识和宪政意识的表现。

  三、培养和塑造高校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主要途径

  针对当前高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与分析,现提出如下几点对策建议:

  (一)健全法律运行机制,加强道德规范建设,创造有利于培养高校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

  高校大学生思想开放,时代感强,主观上期望法治,关心国家法制建设,但世界观还未完全成熟,易受外界环境影响,因此,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做到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执法的程序化,守法的自觉化;大众传播媒体和各种社会力量应利用普法、守法、执法和监督法律实施的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迹,进行生动的法制宣传,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对于培养高校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实行“依法治校”,营造培养高校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氛围

  高校的法治环境如果是民主、平等的,必然对高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正确树立起到积极正面的影响,反之亦然。学校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活动要有章可循,程序合法。学校制定校纪校规时,要确保所建立和使用的规章制度不违背法治的精神,与国家现阶段所颁布和使用的法律法规不冲突,并“严格按照教育法律的原则与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不断提高学校管理者、教师的法律素质,提高学校依法处理各种关系的能力”。

  (三)深化大学“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改革,开展校园法制文化活动,以适应素质教育对高校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要求。

  目前的“法律基础”课教材,普遍存在课程内容设置不合理的问题。教材内容未突出重点,只注重编写的系统性,教材内容几乎涵盖了我国现行的法律,书中几乎无任何案例对相应法理进行释疑,而法律条文中大量引进的专业术语对于非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说无异于读天书,不适应学生自学和阅读的需求。大学“法律基础”课应改为法理学课,或者至少从内容上突出对法治的基本理论、现代法的基本观念和法律的基本精神的介绍。同时,应当积极拓展法学选修课的开设门类和开设范围,以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兴趣和需求,使学生从理性的层面对整个法治、法律及各部门法的基本价值理念和精神追求有一个宏观把握,从而逐步培养出适应现代素质教育要求的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的高校大学生。

  学校是培养高校大学生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场所,但仅靠学校的教育是远远不够的,它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一个长远的规划和具体的安排,它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社会教育工程。提高高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要把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心理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国家的各种建设规程同步进行,形成良好的法制教育大环境,才能为社会输送具有较强法律意识的跨世纪人才。因此,高等院校对高校大学生进行法律意识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提高高校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是提高公民法律意识的主要任务。

法律调查报告15

  在中国不断与世界扩大交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农村的今天,法律开始走进并更近的影响农民的生活,那么,农民的法律意识状态如何呢?他们的权利意识、法律保护意识和民主意识的状况又如何呢?这些都是我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大学生急切想了解的问题,于是趁着暑假的机会,在我的家乡韶关市的几个乡镇展开了此次的社会调研。

  一、调查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目的和意图

  现在,我国已进入了法制社会的时代,农村的日常生活不仅涉及到经济,还涉及到文化和伦理道德等多方面,而所有的这些都必须用法律来调整。通过对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社会调查,了解现今我国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状况(尽管每个地区各有差异,但也可大致了解),意识也希望通过了解,能加强和增进农民的法律意识,使其树立正确的法律的观念,对我们的法律有正确的态度,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二、调查对象和调查地

  调查对象分别是韶关市犁市镇、长来镇、北乡镇在农村生活的居民,所被调查的人员大概在18—65岁之间,文化程度在小学至本科之间,无文盲。所以,可以保证调查问卷的真实性,以及回答我访问时理解问题的能力。

  三、调查的程序

  此次调查主要用的是问卷调查和访问相结合的调查方法。不过仍是以调查问卷为主,访问为辅的调查方法。

  四、调查问卷的基本情况

  因为考虑到本次调查问卷的调查对象主要都是农村居民,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所以,尽可能做到浅显易懂。在爸爸的帮助下,这次的调查共发问卷60份,每个村各20份。采用当场回收的方式,60份全部回收,但有4份没按要求填写,所以,最后的有效问卷为56份。

  以下是我的调查问卷:

  1你对法律知识了解多少?

  A该了解的都了解了——12.8%

  B.不太了解——65.3%

  C不了解——21.9%

  2您觉得法律能维护您的切身利益吗?

  A能,我对法律非常有信心——10%

  B不能,法律越来越成为有钱人和有权人的代表和工具——18.3%

  C现在还不能,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会逐渐完善。——31.7%

  D说不好——40%

  3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您会

  A利用法律的手段解决——40%

  B带上一群人,拳头解决——17.5%

  C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忍气吞声——10%

  D拿钱私了——32.5%

  4您觉得您的法律意识强吗?

  A很强——20%

  B一般——72%

  C不强——18%

  5您觉得法律和您的学习、工作和生活

  A关系密切——55.8%

  B关系不大——35.82%

  C没关系——8.33%

  6您在日常生活中,会自觉遵守法律的规定吗?

  A严格遵守——47.5%

  B大部分遵守——28.3%

  C有时会——14.12%

  D对法律规定不了解——10%

  7您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吗?

  A知道,并且十分清楚——9%

  B大体知道——48.8&

  C我只是知道什么不犯法——26.7%

  D不知道,做人靠的是良心,别的无所谓——16.4%

  8您觉得影响我国法律有效执行主要原因是

  A法律本身没有足够的权威——11%

  B执法机关执法不严——18%

  C一些领导干部不守法——65%

  D多数人对法律尊重不够——6%

  9公交车上您刚好看到有两个小偷合伙正在从一老人家挎包里偷东西,您会:

  A马上制止——4.82%

  B如果别人出面制止里,我也会帮忙——16.9%

  C做暗示提醒,引起别人或者被偷者的注意——56.7%

  D多一事不如少一事——22.32%

  10对于一个跟你关系特别好的朋友,向您借700块钱,答应两个月后还,您会要求他

  写借条给您吗?

  A关系那么好,不用写——58.6%

  B应当写——16.48%

  C写不写都无所谓——21.8%

  D说不清——5.2%

  根据调查问卷的结果和就一些调查问卷的内容和村民交流,回来通过一系列的据分析,大概总结出了以下几点:

  总的来说,法律,现代文明社会必不可少的工具,可我国是一个传统法律意识极浓的国家,在传统的法律意识里,法律的地位并不高,作用十分有限,权利意识非常淡薄

  (1)传统的习惯根深蒂固

  根据调查问卷结果的分析,以及联系近年来媒体披露的大量案件,都可了解到不少人的脑子里的法律意识仍是空白的,即使自己或家人受到了严重侵害,也不知道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不去报案;也有一些像有经济往来的行为,,如借款不写借条,总以为大家是熟人,是朋友,不会出问题,而一旦出了问题,又无凭无据,无法求得法律的保护;更有甚者,一些村委会的干部的法律意识也十分淡薄,公然出面去解决本村发生的刑事案件,以私了的方式解决,使得触犯刑法的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2)积极态度与消极态度并存

  因为法律的普及逐渐深入农村,大部分村民一般都还是能肯定法律的价值的。可是,还有许多村民对相当部分的法律规范和司法机关持不信任态度,往往把自己置身于现行法律调整的对象的被动地位,不懂法也不愿主动地去了解法律,从而用合法的手段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对法律赋予的检举权、控告权还不甚了解。

  (3)妇女的法律意识更为淡薄,且一些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在广大农村,应该特别是在偏远的山村里,多数的妇女经济上还不能够独立,走不出家庭的圈子,也得不到社会的尊重。家庭暴力也时有发生,妇女受歧视、受虐待、受摧残的事时有发生,但她们却忍气吞声,不会拿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以上现象的分析:

  在我国农村,大多数农民的'受教育程度不高,文化知识面窄,谈不上什么系统有条理的学习法律法规,广大农民获得的法律方面的信息量非常少。所以,法律在广大农民的头脑中所占的位置自然是十分淡薄,甚至是触犯刑事的行凶、抢劫、盗窃等严重侵害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的生命财产的犯罪,行为人也并非无知到杀人是否偿命,犯罪是否坐牢的愚昧地步,但是他们仍然铤而走险,这纯粹就是,法律意识的问题了。虽然,犯罪的原因十分复杂,但犯法的自然是法律意识不高。但很多懂法的也依旧如此。在农村里,一些普法教育单单靠形式化、表面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散发些传单,而这些根本就解决不了实际问题,也不可能从根本上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

  我觉得针对以上的现象,可以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以此来提高广大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

  1、营造一个大家都积极参与的学法守法的舆论氛围

  现在的传媒的力量是巨大的。各类传媒应该要加大法律的宣传力度其。通过电视、电影或是其他的文艺作品以直观的方式入手,来吸引村民的注意力。在这个方面,宣传机构、普法机构应担负起自己的责任。

  2、应让有关部门编写出通俗易懂的普法宣传教材

  广大的农村居民的文化水平都偏低,像枯燥的法学理论肯定不适应他们,所以要编写出适合广大农民的法律学习资料。在我们的农村里,各类案件时有发生,法律宣传的素材应该讲并不缺乏,只是说没有下大力气、下功夫去收集整理他们。编写宣传材料,最好是法律条文结合实际案例、真人真事的案例。多拍摄农村生产生活与法律相关的短片电视剧,贴近他们的日常生活,这样的教育才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3、建立一支专业的普法队伍

  首先,这支队伍应该要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水平,熟悉基本的法学理论。同时,他们也应该要熟悉农村、农民的日常生活,知道农村在法律上的空白是什么,农民经常发生的纠纷是什么。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有针对性地对症下药、因人施教。在每逢普法的宣传日,搞好法律咨询活动,散发宣传资料。普法队伍得长期做好这项工作,才能促进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的提高。

  4、有关部门在普法教育上还应适当投入

  因为像编写教材、发行书籍,建立专业的普法队伍、定期下乡,所有的这些都是需要资金支持的。而且,我国的农村地域广阔、条件也是千差万别的。首先,在村委会里,就应该设立专项资金,订一些相关书籍、报刊杂志,一来可以供村干部学习,起模范带头作用;二来形成一个良好的学法氛围。其次,还可以用村里的传统办法,比如办壁报,做一些宣传的栏,把最新的法律信息及时传递给农民。

  5、一些领导机关、司法机关应做好表率工作

  因为目前,一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屡见不鲜;一些触目惊心的违法现象在报刊、电视,特别是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的时候,他们就会产生一种误解,对法律权威性的误解。所以,领导机关、执法机关应该要以自己的实际行为为广大的农村居民做出表率!

  通过这次实地的社会调研,让我从中学习了很多。也要特别的感谢我的父亲,是他,教会我怎样去分析调查问卷的数据。也是通过这次的社会调研,我从中了解到了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在读本科生的努力方向:那就是决不能仅仅拘泥于书本的知识,更要把从书本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的生活当中去。

  通过这次关于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现状的调研,也让我深刻认识到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但我坚信,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法律之花一定会在广大农村结出累累硕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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