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读后感通用15篇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家》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家》读后感1
“诗画江南,山水浙江。”浙江就像一幅充满诗情的画卷,她的每一寸土地都浸润并散发着江南的温柔气质。我是一位来自他乡的民工子弟,浙江是我的第二故乡。小时候,每当外出打工的爸妈回家向我诉说浙江的美丽繁华时,我便对浙江充满了向往。五六岁时,爸妈终于如了我的心愿,带我来到了浙江温峤,第一次来到这片美丽的土地,我就深深地喜欢上她,喜欢她的风光秀丽,喜欢她的气候宜人,喜欢她的繁荣昌盛……
读了《与梦同行》后,我对浙江有了更深的.了解,浙江大地日新月异的变化更令我惊叹。我们一家就生活在浙江温岭的一个美丽小村庄——茅洋村。我们村紧邻城西工业区,一排排宽敞亮堂的居民楼鳞次栉比,一幢幢新型的厂房机器轰鸣,一条条宽阔平坦的马路纵横交错……这是我的梦中家园。
当第一缕陽光射穿薄雾,小村便迎来了一个温馨的清晨。此时,村庄的一切都笼罩在柔和的晨光中。道旁的柳树低垂着头,柔顺地接受陽光的沐浴;草丛湿润中透出几分幽幽的绿意;不时有几只麻雀扑楞着翅膀从这边的稻田飞到那边的高树下……骑着单车穿梭在一幢幢居民楼间,随处可以看到房前屋后有老人在晨练,年轻小伙子在跑步;村子中央的活动场上,孩子们在各种各样的健身器材上运动,嬉戏;工量具交易市场那早已是人山人海,来自全国各地的商户已经开始买卖了,讲价的讲价,下单的下单,发货的发货……不远处的荷塘一片碧绿,一支支荷花亭亭玉立,姿态各异,有的含苞未放,有的全盛开了,有的好似害羞的小姑娘低垂着头,才舒展开两三片花瓣。一阵微风拂过,满池的荷花都在翩翩起舞,不时飞过几只白鹭和蜻蜓。路对面的稻田满目翠绿,稻子们精神抖擞地伸展枝叶……欢乐洋溢在村子的每个角落里。微风轻抚我的衣襟,笑容展露在我的脸上。这美丽乡村就是我的家!
我在这儿生活了六七年,我知道这美丽的村庄是村民们辛勤劳动的结晶。记得刚来这儿,我感叹这儿的繁荣美丽时,妈妈告诉我,她刚到这儿那会儿,这儿没有水泥大马路,没有大型的工具市场,也没有优雅的环境。这儿的人们大多以收集拆装废旧电器为业,环境污染较严重。随着村民环保意识的增强,还 有工具市场的兴建,好多村民转了行业,都做起了工量具生意,才有了今天茅洋村的美丽繁华。妈妈还 告诉我只要有梦,并且有行动,梦想都会成真。
是呀,只要有梦想,相信都会有成真的一天,我的第二故乡——温峤茅洋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我深深爱着的茅洋,这美丽乡村就是我的家。
《家》读后感2
“生活本身就是一个杯具”——这是巴金在读完了小说《复活》之后的一声感慨,而我觉得这恰是觉新一生的写照。
整部小说以“五四”运动为背景,描述了一个封建大家庭有昌盛至破亡的过程。这个家庭拥有着华美的外衣,貌似是豪门大家世代书香,其实在这层光鲜的外表下,以高老太爷为首的那些所谓的“卫道”“护法”者早就受了封建思想荼毒至深,他们不追随时代的发展趋势,固守旧制,压制一切反抗,竭力维护诸如“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死亡,不亡不孝”这一类的旧话。有这样一个封建的大家庭,这对于期望新生活却身为长孙不得不挑起家庭重担的觉新来说无疑是道枷锁,将他的身体心灵牢牢禁锢着,在矛盾,挣扎,痛苦,懊悔中艰难过活。
书中这样写道:“‘作揖主义’和‘无抵抗主义’对他的确有很大用处,就是这样的‘主义’把《新青年》的理论和他们这个大家庭的现实毫不冲突地结合起来。它给了他以安慰,使他一方面信服新的理论,一方面又顺应着旧的环境生活下去,自我并不觉得矛盾”,所以,他坦然地以便读者新思想的《新青年》,一边继续地过旧式的生活。
觉新自我也曾说过:“我的一生就这样完结了。我不反抗,因为我不愿意反抗,我自我做一个牺牲者……我跟你们一样都做过美妙的梦。可是都被人打破了,我的期望没有一个实现过,我的幸福早就被人剥夺了,我并不怪别人,我是自愿地把担子从爹的肩膀上接过来的……”
连他都认为自我是一个牺牲者了,又何来反抗一说》所以,在祖父母亲的安排下,他放弃了青梅竹马的梅表姐,娶了另一个少女瑞钰;所以,他放弃自我喜爱的化学,开始了上班生涯;所以,在他的妻难产而死时却不能见她最终一面……他只能忍受,忍受,再忍受,可到头来他又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却是失去了两个他爱的.女人。
他心里不是不痛,只是从来都没有在人前流过泪。他是令人惋惜的,因为他的身份——长房长子,让它失掉了反抗的资格,只能忍受精神上的折磨。
对觉新,觉慧多次批评他的懦弱,但更多的是同情和原谅。因为觉慧能了解哥哥作为一个被牺牲者的无奈心境,觉慧能毫不犹豫地选择逃离这个家庭,但觉新能够么?
属于那个时代阴霾下的青年,都拥着一颗劈开黑暗见日明的心。他们在反抗和斗争中,有的是一段段不为人知的辛酸往事。只因为心中仍有梦,所以他就能忍住痛,只因为他的心中仍小小地希冀着幸福,所以,他能坚强地活下去,而不轻易轻贱性命。
觉新觉新,你最终还是,觉醒了吧。
《家》读后感3
说起书的味道,它不仅仅拘泥于油墨的清香,也不仅仅局限于淡淡的纸香,书之味是生活之味,是书中的酸甜苦辣,是书外的雨露阳光,生活少不了书,书亦是生活。
我与《家》相遇是一个傍晚,夕阳的余晖洒在楼前一排杨树上,竟也闪着零星的光芒,秋风微拂,吹到正坐在书柜旁的我的身上,我亦如往常一样,挑选着书读。“《海底两万里》、《名人传》……”我随意地看着,指尖停在一本泛黄的书上。“《家》,会是写什么的呢?”随手翻开它那泛黄焦枯的书页,一种尘香拂面而来,夹杂着书柜里淡淡的木香,竟也让我觉得有一种洗去铅华之感。“啊!”我情不自禁地又仔细闻了闻,或许这就是《家》的味道。
翻开书页,开头就是描写:“风刮得很紧,雪像扯破了的棉絮一样在空中飞舞”“已是傍晚,路旁的灯火还没燃起”。我脑海中浮现出觉慧觉民兄弟两人的背影,他们亲切和谐的谈话,华美的大宅子,青年们的笑容……与其说是在读字,不如说我在读画,作者的文笔着实细腻,那一物一事的出现与发展,仿佛都在脑海中浮现,甚至于我能嗅到大宅古院里浮动的尘香。
每天晚上,或三五十页,或一二百页,我总是伴着明月读书。《家》的语言很美,很轻,很细,就如同月光洒在地上一样铺在我的.心上。当觉慧参加报社,共同游行时,我听到了他们的呐喊,也感受到了拂面的细雨;当琴在灯下读信时,我能听见窗外的蛙鸣,也能触到纸的温度。每每抬起头来,感觉整个世界都变化了,头上的灯似乎泛黄,窗外的月似乎更清净了,我久久无法从书中回到现实。《家》的文字,一点也不浓,就如清风流水,月光白云,淡淡地,但一直都在心中回荡。书融入了生活,书中的生活亦是我的生活。
《家》是一个时代的缩影,是悲剧,亦是一种客观的评述,为了时代的发展,总有些事要发生改变,而改变又难免带来痛苦。巴老说:“我和所有其余的人一样,生活在这世界上,是为着来征服生活的。我也曾参加在这博斗里面,我有我的痛,我的爱,我的欢乐,我的悲伤,但我并没有失去信仰,对生活的信仰。”
有时候,望着窗外的月亮,我时常会想,觉慧那一代人的生活是多么矛盾。《家》中所描绘的场景历历在目,那文字也氤氲在心里。一想到《家》,就仿佛闻到那清雅的木香,就想起读书的日日夜夜,就想起书中人们的悲欢离合。这便是生活,这便是书。
书也是生活。
《家》读后感4
家,对我而言永远是那么温馨舒适,可对他来说,家,只是有爸爸和奶奶的破旧的房子;挑担,对我而言也许很远,可对他来说就是现在——初中!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叫做《肩挑一个家》,书中有许多感人的故事,但他的故事最让我感动敬佩。
他的故事是这样的:他是一名初中学生,从小没有享受到家人的很多爱,在他模糊记事的时候妈妈就离家而去,整个家庭越来越衰落,爸爸和奶奶都是体弱多病的,家中也没有固定收入,照顾整个家的重担就由他来撑起。爸爸和奶奶总是一次一次因突发病而去医院,有一次,他拖着疲惫的身躯去医院,在路上骑车时摔倒了,可他还是爬了起来。他利用中午和晚上在餐馆里打工,挣来的钱只花在给家人买营养品上。他在学校是个班长,帮助腿伤的人上下楼梯,帮助没带伞的人回到家中……他就是这样,只要是有感情着落的`地方,他都会肩挑一个“家”的担子。
看完他的故事,心中的感动油然而生。一个和我们一样的同龄人,面对清贫残缺的家庭,他没有退缩和抱怨,不离不弃地守护者家人,默默地挑起家的担子。
家人生病了,他到处借钱,给家人治病。家中的农活,家务活,大大小小的事都由他来承担,“他难道不累吗?”我想我们都会这样问,他累但也不累。平日里,同学们跑了一点步就会说:“累死了,真讨厌跑步。”可他有时几个月都忙碌于家中和医院,来来回回地跑,他难道就开心?一点也不累吗?
他,一个14岁的初中生,家里欠债10万多,爸爸只是一个木匠,并没有稳定的高收入,他体恤父亲,自己在空余时间也去打工,分担家中的支出,而有些同学呢,过着富裕生活,每天浪费着钱,一点也不体恤父母赚钱的辛苦,自认为是一个“大腕”,每天大把大把地花钱,净花在没用的地方。
他没有享受过很多很多的母爱,在他很小的时候,母亲就离去了,他不止一次地哭着想妈妈,可连妈妈的样子都记不起来,父亲和年迈的奶奶都常年体弱多病,也没有给他许多关爱,可他却毫无怨言,不离不弃地照顾爸爸和奶奶。可我们呢,天天“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只要大人一不“服从”,就闹着节食,离家出走。
他只是初中的一个男生,但家里的活,都是他来干,比如农活,家务活,就连洗衣烧饭的事,也是由他来做。可有些初中生呢,大人叫他们干点活,扫扫地,洗洗碗,擦擦桌子等小事,他们总会理直气壮地大声埋怨:“我才几岁,你就叫我来做这个。”接着就继续自己做自己的事,毫不把大人放在眼里。
他,就是美德少年毛伟鹏,独自一个人肩挑一个家。
《家》读后感5
喜欢周国平的文字,始于一个人只有一条命,一颗心,把心安顿好。也翻过《一个人的朝圣》《安静》《我们都是孤独的行路人》,但很多并没有看完,也许是由于没有时间,也许是被别的书替代了,更多的却是自己的懒散吧。直到现在,时间比较充裕,便记起了这个老朋友。这是我所没有听过的他的书,却让我爱不释手。跟随他的记忆,我开始回想记忆中的已沦为废墟的三间小瓦房。
我在想一个40后的人为什么可以成功撩动90后的记忆,那些萤火虫,打ju,拍pia,跳皮筋,过去了那么多年的事情,原来都如此完好的存在记忆深处。现在的孩子已经很少能体验到这种感觉了。高楼,游乐场已经替代了乡土气息,空调替代了自然风,有机蔬菜水果代替了乡间野菜野果,有时候想现在孩子真是幸福,可是,真的是幸福的嘛?为了买一本书,宁愿走十几里的弯路,宁愿吃窝窝头(现在看来是美味),也许,现在的孩子也许会为了一个东西积攒很久,可还会是为了书嘛?我怀疑亦相信着。每个人的童年都是独一无二的,有快乐,亦有无奈。我还是相信大多孩子眼中的世界都是简单的,是大人把它想复杂了。我原本以为孩子们不会再有我们那时候的童年了,直到看见姐姐家的孩子那么开心的吃着辣条,一根一根慢慢吃着,那么幸福的咬冰棍,开心的和同伴奔跑着,成群结队滑着滑板,我明白了,童年的味道永远不会变,只是换了种方式而已。
童年的我住在三间青砖瓦房里,那时候的物质没有现在富足,可印象中却是无可替代。跟在哥哥姐姐后面看他们打ju,看他们打打pia,打deluo,直到慢慢我长大了,也可以加入到他们的队伍中去。童年,旁边到处都是水坑,春天柳絮飘舞,柳枝拂水,直到后来看到西湖我都觉得没法和记忆中的柳树和水流相比,这可是完完全全的大自然的'杰作啊。夏天可以看到满池荷花荷叶,片片蛙声,下雨的早晨真的会有龙虾爬到门口,秋天地上堆积起厚厚的杨树落叶,冬天,枯树,积雪还有屋檐下长长的冰条,不仅会想为啥小时候就没觉得它那么美呢?
现在,那几间房早已不在了,久别归家我也很少去那片土地,有时候我在想那片土地已经不在了,随之消逝的还有我的童年时光,看到正在童年的孩子,我也不会想起那片土地,而读这本书的过程中那房子不断的跳出来,它的轮廓,房子内的摆设,墙上的涂鸦,无数个白天黑夜的喜怒竟然都清楚的出现在眼前,原来它一直都在啊,是自己不愿想起,感谢周老师,走带我走过了一遍童年。
从来不是感动太少,而是,没有触及到内心那片柔软的地方。踏破铁鞋,奔赴万里,仍能记得那个记忆中的自己和、永不老去的父母和早已不知去向的玩伴。
《家》读后感6
现在的我们几乎都是在家中父母的怀抱里长大的,因此,对于家,我们会觉得家是温暖的。可是在巴金先生激流三部曲之一——《家》里面的家却更像是一个虎穴。
故事发生在民国时期的四川成都的一个封建大家庭里,这是一个地主家庭高公馆。其中,高老太爷是家族中的最高领导人,典型的封建家长制和封建礼制的代表。主人公高觉新是家中的长孙,性格懦弱胆小,对长辈之言都是言听计行。在毕业那天,觉新就因为长辈的安排被迫放弃自己的出国深造的机会,还和深爱的钱家梅表妹分开而和另一位姑娘瑞珏结为夫妻,而梅则嫁给了省城外的赵家。可好景不长,没多久梅姑娘便守了寡,而瑞珏也因太太们以“血光之灾”的理由送到城外待产,结果难产而死。觉慧是家中的老三,因参加了向总督的队伍曾被软禁家中,所喜欢的丫头鸣凤也因高老太爷的逼迫跳湖而死。相比于觉新和觉慧,觉民则幸运许多。觉民心里爱的是姑娘琴,并且为反抗高老太爷而逃离高公馆,高老太爷临死前终于才答应不再逼迫他。最终,觉新有所觉醒,而觉慧则在觉新的理解下离开了这个家。
小说中塑造了一个四代同堂的家:既有独裁的高老太爷,封建礼教的维护者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也有以死抗议的`丫头鸣凤,善良却不敢反抗的梅姑娘,用情专一的瑞钰等;以及敢于“叛逆”的觉慧、觉民、琴等。这个家并不像是一个纯粹的家,更像是当时的社会。它由两大势力组成:一是以高老太爷和冯乐山为代表的封建势力团体,二是以觉慧、觉民、琴等为代表的新思想流派。而觉新、梅姑娘等就是封建势力下的牺牲品。这些人物在当时社会都有,而巴金的《家》则将这些当时的各类人物集中在一起,可以说《家》就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而在《家》中,只有以觉慧、觉民、琴等为代表的新思想流派取得了胜利,而以觉新、梅姑娘等为代表的不抵抗流派则是被封建势力团体所残害。在这个家里,封建团体注定会失败,因为它有着太多的污点;而也只有坚持、勇敢的“反叛者”才能迎来胜利的曙光。
《家》这个作品中,揭露高老太爷等的冷酷、无情、残忍,批判了封建社会的黑暗,表达了作者的愤怒;也体现觉新、觉民、觉慧等各自的爱情故事的美好纯真,使得作品中弥漫着一种清新的香味;更多更重要的是歌颂追求自由的反叛精神,那人性中的光辉,这是点亮黑暗的至为重要的一点。
在那个革命的年代里,敢于追求自由的年轻一代和封建的长辈一代展开了艰苦的战斗,胜利终究属于年轻一代,这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在这个年代里,《家》中的敢于追求,敢于斗争,敢于开扩的精神仍然是必须的,就让我们为了理想而奋斗吧!
《家》读后感7
在每个人的心中,都有着属于自己的家。家,是灵魂栖息的港口,是心灵停泊的港湾。在那里你可以毫不掩饰地表现自己,因为那时的你不需面对严厉的老板、严肃的老师等等,那是你和你家人在一起的情感的全部!
家对于不同的人而言都有着不同的定义。自古以来,数百句经典诗句都是思家颂家的。贫穷时,家是一个窝,是寻找慰藉和温暖的地方;富裕时,家更是你精神和物质上的享受。家不是财富堆砌起来的空间,它一定要包含着情,一份血浓于水的亲情。但是巴金笔下的家,却给了我不同的定义和感受。
我了解到了《家》是巴金30年代创作的“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它从1931年问世至今,一直以其特有的反封建的思想光辉和动人的艺术魅力吸引着广大读者,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占有着重要的地位。阅读后,我觉得高家就是个小社会。里头性格迥异的三兄弟:觉新、觉民、觉慧,他们的所爱却是命运极其的相似。温柔的梅表姐,有着新思想的琴,被苦苦压迫的丫环鸣凤,这三个女子,即使出身不同,学识各异可是面临的痛苦还不是一样,一样不能自主婚姻,一样被封建的旧势力逼迫着,不反抗的就流着泪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无法反抗的'只能自我了解;反抗了的呢,像琴一样,我真希望她可以和觉民在一起,找到自己的幸福,可是看着巴老的那些描述,充满无法逆转的压抑情绪,我想,他们恐怕是不能相伴到白头了。
其中有一段话:
“在高家,在这个大公馆里,鸣凤的死和婉儿的嫁很快地就被人忘记了,这两件同时发生的事情并没有给高家的生活带来什么影响。大家只知道少了两个婢女,主人们马上又买了新的来代替,绮霞代替了鸣凤,翠环代替了婉儿,在人的数目上来说,并没有什么变动。在很短的时期中鸣凤的名字就没有人提起了。只有在喜儿、倩儿、黄妈和别的几个人的心中,这个名字还常常唤起一段痛苦的回忆。是吧,即使少了一个人,也不会让世界因此改变,更何况少的是两个微不足道的丫头。”
“家”在书中仅是一条线索,它深刻地揭露了封建大家庭的罪恶及其腐朽没落,同时热情地歌颂了青年一代民主主义的觉醒及其反封建斗争才是灵魂的所在。在当时的封建时代里,追求民主自由就犹如沙漠里的徒行者寻找绿洲。通过对这本书的阅读和研究,不仅丰富了我的文学知识,而且让我认识到社会的进步,民主的发展。看了《家》以后,我们是否应该为享受到民主自由带来的幸福而感到快乐呢?
《家》读后感8
年少的苏轼,有着很好的家庭教育,父亲苏洵是唐宋八大家之一,写得一手好文章,对苏轼很严格。苏轼之名的由来,便是父亲对儿子的一片苦心期待。“轼”乃古代马车的一根横梁,没甚作用,唯一的作用就是当马车比较摇晃时,车上的人可以用手抓住这个“轼”以维持身体平衡。苏洵希望儿子不要太过于锋芒毕露,而是一点一点地展现自己的才华。母亲程氏,虽一届妇道人家,言传身教,对儿子却也是影响深远。有一次母亲给儿子讲《后汉书.范滂传》。范滂是后汉一个清官,铁面无私,因而得罪权贵,被判死刑,在赴刑场时,他对母亲说对不起母亲,母亲却反而安慰儿子,你是为国家而死,我为你而骄傲。苏轼问母亲,我长大后也要做范滂这样的人,你同意吗?他母亲程氏回答得聪明,也有深意。既然你能做范滂,为什么我不能做范滂的母亲?给苏轼一个很好的人生观教育,人性教育,思想道德教育。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他母亲很懂得做思想政治工作,是当政委的料。
苏轼22岁时,参加科举考试。在礼部考试中,大放异彩。这当中有段故事。话说当时的.主考官是大文豪欧阳修,发现里面有篇文章写得极为精彩,有心评为第一名,但转念一想,写得这么好,应该是我的学生曾巩,故将其评为第二,以示公平。其实这篇文章是苏轼所写的。他写了篇第一名的文章,所以他得了第二名,这也成了一段佳话。有段更精彩的,当时的文章题目是论述古代皇帝的奖惩都是宽大为怀的。而苏轼在其文章中引用了一段典故,说尧帝手有个司法官,曾三次想判一个人死刑,都被尧帝制止了。想那欧阳修也是博学之人啊,却竟然不知道此典故,于是回家把一屋子的书翻了个底朝天,还是找不着这个典故,于是他问苏轼典故出处,苏轼说,《三国志.孔融传》里有。于是欧阳修又去翻《三国志.孔融传》,一夜没睡,还是找不着,再去询问苏轼,苏轼说,你还真的去找啊。其实这个典故是我瞎编的。我想尧帝这么宽大为怀,他一定会这样做的。《三国志.孔融传》里有个故事,曹操打败袁绍后,把袁绍的爱妃赏给了曹丕,孔融对此大为不满,于是找到曹操,说了个典故——话说周武王伐纣王时,把妲妃赐给了自己的弟弟,曹操笑问典故出于何处,孔融见其正好中计,说这个典故是自己瞎编的,他想今人尚且能做此等无耻之事,古人也必定是如此。
在如今,你竟敢在高考中瞎编伪证,那是治学态度不严谨,不单是不能录取,而必定要打出学堂,不发毕业证书。而欧阳修也胜在胸襟广阔,大赞苏轼活学活用。
所以总结起来,苏轼的年少成名,得益于三个方面,一个良好的家庭教育,当代泰斗的扶持与鼓励,自己灵活的读书方法。
《家》读后感9
家,一个爱、温暖、避风港的象征,但在巴金笔下的这个旧社会中的家却是恶魔、监狱、刽子手。
小说中,有很多情节让我感到悲愤,感到惋惜,感到痛心!但我暗暗为自我庆幸,正因吃人的封建礼制已被前人埋葬,我应当感谢他们。在无数的可怜的性命做了陪葬品后,一些可爱的勇敢的人奋起而攻之,打碎了,幻灭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已经到来,从前饱含女子血泪的旧路咱们不会重蹈,这是最大的幸运!
在这样一个大家庭中,梅、琴、鸣凤、瑞钰都有不一样的性格和结果。梅,因母亲的态度而与觉新擦肩而过,并早早地做了寡妇,在与觉新重逢后,又因自我的感情不能抒发而抑郁成病,吐血而死;琴,读了几年书,用心地与觉民反抗“父母之命,媒妁之约”的婚姻,在觉新和觉慧的帮忙下最终取得了胜利,真心地在一齐,过着愉悦的生活;鸣凤,好一个烈女子!为了自我纯洁的感情,不惜抛弃自我的性命也不愿毁了自我,我真佩服她在这个封建大家庭中毅然选取这种壮烈的方式反抗;瑞钰,一个善良贞静的人儿,任人摆布,因肚子里的孩子受到众人的排斥,被赶到城外的一间阴暗潮湿的房里,而他的丈夫觉新太懦弱,导致了她在生下云儿后离开人世,这使我憎恨迷信,憎恨懦弱。这些女性人物表现出了在封建社会里有太多的人做了许多不必要的牺牲品。
三兄弟的性格大不相同。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他不敢背负不孝的罪名,他屈服了,理解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失去了所爱的梅,失去了贤惠的妻子,失去了无数个反抗的机会,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最后帮忙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我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忙,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志坚定,他带着一个单纯的信仰,不放下,向目标大步走去,要做自我的主人,不好有一丝遗憾,觉慧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最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不是成功的,他为了事业失去了感情,牺牲了一个原本完美的性命。高老爷的封建思想、整个社会制度、整个迷信夺取了多少人年轻的性命!
“我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我把愉悦争过来!”我会和巴金一样记住:青春是多么的可爱,咱们正处于完美的青春岁月中,咱们充满了激情,咱们的心里洋溢着爱!那么就让它作为我鼓舞自我的源泉吧!
《家》读后感10
读汪曾祺的小说,犹如看到了一幅幅漫画,无需浓墨重彩,人物依旧鲜活,形象逼真,栩栩如生。
熟悉欧亨利故事的人一定不会陌生欧亨利式的故事结尾。那是短篇小说创作大师在故事结尾的情节处理上的一种手段,让主人翁的命运有所逆转,虽是意料之外,却又在情理之中,大大增强了故事的艺术魅力和可读性。
然而,小说《鉴赏家》却不同于此,开头第一句话作者就告诉了我们他要写的这个鉴赏家叫叶三,且是全县第一个。鉴赏家给我们的概念是:艺术家,懂得欣赏辨析,且学识渊博、高雅的人。那叶三是个什么人呢?作者的下一句话就是:叶三是个卖果子的。这里很自然地就会产生一个疑问:鉴赏家和水果小贩之间的关联。紧接着,作者又说:叶三不同与其他水果小贩。如何不同?这个与众不同的水果小贩又是如何变成了鉴赏家的?所以,这个故事从一开篇,每一句话都仿佛是一个钓鱼钩,勾着读者往下走。
现在看看叶三其人,这个作者用了一半的篇幅做了铺垫的人物。叶三做生意没有铺子,不摆摊,也不走街串巷,他只给几个大户人家送水果。仅这一点就够特别的。他的水果都是千挑万选的,个个鲜靓,所以他从不议价。一个有个性的水果小贩。他花在选水果上的时间要比卖水果的时间长出很多很多,四乡八镇,到处走,精挑细选。如此,叶三似乎不是个精明的生意人。但是叶三对待自己的小买卖很是很勤奋认真,既熟悉上家,有照顾下家,上下通达,却也不失生意人的`本色。
是不是先有画家,而后才有了鉴赏家。画家是四太爷,季匋民,县里的大户,在叶三送水果的人家之列。
四太爷不是一般的画家,很有唐李白的遗风。李白是喝了酒,作诗,四太爷喝了酒,作画。四太爷最不爱跟人谈画,尤其讨厌假名士的附庸风雅。四太爷还担心随意间的一句话被外人传来传去,传走了样,所以连亲戚间的走动也是能免则免。
但是,四太爷愿意跟叶三论画。既然是鉴赏家,那得评评画呀,小说里写了三幅画。四太爷画了一幅紫藤,叶三说:紫藤有风,花乱。四太爷画了幅老鼠上灯台,叶三说:老鼠顽皮,尾巴卷灯柱。墨荷一幅画则是重点,叶三根据生活常识告诉足不出户的四太爷:红花莲子白花藕。切不可把白荷花和大莲蓬画在一起。
叶三卖果子只为了四太爷,四太爷送了叶三好多画,叶三把这些画都进了棺材。一个不拘一格的画家和一个异乎寻常的鉴赏家。他们是那样不相称的一对人,却有着很多相似之处,成了不一般的朋友。
《家》读后感11
假如你没有钱,而且无家可归,你是会怨天尤人,还是会乐观面对呢?我向你推荐一本书,这本书语言语简朴、事情简单,却让人对生活充满希望。
《我想有个家》由伊芙·邦廷著,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小男孩和爸爸被困在机场,过着担惊受怕的日子,他和爸爸为了有个家而共同努力。在他沮丧时,一只飞出机场的小鸟又点燃了他心中的希望。这本书让我感受最深的地方是小男孩和爸爸虽然无家可归,但他们始终保持着乐观积极的生活态度,对再次有家充满了希望。这件事告诉我:不管生活多么困难,只要有希望就应该去努力。
小男孩和爸爸都是面对生活十分积极乐观的人。每天早晨他们都会去盥洗室认真洗漱、换上干净衣服,爸爸还会刮胡子。他们精神饱满地迎接新的一天。晚上他们更换不同的候机厅,为了不引起别人注意而坐着睡觉。虽然处境艰难,但他们却从不抱怨,相反,他们还会说:我们喜欢走路,喜欢这些航空公司。爸爸会从垃圾箱里翻出报纸、打电话,然后他会伤心地回来,因为公寓租金太贵。但是爸爸从不放弃,还是会接着打电话,我觉得这都是他对生活的希望在支撑着他。小男孩会收推车、提行李挣小费,然后把这些钱都存起来。因为他看到过一只小鸟,曾经也被困在机场,想飞出去,虽然多次撞到玻璃但是没有放弃,终于在某一天电动门开的瞬间飞了出去。小鸟的行为点燃了小男孩的.希望,并激励他为实现自己的希望付出努力。
小男孩和爸爸的经历让我想到电影《当幸福来敲门》中的Chris。他是一名推销员,但是因为骨密度扫描仪卖不出去,没钱付房租被撵出公寓。他和儿子住过公共卫生间、收容所……在这么困难的情况下,他还继续做实习生工作。虽然实习生工作不挣钱,但他希望自己能成为正式的投资经纪人。读书笔记为了成为正式员工,他下班后匆忙赶到收容所,在别人睡觉时他却借着从窗户透过的月光学习投资知识。他每天都穿着西装打着领结去上班。工作时间他不喝水不上厕所,这样可以多打一些电话,多一些希望能找到更多投资人。有一次一位客户要求20分钟到达约会地点,他看看手表感觉时间不够,但是他二话没说放下电话飞奔而去……他就是一个只要有一线希望就会抓住的人,他最终成功了。
不管是Chris还是小男孩和爸爸,他们都一次又一次遭受着挫折,但是他们都没有放弃,就是因为他们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并为此不断努力着。
《家》读后感12
不息的斗争精神
20xx年距离我国全面达成小康还有3年时间,在经济和科技迅速发展中,我们也不能忘了“本”——传统文化精神。为了号召开展的“书香中华”的活动,我品读了巴金的《家》。所谓一入好书深似海,看完它后,我感慨颇深。
《家》中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就是高家长房的觉民觉慧这两位“新青年”为了自己所追求的而去反抗斗争。觉民为了和琴的爱情敢于反对高老太爷与冯乐山私自订下的亲事,为此还离家逃婚,打响了高家反抗封建家庭和封建礼教的第一枪。苍天不负有心人,在他的斗争和决不妥协下,获得了高老太爷在临死前的理解。同样与觉民是受过思想熏陶的觉慧是高家最具批判与斗争反抗意识的一个人,他支持并帮助觉民抗婚,反对并怒斥带有极重的封建迷信色彩的“捉鬼”闹剧,反抗对人的`不平等。最终的觉民和觉慧都有了不错了结局。然而缺少了斗争了反抗精神与意识的觉新大哥,失去了曾经深爱过的梅和给自己生了孩子的瑞珏。而巴金之所以写出这些对比,不也是为了告诉我们只有斗争才能胜利吗。
读完《家》后我陷入了沉思:斗争精神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有的精神品质,可以追溯到大禹与自然进行斗争,陈胜为了自由而与秦朝斗争等。而不同的时代,斗争精神有着不同的体现和意义:在原始社会,斗争是人与自然为了生存了斗争;在封建时代,斗争即为进步人士奋起反抗封建制度和腐朽的习俗,追求平等,就好比《家》中的觉民觉新两兄弟一样;而在当代,斗争即需要我们同破坏社会和谐的人或事去斗争。
好的传统文化精神不仅要铭记于心还得去发扬和践行。身为高中生的我们,践行斗争精神可以从小事做起,就好比:制止身边人在时破坏文物,对受到不公平对待的伸出援助之手,生病时与病魔斗争,不放弃生的希望……。就来说说我亲身体验过的事情吧。记得那是小学的时候,我们班的某位女因为身材太过粗壮而被男同学嘲笑,刚开始因为害怕帮助了她自己会被报复,所以没敢向那位女同学伸出援手。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听了一节人性开导课,使我决定要去帮助那个女生。在一次那个女生被欺负的时候我走过去安慰那个女生并对那些男生说了道理。虽然不是那么的有效,但是我对男生那种不公平看待他人的行为作出了我应有的斗争,给予了同学援助。
在自己践行了斗争精神的同时,也不要忘了给同样斗争过的人点赞和支持,让斗争过的人得到一丝欣慰。
中国的历史源远流长,美好的精神文化如同瑰丽的,永远长存。身为炎黄子孙我们应该继承和发扬传统文化精神,不仅仅只是发扬斗争精神。不同的人做事风格各有异,但我们必须保持一致的是有一颗爱国和尊重中华传统文化的心。
最后我将布鲁斯的一句话送给大家:为真理而斗争是人生最大的乐趣。
《家》读后感13
昏黄的白炽灯星星点点散在扉页。良久,合上书页,才发觉原来夜已深,叶已落,“往事依稀浑似梦,都随风雨到心头”大概就是我现在的心境。
“我不是奢侈家,不是命运和自然的爱子。我是青年,我不是畸人,我不是愚人,我要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这句话看得我热血沸腾。20世纪20年代初中国历史正处在风起云涌的动荡时代中。而本书记述了一个封建大家庭走向分化与衰落,以及青年一代冲破封建宗法束缚,走向新生活的过程,描绘出封建宗法制度的崩溃和革命潮流在青年一代中掀起的改变旧生活的伟大力量。
有人说:“生活本就是个悲剧。”在封建礼教和封建制度上,无数地热血青年受到迫害、打击,甚至成为这条道路的牺牲品,在高家里,他们闭关自守,惧怕和敌视新思想、新事物。旧的制度把一个原先极有才华、极有希望的青年的前途给葬送了,成为了专制主义重压下的病态灵魂。在这条道路上有黑暗、痛苦、挣扎,也有光明、希望、憧憬,这种爱与恨的冲击,让我瞬间理解“家”的意义何在!在两代人的冲突中,旗帜最鲜明、斗争最坚决的是觉慧,第一看出了高家内部的腐朽和统治的`不合理性,对现存秩序的合理性表示怀疑和否定。作为高家的第一人的觉慧用热血告诉人们:只有革命才是惟一的出路,逃离家庭、个性解放,仅仅是第一步。在五四思想的影响下,他毅然选择离家出走,奔向新生活。
我感受到本书表现了不合理的、丑恶的婚姻制度对妇女的摧残以及对封建专制的婚姻制度的控诉和批判。一些女子像夜空划过的流星,稍纵即逝;也有些女子踏过牺牲者的尸首,坚定地走下去。而琴有着超前的思想,她目睹了身边的悲剧,并勇敢地和恶势力对抗。那种真诚、炙热的心在灼烧,他们披荆斩棘、奋不顾身,哪怕前方虎穴龙潭,生死未卜,他们也从不曾放弃!
鲁迅先生说“不在沉默中消亡,就在缄默中暴发。”觉慧、觉民、琴他们怀揣着对梦的赤诚,对爱的坚贞,不顾虑,不惧怕。他们不甘于封建统治和专制主义;不畏于封建长老的威逼;不屑于当浑浑噩噩的灵魂。他们散发着属于自己的异彩!罗曼罗兰说过;“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在看清生活的本质,依然热爱生活的人。”我觉得他们热爱生活,就算掉入万丈深渊,他们也还是能笑着迎接明天的太阳,已朝阳做背景,拿起手中的笔,为大地写下新篇章!
想起一句话,我想再适合不过这本书:“在一个人民的国家中还要有一种推动的枢纽,那便是美德。”
《家》读后感14
家,一个爱、温暖、避风港的象征,但在旧社会,家是一个恶魔、监狱、刽子手。
在巴金的著作《家》中彻底地反映了旧社会封建的丑恶面貌,使我不禁为他们感到遗憾。我的心在燃烧,我的思潮在翻滚,我是在悲愤,是在惋惜,是在痛心啊!但我暗暗为自己庆幸,因为吃人的封建礼制已被前人埋葬,我应当感谢他们。在无数的可怜的生命做了陪葬品后,一些可爱的勇敢的人奋起而攻之,打碎了,幻灭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已经到来,从前饱含女子血泪的旧路我们不会重蹈,这是最大的幸运啊!
在这样一个大家庭中,梅、琴、鸣凤、瑞钰都有不同的性格和结果。梅,因母亲的态度而与觉新擦肩而过,并早早地做了寡妇,在与觉新重逢后,又因自己的感情不能抒发而抑郁成病,吐血而死;琴,读了几年书,积极地与觉民反抗“父母之命,媒妁之约”的婚姻,在觉新和觉慧的帮助下最终取得了胜利,真心地在一起,过着幸福的生活;鸣凤,好一个烈女子!为了自己纯洁的爱情,不惜抛弃自己的生命也不愿毁了自己,我真佩服她在这个封建大家庭中毅然选择这种壮烈的方式反抗;瑞钰,一个善良贞静的人儿,任人摆布,因肚子里的`孩子受到众人的排斥,被赶到城外的一间阴暗潮湿的房里,而他的丈夫觉新太懦弱,导致了她在生下云儿后离开人世,这使我憎恨迷信,憎恨懦弱。这些女性人物表现出了在封建社会里有太多的人做了许多不必要的牺牲品。
三兄弟的性格大不相同。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他不敢背负不孝的罪名,他屈服了,接受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失去了所爱的梅,失去了贤惠的妻子,失去了无数个反抗的机会,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终于帮助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觉民拥有进步思想,但不坚定,他是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觉慧,不但拥有进步的思想,而且意志坚定,他带着一个单纯的信仰,不放弃,向目标大步走去,要做自己的主人,不要有一丝遗憾,觉慧的反抗为他赢得了光明的前途,他终于摆脱了这个家,然而,他不是成功的,他为了事业失去了爱情,牺牲了一个原本美好的生命。高老爷的封建思想、整个社会制度、整个迷信夺取了多少人年轻的生命!
“我是青年,不是畸人,不是愚人,应当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我会和巴金一样记住: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那么就让它作为我鼓舞自己的源泉吧!
《家》读后感15
又一个鲁迅式曹雪芹式的作家。
又一个安逸却悲剧的老婆子。
我喜欢那个安逸得只是在自己的生活圈子里自得其乐的人老女人。
当“我”从监狱里出来苦于找不到房子的时候,遇到了玛特辽娜,虽然看上去不怎么样,但是却很让我满意的房子,就这样住下来了,于是通过他的观察,发现玛特辽娜的那些令人觉得安逸的性格,不开心的事情转移注意力就可以忘记——“她有一个恢复情绪的最可靠的办法就是劳动,……带着她特有的和善的微笑,对一切都满意了……”善良得连跛脚的小猫都耐心去养,能吃的东西不多,虽然也不太会做,但是总归是可以做出来的,还有她那悲惨的一生,和最后让人潸然泪下的结局……她是一个不会对物质有过多追求的人,帮忙的时候而获不说,关心别人倾尽所有,奉献着自己的东西,大肆张罗别人的事情,自己都舍不得的东西可以送给别人,宽以待人的和善,这正是我们所追求的那种“纯洁,朴实,善良。”然后这样的`人却拿不到抚恤金,家里破破烂烂,亲人都觊觎她的房子,于是在最后玛特辽娜惨死的时候,作者利用“我”写出了那些令人绝望的句子——“她(玛莎)又用祈求和期待的神情望着我,因为她既是玛特辽娜大半生的朋友也是这个村里唯一真心实意疼爱她的女人……”
上帝总会眷顾那些善良的人的——于是,“仁慈”的上帝留给玛特辽娜一个有右手的尸体,“在那个地方还可以向上帝祈祷。”
死了,玛特辽娜最后,死了,安逸的人离开了人世,虽然形式惨烈,结局心灰意冷,但是我相信玛特辽娜依旧不会在乎,因为正如作者说的,虽然她埋葬了六个儿女,却没有埋掉她平易近人的性格,即使格格不入也依旧为人家白干活,最后只剩下脏兮兮的白山羊和那只跛脚的猫咪……悲惨的事情总是发生,而那些因为人生平凡却默默奉献自己的人们,由此而闪耀着属于她们自己的光芒,我们需要这样的人,正如我们因为善良的人遭难而悲痛一样。如果没有了他们,这个世界究竟该用什么来衬托罪恶和肮脏?
玛特辽娜没什么目标,没什么向往,平静过着生活,却依旧悲惨收场,上一次因为这样的人物而流下眼泪是那位白芳礼老人,当他交出最后的几百块钱的时候说着自己无法再去工作了的时候,我相信所有的人都会为之动容,这世界,太多让我们感动的人了。
有一种良知叫索尔仁尼琴,有一种美丽叫玛特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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