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福尔摩斯》有感

时间:2024-03-01 16:31:51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福尔摩斯》有感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福尔摩斯》有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读《福尔摩斯》有感1

  这个暑假,我读了《大侦探福尔摩斯—逃狱大追捕》这本书,这是福尔摩斯探案故事里的其中一本,这本书讲述了大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拍档华生,帮助警探李大猩和狐格森抓获越狱的江湖骗子马奇的故事。

  这本书讲述了福尔摩斯在江湖骗子马奇女儿凯蒂的生日会将其抓获。四年后,马奇袭击狱中老大刀疤熊,成功逃出固若金汤的牢房。福尔摩斯知道马奇只为见证女儿的婚礼,让他完成了心愿后主动自首。故事的最后,马奇的女儿凯蒂得知他越狱的原因是因为想在婚礼上见她一面后,便在礼车上放了马奇送给她的布偶,表示原谅马奇。

  书中,对马奇越狱过程的描写和福尔摩斯破解了马奇越狱之迷是我最喜欢的部分,因为这一部分是包含了很多科学道理。马奇为了越狱,作了周密的计划,他先老实听话成为厨房帮工,成功地从厨房偷取盐,并利用了盐水锈蚀铁壁的化学性质轻松拆下困住他的铁杆,还利用了和冰与尿液的化学作用,攀越了6米高的围墙。他还经过精密的计算,巧妙地切法切出51块饼干藏在身上,用来逃跑时吃。大侦探福尔摩斯凭借几团碎布和一块薄饼等仅有的几个线索便破解了马奇的逃狱之迷。这些情节不仅让我读到了精彩的故事,更是让我在故事中学习到了很多科学知识和思考方式。

  故事中的大侦探福尔摩斯,四肢敏捷,善长拳术,头脑灵活,知道许多知识,曾破过许多案,知道摩尔斯电码和常人不知道的科学知识;他的拍档华生,助人为乐擅长医术;警探李大猩和狐格森爱出风头,查案手法案笨拙;越狱骗子马奇,虽然是骗子但却是劫富济贫,还深爱着自己的女儿,对家人有爱心。书的'最后还验证了马奇对凯蒂的关心,正如书中所说“他明白,无法相认虽然遗憾,但人生岂能尽如人意,能够默默地在远处中守护,也算是一种幸福吧”。

  书中的每个人物都鲜活有趣,在被故事吸引的时候我还能学到很多知识。我感觉,努力学习,掌握更多的知识与科学道理是成为合格学生的基础,而将所学的知识用在正确的事情上,才能真正的学以致用。同时,这本书还让我感受到了亲情的可贵,明白了爸爸妈妈对我的爱,更加明白了他们平时的良苦用心。

读《福尔摩斯》有感2

  有一句名言“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是托尔斯泰写的。我小时候不太爱读书,后来上学时我才慢慢的要看书了。我现在的书柜都有很多书有、《怪物大师》、《查理九世》、《福尔摩斯》……

  我最喜欢看的就是。因为里面是讲破案的事,你看完了第一页,你知道了案子的内容,你会想知道接下来是怎么样的。你就会迫不及待的翻开第二页来看。这本书讲了三个故事:一个是《血字的研究》,一个是《四签字》,还有一个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在《血字的研究》里我认识了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和华生医生。福尔摩斯一见到华生就知道他来自阿富汗,是一名军医,这使我很惊讶。原来,福尔摩斯看华生像名医生,却有几分军人的气质,显然是军医。从华生的脸色黧黑,胳膊的受伤情况看出他在阿富汗呆过。

  我看了《血字的研究》后更加佩服福尔摩斯了,在这个故事里,福尔摩斯在作案现场的泥地里发现了一串相同的脚印,他看到这些脚印就知道此人20岁左右,脸色发红,右手指甲偏长,是个车夫,抽印度雪茄。福尔摩斯利用这些信息找到了作案的`凶手。

  从《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字》里,我知道福尔摩斯是一位善于观察的侦探,他常常能抓住别人不注意的小细节,发现破案的关键线索,这使他能一次又一次的神奇破案。

  这只是《福尔摩斯》的第一章《血字的研究》,后来的几章跟加精彩,如果有兴趣的话可以去读读看,读后你一定会被《福尔摩斯》迷上的。

读《福尔摩斯》有感3

  福尔摩斯探案与思维故事的文章是由柯南·道尔写的。文章分为两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福尔摩斯冒险史,第二个部分是喵博士奇遇记。

  第一部分主要讲了福尔摩斯在华生的帮助下,凭借着自己的智慧屡破奇案的故事。我还从福尔摩斯耐心的解释道:“医生,你还记得法医的报告吗?麦卡锡头上的伤是从他背后的右后上方打来的,而且打在左侧,说明凶手肯定是个左撇子。父子俩谈话的······”感受到福尔摩斯超乎常人的推理能力,一下子就抓住了凶手的特征。知道事情的原委为年轻的`詹姆斯洗刷了冤屈,并且还让事情有一个完美的结果。

  第二部分是喵博士意外打开了时空之门,见到了和他的偶像福尔摩斯,并和他一起探案。喵博士运用巧妙的方法像真假两人组合和真假三人组合问路,并且知道他们谁真谁假,而到了目的地遇见了两个小女孩摘花瓣,知道威尔逊是雕刻家,由于经常雕刻双手都磨出了茧子,一来到威尔逊家发现他的手十分柔软便追踪他,结果让他从密室中逃跑了,而真的威尔逊已经被绑架的故事。

  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像探案一样写数学题。案件的起因就像是题目,线索就是思路,结果就是答案。如果像探案一样来解答数学题,就会发现原来做数学题是蕴含着无穷的乐趣,跟探案没什么区别,都是立足于诸多错乱复杂的线索,经过推理分析,一点一点地解开谜团。

  看了这本书,我受益匪浅。在学习中,我们遇到困难应该三思而后行,并且还要慢慢来,不能一下子完成,这样会把事情给复杂化。要像福尔摩斯那样观察细致入微,不疏忽每一个细节。

读《福尔摩斯》有感4

  前几天我看完了少年版的《福尔摩斯探案集》,看完这套书,我的心情有些沉重。

  福尔摩斯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他遇事沉着冷静,观察仔细,任何奇案到他手上都会水漏石出,没想到的'是,这套书的最后说福尔摩斯和坏蛋一起在瀑布上坠入深谷死掉了,真是太可惜了!

  而今天我看到一套《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的介绍,我真是太高兴了,因为上面写的是,8年后福尔摩斯化装成流浪汉又回来了,原来福尔摩斯摔下去后并没有摔死,真是太出乎意料了!

  爸爸告诉我事情是这样的,福尔摩斯是柯南道尔创造出来的英雄,深受人们的欢迎,可是到后来柯南道尔非常憎恨福尔摩斯,一心想结束福尔摩斯的创作,所以安排了福尔摩斯与坏蛋跌落瀑布,没想到的是,这个结果受到广大“福迷”的愤恨与抗议,柯南道尔只好再安排福尔摩斯“重出江湖”了。

  因为我看的是少年版,内容有删减,才会与全集有所差别。

读《福尔摩斯》有感5

  当我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知道了福尔摩斯是一个聪明、正直的人,我受益匪浅,对我以后的学习、生活上有巨大的帮助。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了福尔摩斯探案的过程是多么的困难、多么的惊险!很多次就差那么一点点,福尔摩斯就丢掉了性命,但福尔摩斯从不惧怕危险,因为他要坚持寻找事实的真相。有一次,他坐在警船上追坏人,他与警察一起用枪追击坏人,坏人也不甘示弱,也进行反击,一颗子弹打穿了福尔摩斯的袖子,对他造成了皮外伤。还有一次,两件杀人案经过福尔摩斯周密的推断,福尔摩斯便知道了凶手是谁,警官知道之后抢了他的功劳,福尔摩斯好像早就知道了一样,一点都不生气,因为他追求的只是真相,并将坏人绳之以法,而不是功劳。他用他的智慧,凭着自己惊人的`毅力和勇气,克服了难以想象的困难,破获了一件又一件的案件,抓获了许多的犯罪份子,为维和社会的安宁作出了杰出贡献。

  福尔摩斯不放弃地去追求真相这一种锲尔不舍的精神,我觉得这是无人能及的。他的智商很高,再上他的勇气和毅力,使得可以一次又一次的破获案件,抓到了坏人。当然,他也有失败的时候,比如说,跟踪可疑人物跟丢了。他只要有毅力,坚持去做,就是无敌的,就可以战胜一切困难。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福尔摩斯为什么是神探了。他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好榜样。在平时的生活和学习中,我也要向他一样,多观察,多思考,坚持不懈地去做好每一件事情。

读《福尔摩斯》有感6

  轻轻的合上了书,经过了一个星期的努力,使我终于读完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

  侦探小说我也读了不少,如《罗杰疑案》,《名侦探柯南》等,但唯独《福尔摩斯探案集》让我为之心动。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是英国的柯南·道尔。里面讲述了福尔摩斯精彩的破案经历,篇篇情节曲折,内容动人心弦。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深深的打动这我。同时也让我悟出了一些人生的道理。

  很多年以来,福尔摩斯的形象一直以来都是大家心目中的英雄。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扞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拉人们心中的神探,成拉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成拉我心中的梦想。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景、扣人心玄的悬念吸引着我。尤其是书中的最后一个故事,也是福尔摩斯最后一案中说到“福尔摩斯与最危险的罪犯莫里亚蒂两人进行搏斗时一起坠入深渊,而他则留给华生留拉一封信,告诉他能除掉这样一大祸害我非常高兴,就是牺牲自己也值得。”这段话我了解到福尔摩有除掉罪犯不惜牺牲自己生命的精神,这种精神值得我们敬佩,虽然我们不能也像他一样和敌人,坏蛋同归于尽,但是我们可以学习和发扬他的那种伟大精神。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别忘了,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带领我们走进胜利的殿堂!

读《福尔摩斯》有感7

  侦探所提到的,很多人在人的头脑首先想到的就是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事实上,霍姆斯是不是一个真正的人的存在,但柯南道尔创作的虚构人物。

  福尔摩斯是我非常具有非常自己喜欢的.一个学习书中主要人物。他以惊人的观察力和惊人的思路著称于世。

  首先是观察,福尔摩斯可以第二次沃森来自阿富汗内部推断,并且是一名医生,和伤害。推断崔佛已被手杖威胁。通过足迹推断凶手“暗红色研究”写这本书,身高,年龄和情绪的健康......

  福尔摩斯的断案逻辑简直是神仙下世,让人赞不绝口,令我心潮澎湃。福尔摩斯善用的是推理法,这种教学方法我们可以听过这样一个重要线索进行大致需要了解凶手的基本实现信息技术甚至还能知道他的作案动机。

  福尔摩斯! 你是一个虚拟的人物,却成了无数人的偶像和崇拜,你桀骜不驯,才华横溢,善于观察,思维冷静细致,也很懒惰,但在兴奋和勤奋的情况下看起来...我们会永远记住的。

读《福尔摩斯》有感8

  “书如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

  暑假里我读了很多课外书,其中让人心情澎湃,热血沸腾,记忆深刻的便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这册书共有10本,作者是柯南?道尔,主角为夏洛克?福尔摩斯,各有4部中篇及56个短篇,一百多年被译为57种文字。

  福尔摩斯在我眼里就像一位魔术师,他可以用不可思议的方法去思考,即使不相干的事,他也会联想到。让我很不明白,解释原因后,又让我把这个问题想得重要极了。他的观察能力很强,在案发现场,任何的蛛丝马迹,不管是脚印、烟灰、还是笔迹,都逃不过他的双眼,都能成为他的破案线索,他有着不同于常人的`思维,正是这种思维让福尔摩斯侦破一起起错综复杂的案件。

  在福尔摩斯破的案件中,最吸引我的是《歪嘴男人》,讲得是一位本来拥有体面生活的绅士,甘愿打扮成乞丐去乞讨,原因是他发现这样可以挣很多钱,甚至比原有的工作收入更多。而他的妻子一直被蒙在鼓里,以为丈夫失踪了,就请了神探福尔摩斯,他用简单而巧妙的方法揭开了真相。还有《博斯科姆比溪谷疑案》这讲得是查尔斯?麦卡锡先生死了,线索指向他的儿子小麦卡锡,但令人意外的是,最后福尔摩斯查明小麦卡锡的恋人特纳小姐的父亲才是凶手,因为当年老特纳是一名强盗,查尔斯?麦卡锡是知情人,并一再讹诈老特纳,查尔斯?麦卡锡为了获得特纳家的财产,要儿子和特纳小姐结婚,老特纳杀了查尔斯?麦卡锡,并不久后病逝了……

  福尔摩斯博学多才,通过仔细观察、严密推理,推断侦破了各类案情,捍卫法律的尊严,成了名副其实的神探。

  其实在学习上也是一样的,用9999+99,如果直接加就很麻烦,可是,用福尔摩斯的巧算就很快了,把9999看作10000,把99看作100,加起来再减2,那就很简单了。

  《福尔摩斯探案集》让我明白了真善美、假丑恶,同时领略到了高超智慧与精神品质值得我去学习。

读《福尔摩斯》有感9

  这是世界上最有名的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写的著名小说。

  这本书里的故事,每个都惊险刺激。一个案件中又会隐藏在幕后的秘密,里面的.故事一波三折,只要看其中的一页,就会被里面的故事情节所吸引住。我每次看这本书,至少要看一小时,有时妈妈叫吃饭了,我仍然爱不释手。

  作者把故事主人公福尔摩斯写得栩栩如生。他机智、勇敢、极富正义感,他破起案来精力过人,连睡觉都想着怎样破案。他还有个特点就是异常擅长缜密的逻辑推理法,无论案子多么复杂,只要他叼起烟斗,翘起二郎腿,闭上眼睛,转动脑筋,所有的疑难问题,都会迎忍而解。

  这本书里的故事很多,比如:银色马、灰脸人、证券经纪人的书记员、不祥的信函、绿玉皇冠案、马斯格雷夫礼典案……,其中我最喜欢绿玉皇冠案,因为这个故事虽然写的是小偷,但最主要的还是写他的兄弟之情,爱国之情。可他为什么要去做小偷呢?原先,他生活在一个十分贫困的家庭里,他一向过着有上一顿没下一顿的日子,并且,他还有4个弟弟、7个妹妹和1个哥哥,他的母亲早年过世,仅有他父亲在外面打工,一个月只能赚到三英镑,如果让他们吃好一点的东西,三个月才能吃一回,他为了让全家人不挨饿,所以,他被迫去做小偷的。他的爱国之情十分感人,他偷了绿玉皇冠后,心里很内疚,心想:我不能太自私,不能为了自我而毁了国家的荣誉,这绿玉皇冠可是国家一级宝物啊!我还是去自首吧!最终,他选择了正确的道路。我看了心里十分感动。

  同学们,还有许多福尔摩斯探案的故事等着你去看,赶快行动吧!

读《福尔摩斯》有感10

  《福尔摩斯》由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编写而成,该作品因成功塑造福尔摩斯这一经典人物形象,是柯南。道尔成为了侦探小说历史生最重要的小说家之一。

  这本著名小说主要说了福尔摩斯与他的好搭档华生,一起破了一件又一件的惊天奇案。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血字的研究》。

  有一天,福尔摩斯收到了格雷格森上校的信,请他去破案。于是,他和华生一起赶去劳斯顿花园3号街,在一座无人居住的'房子里有一具男尸,奇怪的是这具男尸没有外伤,但周围有血迹。现场的墙壁上有用鲜血写着“RAcHc”。同时,他们还发现了一枚戒指、两种不同的脚印、几处墙上的指痕。经过福尔摩斯细密的调查和缜密的推理,终于找到了凶手。《血字的研究》是个有关爱与复仇的惨案。这个案子使我非常感动。

  福尔摩斯探案时的镇定,还有缜密的推理让我十分敬佩。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读《福尔摩斯》有感11

  看似正义中蕴含的阴谋,看似悲惨中蕴含的解脱。夏洛克·福尔摩斯是全书中代表在人们内心中的正义人物,他经历了六十五个案件,结束了至少五十人的痛苦呻吟,总是在犯人沉思的时刻,“正义”的他为犯错的他们带来最后一缕阳光。

  在每个案件中,福尔摩斯就像是一位公正的裁判,精准而果断,一生中失败的次数不超过五次。福尔摩斯在书中活出了大多数人想要成为的样子:有可以在危险时刻飞速运转的大脑,有灵活而带有计划感的身手,也有属于自己的助手华生和命运共同体艾琳。他总能一眼把别人看透,因此,“被神话的人物”就成为了读者对福尔摩斯的定义,我并不这么认为,他不急于发展自己的`事业,而是先贮存知识再为他人服务,这是他的资本。

  要有一本好小说,必须有衬托主角的配角,就像福尔摩斯身边的军医约翰·J·华生。他与福尔摩斯有着多层关系:是租友、战友、朋友、知己。在福尔摩斯受到威胁时,他会奋不顾身地冲出去,为他而负伤,他说:“我愿意为他负伤。”这代表着战友的兄弟情、知己的如亲人之情。

  为什么福尔摩斯和华生可以走到一起,因为他们见过太多反抗、挣扎着的犯人。这些犯人或多或少都有着自己内心深处不可忍受的痛苦。每个人的心中都有着自己最脆弱的弱点,之所以有犯人这个称呼的存在,是因为他们内心深处最柔软的地方被别人刺穿,也许这些犯人不是法律上所谓的“犯人”,而是精神上真正的审判者,这也许就是福尔摩斯不是侦探而是侦探顾问的原因。

  从每个人小时候看动画片起,我们就喜欢控诉一个恶人或帮派的罪行,同时赞美所谓正义一方的侠义行为以及他们的牺牲。但是在生命的漫长中我们看不到虚拟世界中的短暂,也许我们脑海中正义的一方永远在撒谎,福尔摩斯只是一个特例,也许在犯下罪行的犯人最后的呻吟中,才是生命中最真实的声音。我们不能自动定义,因为每个人,都是一个罪犯,只是罪行的大小不同而已。

  杨牧先生曾写过一首诗,《有人问我世界上是否有公理》,梁文道讲:“如果有人这样问我,我只能答道:‘应该存在’。”“公理与平等”不是谁都可以定义的,如果必须找到“公理”与“平等”之间的定义,即使我们拥有夏洛克·福尔摩斯的精准,也不可能拥有绝对正确的审判。

  正义与邪恶,对与错,爱与恨,生与死,都取决于一个人心中的理性,但理性并不等于世间的定义,那是世界的不公正审判。就如,夏洛克·福尔摩斯……

读《福尔摩斯》有感12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这本书一共讲了三个故事,第一个故事是血字的研究,第二个故事是四签名,第三个故事是巴斯克威尔的猎犬。三个故事写的都非常吸引人。

  我最喜欢第一个故事,讲了歇洛克·福尔摩斯破了劳里斯顿花园街命案的故事。

  劳里斯顿花园街3号一栋楼的一间空房子里,发生了一起杀人案,格雷格森警探找不到线索,希望福尔摩斯去查看。

  福尔摩斯和华生到现场后,福尔摩斯通过泥泞路上的马车轮印判断凶手和死者是乘马车来的。福尔摩斯测量地上凶手脚印的距离,大约是四英尺半,从步幅来推测,这人个头不矮,而且,人往墙上鞋子的高度,往往是与视线平行的,“RACHE”血字离地面正好六英尺高,福尔摩斯还发现死者生前一直没动,而凶手的步子越来越大,这说明凶手情绪越来越激动,最后在盛怒之下,杀害了没能及时逃走的死者。

  推断墙上的血字是用食指写的,一些墙灰竟被他的长指甲刮了下来。另外,根据地板上的烟灰判断出那烟是特里奇雪茄。推断凶手的脸色发红,是因为现场凡是有血迹的地方都有凶手的`脚印,于是,福尔摩斯大胆推测,凶手血气旺盛,因情绪过于激动,导致鼻子大量出血。

  福尔摩斯最终派一些流浪儿找到了凶手霍普,骗说要租用他的马车,霍普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骗到了楼下……

  福尔摩斯仔细观察凶手遗留下来的蛛丝马迹,运用他缜密的思维,对案情进行细致严谨的剖析,一层层的抽丝剥茧,巧妙的解开那些凶案背后的真相。我真佩服大侦探福尔摩斯,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做什么事情都要认真,细心,不要粗心大意。

读《福尔摩斯》有感13

  这个暑假,我看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里面的资料可精彩了。讲的是一位名叫约翰华生的军医和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一齐破了一桩有一桩扑朔迷离的奇案。

  书中的华生先生和福尔摩斯先生合租了一间房子,两人便很快成为了朋友。华生在跟福尔摩斯一齐破案时学到了不少东西,他的推理本事也有了很大的提高。这本书分为几个故事,每一个故事就是一段惊险刺激却趣味的奇妙之旅。就当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们一点一点找到线索、证据,一点一点拨开悬疑的迷雾时,线索会突然断了,剩下的是人们茫然的表情。而后福尔摩斯总会找到一些细节,继续探索下去。就在这时,人们总会发现一些出乎意料之外的,不为人知的秘密和事实。就是这些秘密,使真相一个一个浮出水面,最终,聪明的人们找到了通往这桩奇案的大门的钥匙。就这样,一桩又一桩的案子被他们踩在了脚下。

  书中描述人物的神态、动作、语言异常细致,描述的也异常的准确,读了之后仿佛一个人生生的'活在你的眼前。我异常喜欢书中的主角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因为他的语言诙谐幽默,但办起案子来却一丝不苟,他面容冷酷俊朗,目光锐利,眼神咄咄逼人。”他知识既丰富,同时又十分贫乏。他对文学、哲学和政治学近于无知,他对哥白尼的议论和太阳系的构成竟一无所知。他对英国法律知识精通而偏重实用,他关注地质学则全在实用。“英国作家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谦虚、聪明、疯狂、幽默,是最有魅力的侦探!

  《福尔摩斯探案集》中还揭露了人性的罪恶。比如有一个人是一个大家族中的一员,他是个逃犯,然后隐姓埋名住在自我家的附近,他为了争夺遗产,只要不是自我继承遗产,他就杀了那个人。最终,他还是被自我害了,掉进沼泽,死了。这是人性的丑恶,是人心的自私。

  我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期望大家能够领略一下福尔摩斯,一个最棒的侦探那迷人的风采!

读《福尔摩斯》有感14

  说起侦探小说,人们马上就会想起风靡世界一个多世纪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讲述了侦

  探福尔摩斯与他的老友华生经过缜密的推理,破获了多起迷雾重重的刑事案件的事。书中的.福尔摩斯是一个大胆机智的侦探,在《血字的研究》(1887)案件中,他向世人展示了他机智的一面:他以与警方不同的思路严惩了《四个签名》(1890)案件的罪犯;他为破获《巴斯克维尔庄园的猎犬》(1902)案件从伦敦奔赴德文郡:他与伦敦犯罪团伙的头领莫里亚蒂展开了斗争……他是一个忠诚的法律守卫者。

  在这本书中,游刃有余的福尔摩斯,沉稳老练的华生,老奸巨猾的莫里亚蒂,置生死于不顾的莫兰上校……这些形象喷薄而出。此书作者柯南道尔,爱丁堡作家,与阿尔莎及松本清张一起被誉为世界三大推理作家,延续了美国侦探小说鼻祖爱伦。坡的风格并将其发扬光大,他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也成为永不可磨灭的经典。

读《福尔摩斯》有感15

  你们一定知道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吧!他非常聪明,而且善于观察,善于发现,我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

  在我10岁生日时,妈妈送我一套《福尔摩斯全集》,我爱不释手,立刻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

  这套书是世界上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写的,书中记录了福尔摩斯侦探的许多离奇、惊险的案件。其中最离奇、惊险的就数《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了。书中情节曲折惊险,结构完全严密,故事一波三折、扣人心弦,故事描写得栩栩如生,读起来让人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同时,这些离奇的故事还可以培养我们的逻辑推理能力,开拓视野,增长知识,强化思维。

  在读这套书的'时候,我发现福尔摩斯之所以能侦破许多离奇的案子,不仅仅是他有过人的天赋,还由于他有敏锐的观察和惊人的毅力。一般来说,每个人的智力都没有什么差别,重要的是在于后天的勤奋和努力。我们要刻苦学习各类知识,时刻培养和增强自己的观察能力和思考能力。说不定有一天,你会成为第二个福尔摩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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