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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读书笔记15篇
读完某一作品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这时最关键的读书笔记不能忘了哦。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书笔记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中生读书笔记,欢迎大家分享。
高中生读书笔记1
究艺术的。你听蟋蟀在弹琴,它用四个发音器把歌曲传到几百公尺远的地方,这声音多么大啊!蟋蟀喜欢在暖洋洋的阳光下弹琴,圆浑、响亮、富有节奏感,并且无休止地延续下去。它的生活比阳光还阳光,整个春天它都这样自得其乐地歌唱着,它的生活充满了乐趣,它为幸福的生活歌唱。我们此刻幸福吗我们对此刻的幸福感恩了吗我们为幸福歌唱了吗我们为幸福生活尽力工作、学习了吗我们在抱怨的时候,我们颓废的时候,想到了光亮了吗我们是不是应当像蟋蟀看齐,时常弹响自我的琴声,感受身边的欢乐,阳光的明媚。我们都喜欢蟋蟀吧,它带给你的不仅仅是歌唱,更是精神的愉悦,向上的风帆。
喜欢卷心菜的毛虫大家还记得吧。此刻让我们再认识一位消灭毛虫的能手——金步甲。它是乡野卫士。有了它,卷心菜就安全了。可是金步甲是很残忍的,是残忍的吞噬者,吞噬同伴。战争是残忍的,这小小的昆虫界也充满了血腥。昆虫跟我们人类在劳动和掠夺上多么的惊人的相似。我叹服神秘的自然,更叹服法布尔的独具匠心的细微的观察,为我们展现了真实的昆虫世界。观察,精微的观察,全身心的投入,就像沈复写的《童趣》,明察秋毫,就能发现物外之趣。经常的延长自我的思维,你会成为一个有情趣的人。
观察是需要光亮的,大自然的光亮除了天上的太阳,还有地上的萤火虫。那奇妙的小动物,为庆祝小小生命的欢愉,在尾巴上燃放烟火。从出生到生命的结束,萤火虫在不断地发光,生命不息,光亮不止。我们从中是不是也有所触动。
“萤火虫的光是白色的,十分柔和并且幽静,没有一点儿刺激,就像星星的光华被这只小小的昆虫给收集起来了一样。让我们怀疑天上的星星原本就是无数萤火虫在那里睡眠。”法布尔对萤火虫的热爱,让他用心去观察,去体验,用充满无比喜爱的语言描述了那点点亮光。他对语言的驾驭本事非比寻常。所以,人们赞誉法布尔“拥有哲学家一般的思,美术家一般的看,文学家一般的感受与书写”。
《昆虫记》将昆虫世界化做供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美文。被达尔文誉为"无与伦比的观察家"的法布尔以人性观照虫性,书中描述昆虫的'本能、习性、劳动、婚恋。人们不仅仅能从中获得知识和思想,并且阅读本身就是美的享受。文中运用了巧妙的拟人手法,还有法国式的幽默生动。让我们在探索昆虫王国神秘的同时,不断了解昆虫先生、女士的生活、习性。法布尔先生还用了许多生动的修辞:比喻、拟人、夸张,把昆虫的动作、神态描述的让人感到如临其境。好象自我也走进了昆虫的王国,和它们一齐高兴、唱歌、忧郁。仔细观察吧,你也会发现许多的乐趣。
昆虫一样有着和人一般的生活。尽管它们的生命是那么弱小,那么卑微,那么微不足道。但它们的生活同样很精彩,应当得到我们的尊重。尊重每一个生命,自我就得到了尊重。
高中生读书笔记2
日本著名作家夏目漱石的中篇小说《我是猫》是一部适合青少年读的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平凡的猫,它的主人是一位穷教师,讲的是这只猫从生到死的故事。二十世纪的.时候,这只猫出生了,现代文明在猫们的口中嘲弄和不屑。现代生活方式与传统道德价值的背离使得猫儿不解,这只猫终于受不了了,它找到了安身之处也就是它主人家,它在主人家闹过很多事,如;吃着年糕跳舞,自己捉老鼠反而背老鼠捉弄,上房顶结果摔了下来``````但它有一个信念就是:我是猫。不要以为它很愚蠢,它可是一只善于思考,有见识,富于正义感有具有文人气质的猫。小猫一直希望世界得到太平,人总是抢它们的食物,它很生气,主人对它很好但它还是为这一点生气。小猫也有问题,1为什么人要分成“穷人”和“富人”?2为什么事物总是会遇到危险?每天它无忧无虑不是跑到这里就是跑到那里,终于有一天它掉进了河里,到了它梦寐以求的太平世界。
我读懂了小猫那单纯,可爱,善良,对和平充满期待的心,知道了“万事皆有可能”这句话,无论多么不可能的事,只要你想它,做了,不可能的事就会变成可能的事,未来不可能的事就是想象给我们的,这只猫就是最好的典范。
高中生读书笔记3
打开《爱弥儿》这本书之前,我没有想到卢梭这样的启蒙思想家会写一本育儿书,还是分年龄段来写的(0-2岁,2-12岁,12-15岁,15-20岁,以及20岁之后的爱情与婚姻),乍一看目录颇有点实用育儿手册的感觉。书读下来才发现,卢梭写这样一部教育论著并不奇怪,他的教育思想和他的政治思想一脉相承。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中,卢梭就阐述了野蛮人在自然状态中生来自由平等,是人类踏入文明之后产生了种种欲望,才造成了人类之间的不平等的观点。这是卢梭倡导自然教育的起源,是《爱弥儿》的理论基础。
卢梭认为,好的社会制度能使人改变自己的天性,让他由独立的个体(自然人)变为共同体的一部分(公民),从而个人欲望与社会责任能够合而为一。然而,他似乎对现实中好的社会制度并不抱希望,因此教育的目标之间存在冲突。在第二章中他写道:「因为我们不得不同自然或社会制度进行斗争,所以我们必须做出选择,即到底是培养一个人还是培养一个公民?由于这两个目的是相对的,所以与此相对应的两种教育形式也是相对的:一种是公共教育,另一种是家庭教育。」对于公共教育,卢梭推崇柏拉图的《理想国》。在《理想国》中,家庭并不存在,孩子一出生便由国家抚养和教育。而卢梭在《爱弥儿》这本书中更偏重家庭教育,即如何培养一个人。
卢梭设想自己是一个想象中刚出生的.孩子爱弥儿的家庭教师,负责教育爱弥儿一直到成人,藉此来陈述其教育原则。贯穿全书的是卢梭的自然教育法,即遵从孩子的天性,减少人为干预。因为卢梭认为人的天性是好的,恰恰是由于后天社会灌输种种不好的观念才让人变坏了。举例来说,在0-2岁的那章,卢梭写道:「伴随着啼哭声,孩子来到了这个世界,并且在啼哭中度过整个婴儿期。为了让他们止住哭声,我们打他们、骂他们或者哄他们。不是他们逗我们开心,就是我们逗他们开心;不是他们顺从我们,就是我们顺从他们;不是他们命令我们,就是我们命令他们。在我们和他们的关系中,丝毫没有折中的余地。如此一来,孩子们的头脑中形成的第一种观念就是支配和奴役。他们还没有学会说话就开始命令人了;他们还没有学会走路,就开始顺从人了;他们还没有是非观念,根本就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就开始接受惩罚了。」若是遵从自然法则,除非是真正的需要,婴儿的啼哭不一定要理会,「必须让他养成这样的习惯:不命令人,因为他不是谁的主人。也不命令东西,因为东西是不听他的命令的。」
卢梭认为12岁以下的儿童适用感官教育,因为他们还没有发展出理性,也因此反驳洛克「用理性去教育孩子」的观点。在他看来,不要跟孩子讲大道理,因为他不可能明白,也不要讲那些他们根本就没有兴趣的问题,比如说他们成年的幸福、别人的尊重,以及将来的利益等等。另外,卢梭认为寓言不适合给孩子读,因为他们无法领会隐含的寓意,对孩子说话应该直截了当。他也不主张让孩子去背诵那些或悲或喜的台词,或者去学习一些辩论的技巧,因为「他们不可能将那些都不懂的事情讲述得绘声绘色,更不可能将那些都没经历过的情感演绎得真挚动人。」
12岁以后,就可以开始培养学生的理性了。导师只需提出问题,让学生自己去寻找答案。简单来说,就是不要教,尊重孩子,相信他是一颗种子会自己生长,而不是一个任我们充填的容器,他就有机会长成他自己。另外,卢梭强调了两遍「让他们去实践」,认为知识不应从书本中而来。从地图和地球仪上学地理,不如带他到野外去实地勘测。他给爱弥儿读的唯一一本书是《鲁宾逊漂流记》,这本书也是自然教育法的最好注解。
爱弥儿15-20岁的时候,卢梭开始引入道德的教育。要让他看到别人的痛苦,从而唤起他本性中的同情心,并且通过学习历史来了解人性。卢梭认为,自爱是人类唯一的天性。首先是爱自己,然后是爱自己周围的人。由自爱而产生的对他人的爱,推至对全人类的爱,是人类正义的本源。卢梭开始让他走入社会,接触不同的人,研究社会习俗。这是在他已具备理性的前提下发生的,因为这时他有了自己的判断力,能够批判地看待社会上的一切。
最后一章涉及婚姻和对女孩的教育。卢梭不认为男女平等,这一方面是受时代所限,另一方面也源于自然状态下男女的差异。当爱弥儿陷入与苏菲的热恋中时,卢梭教导他控制自己的欲念,追求德行,并带他离开了苏菲,开始为期两年的游历。在游历中,爱弥儿开始研究政府和社会制度。卢梭相信,爱弥儿在对那么多的社会制度进行了考察之后,是不会盲目地去信任它们的,它们根本就不值得拥有他的信任。自由不依靠政府和法律,而是发自人的内心——一个自由的人,无论走到哪里,他都是自由的。从这里也能看到卢梭对政治的悲观,他并不希望把爱弥儿培养成一个有志于改变社会现状的人,而是教给他如何在败坏的社会中遵从自然法则,不受别人的偏见左右,过有道德而自由的生活。
高中生读书笔记4
人生,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惊涛骇浪,风平浪静;有的人遇到困难立刻就“不战而降”,那他就是弱者,懦夫,而与其相反的人,就是弱者。
——题记
读完《老人与海》这小的说后,我被主人公桑提亚哥的永不言败,坚持不懈的精神说震撼,从他的身上我明白了,人,遇事要永不言败。
本文写了老渔夫桑提亚哥在第85天出海捕到大马林鱼,不料却引来了鲨鱼,他只得与鲨鱼搏斗,他每一次与鲨鱼搏斗都付出惨痛的代价,但他执着地坚持着他的想法,直至回港的故事。
执着的故事不老:爱迪生在一次又一次的'试验中,一次又一次地失败中,才找出发明创造电灯的金丝线;贝多芬这个名字如雷贯耳,他在耳聋双目失明的状况下,永不言败,与命运对抗,最后创找出许多杰出的作品……
执着的精神不朽:锲而不舍,永不言败,坚持不懈……“一个人生来并不是要给打败的,你尽能够把它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是啊,你把他“打败”了,他还活着,因为他的体魄还活着,你在精神上战胜不了他。桑提亚哥与鲨鱼搏斗时,明明白自我力量不足,却还要跟鲨鱼搏斗,永不言败,就算是搏到生命最后一息,也值,也甘。因为他永不言败,他坚持了下来。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是能见到的,如:在做难题时,不管题目多深奥,你都要尽到能耐思考,尽管,最后的答案不一样,那也算你尽力了,在精神上,你已经获胜了。
“锲而不舍,永不言败……”总之一句话,遇到困难的事要永不言败,因为——这是你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一步。
高中生读书笔记5
《浮士德》这个故事含有强烈的悲剧因素,在浮士德身上反映了新旧时代更迭期的各种冲突:宗教与科学,理智与情感,因循与追求。
浮士德对学十分热爱:啊,我孜孜不倦,对哲学,法律连同医典,遗憾的还有神学,全部都进行了彻底的钻研。甚至,他是一个追求完美的人:天上,他想要最美的星星,地上,他寻找的欢畅。他为了学,他放弃了自己:为此,我才向魔鬼屈服,借助精灵之口,鬼怪之力,看能否知道一些玄机,这样,我就不用再汗流浃背,去谈自己不知道的东西......他对未知的东西感到兴奋万分,书本给了他力量和希望。他对自己的知识感到不足,对无法揭开大自然神秘的面纱感到失望......
谁若不断努力进取,我们就把他救助。歌德说过,浮士德得救的秘诀就在这几行诗里。浮士德的身上有一种活力,使他日益高尚化和纯洁化,临死,他获得了上界永恒之爱的拯救。
是的,浮士德之所以能够被拯救,不止是这样,还因为他不断行动、不断追求、不断克服迷雾,最终走上了正路。他的精神是向上的,这是我们应该学习的。还要学习他对学的追求,对学的热爱,对学的希望。我们要善学、乐学、爱学,才是向上的人。针对我们学习的'不良现象,面对浮士德,我们应当感到惭愧,他是那么地热爱学习!
浮士德的肉体毁灭了,但他的精神得救了。一个行动的人,一个上进的人,一个不断自省并最终走上正途的人,最终会得到救助。这就是在浮士德这个形象上所体现出的不断追求人生真谛的探索精神。
高中生读书笔记6
“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是百年身。”在人生的道路上,一旦走错路,铸成大错,误入歧途,就后悔莫及,只能自食其果。在很多情景下,一个人的失足,并非天生是坏蛋,天性要作恶,而是他意志不够坚强,在诱惑面前经不起考验,最终失足堕落了沦为有罪的人。
悲剧《麦克白》约写于1606年,是莎士比亚戏剧中心理描述的佳作。该剧中主要寓意了个人野心和利己主义的潜在祸患;野心和利欲的存在,足以将一个本为良好的人腐蚀为堕落的魔鬼。当然,在野心的膨胀和驱使中,也有外围因素的影响与蛊惑。可是,最终的恶之暴戾会受到惩罚的。
它讲述的是中世纪英国一名将军麦克白,在一次征战回国途中,碰到女巫。女巫预言他将成为国王,同时也预言了另一个将军班戈的子孙将世代为王,而这三女巫只是因为受到一个村妇的气而把这些秘密对他们说了罢了,是带有一种泄气、泄愁的因素。可是,当麦克白的考特爵士被预言成真后,麦克白他那还只是蒙昧的野心一下子被唤醒了开始膨胀,一个潜伏在内心深处的一个暧昧不明的秘密被突然挑明了,他被眼前浮起的可怕的幻象吓得毛骨悚然、心惊肉跳,从此失去了心理的平衡。
其实他的人性还是在的,当他要向国王行刺时,内心也在进行着一场可怕的争斗,他即期望永远保住最高荣誉,又十分渴望着封建王国的最高权势。之后,在其夫人的鼓动和教唆下,他杀死国王,取得王权。国王的儿子被迫跑到海外。为了稳固王位传续子孙,麦克白找来刺客杀死了大将班戈,本想了断女巫的另一个预言,但班戈的孩子也逃到了国外。麦克白自登上王位后,暴虐无道,滥杀无辜,引发反抗和战争,最终可悲而死。
如果在麦克白的野心被唤醒、内心失去平衡之时,麦克白夫人能够抓住这关键时刻,能够响应他良心上痛苦的呼声,帮忙他恢复内心的平衡,唤回失去的理智,他就能够守住人生的正道,安全地度过人生中的这一场危机;那么他们就得救了,他们仍将是受举国上下尊敬的一对好夫妻享受着荣华美誉,可是这位夫人她没有什么良心上、道德上的顾忌,甚至用“懦夫”这一使男人承受不了的词去嘲弄、刺激他,用她火辣辣的舌头尖去煽动他,直到被煽旺的野心燃烧起来。
他们虽然是同谋,可是那女人的气质与他的丈夫完全不一样“……解除我女性的柔弱,用最凶恶的残忍自顶至踵贯注在我的全身;凝结我的血液,不要让悔恨经过我的心头,不要让天性中的恻隐摇动我的狠毒的决意!来,你们这些杀人的助手,你们无形的躯体散满在空间,到处找寻为非所恶的`机会,进入我的妇人的胸中,把我的乳水当作胆汁吧!来!阴沉的黑夜,用最昏暗的地狱中的浓烟罩住你自我,让我的锐利的刀瞧不见它自我切下的伤口,让青天不能从黑暗的重衾里探出头来,高喊着‘住手,住手!’”
麦克白是有野心,可那还是埋在心底的一个私密,还处于半眠状态,就算他碰上了能知过去未来的女巫也没有甘心堕落,也曾怀恐惧的心境竭力抵拒过那强烈的诱惑,他既不是天生的坏人,也不是注定要做民族的罪人。可是他的身边还有这么一个女人,女巫没有做完的事,留给她来完成,这么理应外和、前拉后推,他最终为了他的政治野心而抛弃一切、牺牲一切,跳进了罪恶的深渊。
麦克白夫人本是女人,可她有一颗比女巫、比蛇蝎更毒的心,为了自我能够享有更高的地位、权利,为了女巫的话,她失去了女人善良的本性,教唆、帮忙自我的丈夫弑君并嫁祸给无辜的人,事后若无其事地伸出一又血手,几乎带着得意的口气,开导那也是一双血手的丈夫“只消一点儿水就能够把我们洗刷得干干净净,一点儿也不费事!”
他们不曾想过杀了这个国王,后面还会有更多想杀他们和他们想杀的人,他们为了自我的王位,想了断女巫的另一个预言而杀了班戈,可是他的儿子活着逃跑了,而国王的两个儿子也同样活着并逃到了海外。麦克白夫人承受不了人性无情的扭曲和挤压,最终使她垮了下来,精神负担已超过她心理承受本事,只落得成为一个精神分裂症、一个梦游者,在睡梦中还不断洗手,她那双小手就算用上所有的香料也不能再像以前那样香起来了,最终死于分裂症。而麦克白为了巩固地位最终成了人人唾弃的暴君,被子两位王子和班戈的儿子回来复仇而死了。
那两位王子刚开始的时候或许会认为他们逃跑而让人觉得他们懦弱、胆小怕事,可是不能说他们是聪明的、勇敢的,在明明白自我斗可是别人的时候又何必逞一时之强而葬送自我呢不正是因为他们逃到海外而最终报了仇同时也夺回了自我的国家吗其实更多的时候一个国家、一个家庭的灭亡并不是毁于外人之人,而是毁在了内部人的争斗、内部人的手中。
其实他们遭受到这样的结果也都是一个“欲”字和不满足现状而引起的,我们现实生活中又有几个人能够满足于现状,看到别人好的生活、好的东西不眼红。人生是在不断拥有欲望和努力满足欲望的过程中行进的。婴儿声声呼唤的奶水是欲望,孩子期冀已久的玩具是欲望,人们辛勤劳作的果实是欲望,强盗杀人越货是欲望,罪犯刀下的亡魂也是欲望……欲望就是我们活着的目的。
有“欲”本是好事,我们正因为有了“欲”才会努力、才会付出自我的劳动来换取这一个“欲”的满足后那星星点点的喜悦,这喜悦便是幸福,幸福是我们生活的动力,追逐幸福便是我们活着的理由。没有“欲”的人生,便不再是人生,只是活着,不论欢乐与痛苦,它不再是一个过程,只是一种状态。
高中生读书笔记7
正如标题所言,读了《万物简史》,对于死亡不再恐惧——至少我是这样。您一定以为我疯了,以至于口出狂言,要么你一定觉得我被这本书忽悠了,但恰恰相反,毫不夸张地告诉你,有这种想法的人不止我一个,他们也不像我这般籍籍无名。这就是此书的魅力所在。
我极力推荐这本书,它给人带来的,绝非只是科普知识,更重要的是对灵魂对生命对万物的思考与感悟,所以我打算说服你,好让你把它从图书馆借出来,和我一起也来感受万物的魅力。
不得不说,这是一本好书,是一本了不得的杰作,“万物”一词可不是两个字十一画这么简单,这是一个多大的概念啊,难道区区一本书就能说得清道得明吗?所以能用这两个字作题目并阐述明了的,几乎不是人,世间没几个,比尔·布莱森算一个,我敬他是条汉子。
老头子今年66岁,是个美国人,是享誉全世界的旅游文学作家,毕业于著名的德雷克大学,曾供职于多家著名报社,游历天下。此人博学多才,写法尖刻,但当博学与尖刻与幽默混杂在一起时,文章就会产生美妙的化学反应,这也是他被公认为“目前活在世上最有趣的旅游文学作家”的原因罢。
写成这样一本书,绝非想想就可以完成的,毕竟不是写小说,这可是为万物写史,为宇宙立传啊!作者除了自己做了许多相关研究,更到世界各地去考察,去访问科学家,去收集数据.......因此史料非常丰富,也具有极强的说服力。
这本书通俗易懂但寓意深刻,诙谐幽默却也不失辩证思考,刚读的时候,确实是有难度的,读着读着就睡着了,很多概念理解起来很费劲,朋友劝我赶紧“丢”——这样的书读起来没意思。但书本身的魅力让我舍不得放弃,其中的道理与知识是很多其他书籍里没有的。于是我发扬了“蚂蚁啃骨头精神”,耐着性子把书一点点啃了。
这本书切入点非常小,小到从一粒质子开始。作者从质子写到宇宙,从宇宙写到地球,再从地球写到人类......虽然没有一字一句去琢磨和体会,但它让我Get到的点却非常多,这些点汇集到一起就成了我不再恐惧死亡的原因。
宇宙大得没有边际,别把自己当回事儿。在人类已经认知的范围内,宇宙已经大得没有朋友,可你有没有考虑过在我们所认识的宇宙之外,又有多少无限的空间与时间的集合体?迄今没人能给出明确的答案。但相比较之下,人类简直渺小到看不见,甚至还没有尘土的重量。因此,我想说的是,别太把自己当回事儿,再牛再横你也成不了太阳,即使你成了太阳,但你相对宇宙来说,也不如一粒沙子!
如此一来,“死”能算作什么东西?根据分析,人死以后,变成了各种质子粒子原子夸克.......飘散在风里,成为高山碧水的一部分,成为世间万物的一部分。
没有人可以长久存在,从哪里来终究要到哪里去,这一点中国古代阴阳学说已经研究透彻。因此,自然死亡真的不必要恐惧,这是万物规律,这是阴阳轮回。你只需设想一下,就可以明白这个道理——假若你以上帝视角俯瞰一切,一个人的生与死其实就在一瞬之间,这只一个偶然的也是必然的过程,你不会为其难过与伤感,因为这一切都是客观的需要和存在。
当你意识到宇宙的和宇宙外的一切,并且清楚你的定位时,所有事情都会变得很轻松和简单。所以没什么事是过不去的,遇到困难挫折时,想想宇宙万物便豁然开朗——即便伤心欲绝地与前任了分手也不见得是坏事,你们在一起真的不幸福;即便精心的www.i1766.com表准备的告白不成功也要努力感恩,没在一起也许是最对的选择;即便失去了所有,亦要感谢上帝,至少你活着就是个奇迹。
不惧怕死亡,不代表蔑视生命。书里阐述了很多生与死的问题,我们知道即使我们渺小如此,但每一个人的存在是多么伟大的杰作啊。
你现在捋一捋,你要怎样才能来到世上,并存活着......倘若你把思绪拉到人类出现的几万年前,你一定不会想到你居然可以来世上走这么一遭,或悲凉或辉煌。即使种种幸运有了你的家族有了你的父母,可你还要和几亿个兄弟姐妹竞争,很幸运的是,你冲在了最前面——算一算,你来到世上的概率几乎为零。
所以,我们是何等幸运,才能在浩瀚的时空中存在,并与你的家人爱人相聚。因此我要说的是——热爱生命是你的'职责,因为你的存在是一个奇迹。
永远别自傲,你没有丝毫资格。读了这本书,你会了解到,每一个自傲的人很可能是个傻子,一个聪明的人绝对是一个谦逊好学的人,因为比起浩瀚宇宙,你毛都不是。
你也许知道牛顿创了《原理》,并在学习中深受其“折(du)磨(hai)”,但你知道这个理论是哈雷与另一位科学家打赌而逼出来的吗?你也许知道达尔文写了《物种起源》,但你知道他对蚯蚓的研究程度甚至超过了进化论吗?也许你知道哈雷彗星,但你知道吗——哈雷的一生非同凡响,他当过船长、皇家天文学家、牛津大学几何教授、发明家........他唯一没干过的事情就是发现那颗冠以他名字的彗星。
所说的一切我只想证明,我们太小,知道的东西少之又少,没有理由傲气,更没有理由撒泼,要为存在的每一刻祈祷和感恩。
我们从哪里来?现在在干什么?要到哪里去?这一千古命题只能在万物流转中让时间来作答,即使时间不知道,其实也无关紧要。关于此书,我所说的只是我的理解,你一定会有更高深的见解,知此书而不读此书,甚是可惜。
最后,我想把莎士比亚那首诗搬出来作为结尾分享:
在这一种抑郁的心境之下,仿佛负载万物的大地,这一座美好的框架,只是一个不毛的荒岬;覆盖众生的穹苍,这一顶壮丽的帐幕,这一个点缀着金黄色的火球的庄严的屋宇,只是一大堆污浊的瘴气的集合.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得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多么伟大的力量!多么优美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动!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
高中生读书笔记8
在国庆里,我读完了著名的大文豪“维克多·雨果”的代表作《悲惨世界》,书中描绘了一个个饱受着他人的歧视和冷傲,渐渐失去了自身的信心与活下去的期望。小说中,最令我记忆深刻的冉阿让这个人物,小说讲述了他悲惨的一生,其中,我仍然记忆犹新的是:善良的主教收留了冉阿让,并一再教导他做人的道理,帮忙他重新捡回期望。
“您来得正好!我真高兴再看见您。您为什么没有把我送给您的那对烛台和餐具一齐带走呢?冉阿让睁圆了眼睛,瞧着那位年高可敬的主教。冉阿让的表情绝非任何语言能够形容。”
这一段,我看到了一位善良的主教,他懂得冉阿让的心境,同时,我也看出了贫穷可怜的冉阿让是多么的悲惨,反映了当时冉阿让的灰色的心理。而之后,冉阿让在主教的熏陶下,变得越来越有自信,越来越善良,越来越诚实,越来越和蔼可亲······从此,他的`身影在法国革命战场上、教堂里······处处可见,他用他弱小的肩膀、粗糙的双手,抚摸街边受伤的小马、解救嗷嗷待哺的孩子珂赛特,他渐渐懂得了许多完美的品质。
我沉默了,我很气愤、也很悲痛,气愤当时的人们,当时的环境那么的不公平,人们那么的势利,悲痛那么多可怜的人们是多么悲惨,他们丝毫不懂得爱心、善良的意思,命运的不一样使他们活得下贱,气愤当时世界的不公。比如:芳汀、冉阿让、珂赛特······同时我也体会了人心毒恶,比如:德纳第夫妇等,在他们的外表下,藏着毒恶的心,悲痛当时的世界没有一个良好的环境,使得贫穷的人一向活在世界的最底层。我也更加深深体会了什么是“悲惨的世界”。
如果我们人人都怀有一颗善良、充满爱的心,去关心身边的每个人,不管是谁,他们都是人,没有贵贱之分,我们不应当歧视他们,只是物质上的不一样使他们在人们眼里有了不一样的地方,但我们始终要明白,拥有一颗善良的心,比有钱、有权利更重要。
高中生读书笔记9
“很久以前,有一棵善良的苹果树,它幸福的生活着,原来它的幸福源于一个小男孩,自从见他那天起它就全身心的爱上了他,让它十分高兴的是男孩每天都会来到树上摘苹果,与其他的小朋友们一起在树间捉迷藏。时常玩累了还会靠在他的‘腰间’休息!时光飞逝,在快乐的陪伴下,男孩一天天长大了,与此同时他对树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年轻时他将所有的果子都摘下来卖掉,只留下光秃秃的树枝,中年后他又突发奇想,砍下了从小深爱他的苹果树。如今,曾经的男孩变成了老人,而曾经的苹果树只留下了一个枯矮的树桩,而苹果树还是一如既往的爱着他,但它能做的只是让老人坐在它的树桩上好好休息……
看了这个故事,不由得想到了我的生活,我觉得我自己就像故事中的小男孩,在父母搭建的温暖摇篮中长大,对每日可口的饭菜、真切的问候似乎已经习以为常,却少有想过父母付出的意义,久而久之便觉得理所应当、天经地义。而父母就像故事中的苹果树,从我出生的第一天开始就对我呵护备至,他们付出的时候没有想过索取,只是在默默的无私奉献。看到这里我突然想,也许照顾孩子是每个父母应尽的义务,但是他们也许可以过得更加轻松一些,因为他们可以不用在忙完了单位复杂的工作后,还拖着疲惫的身体挑灯夜战的为我辅导功课;他们可以不用在难得的周末休息时间,去带着我学习声乐;他们可以不用即使再忙再累也要回家为挑食的我做上可口的饭菜;其实很多事情他们本可以不用做……但是十几年来,对与我的成长,他们一步也没有落下,他们始终像故事中苹果树一样满足我们“丰富多彩”的需求。
也许有人会问,他们为什么这么做,他们不累吗?其实我问过我的.妈妈:“妈,你天天这样不累吗?”我妈说:“妈不累,妈很幸福。”我想幸福的方式有很多种,有的人以索取为幸福,有的人以孜孜不倦的付出为幸福,我们的父母就是这样,但是对于年少的我们不能无动于衷,虽然我们不能为他们分担工作上的烦恼,但是我们可以不让他们因为我们的学业而分心;虽然我们还没有到工作赚钱的年龄,但是我们可以从现在开始起学着勤俭节约;虽然我们暂时干不了重活累活,但是我们在完成学习任务后还可以干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其实我们可以做的还有很多……
亲爱的朋友们,让我们行动起来吧!我们再也不用他人的给予无动于衷,用自己的爱去感恩的回馈身边的每一个人。爱父母,你会慢慢感受到“百善孝为先”的道理;爱老师,你会慢慢体会到“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情怀;爱朋友,你会收获“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别样人生。
高中生读书笔记10
众所周知,法国大革命是人类史上的一个血的印记。而《双城记》真实地描绘了统治阶级的凶残和腐朽。通过阅读《双城记》,我深深的感受到了法国大革命时期法国统治阶级与广大人民之间的尖锐矛盾,体会到了作者狄更斯的思想“鲜血无法洗去仇恨,更不能代替爱”。
《双城记》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描绘了十八世纪的一位医生梅尼特从监狱中重获自由,和女儿一起到伦敦生活,五年后,他们在法庭上为名叫代尔纳的法国青年作证,露西和代尔纳因相爱而结婚。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代尔纳因身为贵族后裔而遭逮捕并判死刑。在千钧一发时刻,一直爱恋露西的英国青年卡尔登代替代尔纳上了断头台。
卡尔登是书中最富魅力,也是最为复杂的一位人物,他颓废消极,浑浑噩噩地生活着。求学时,他只替同学写作业,工作后,即使拥有一身才华,他仍然选择默默无闻的打工。但是,在他冷漠的外表下,没有看到他有一份深沉的感情。他温柔的,执着的爱着露西,甚至最终为了露西愿意奉献出自己的生命。他让我们看到了他对露西那深沉的爱:用自己的.性命换回自己心爱的女人的家庭幸福与她的笑颜。无论在哪个时代,卡尔登对露西的爱都显得那么珍惜和高贵。
相较于卡尔登所代表的温柔与爱,得伐石太太则是杀戮和血腥的象征。因为亲人惨死在代尔纳叔叔与父亲的魔掌下,所以她一生只为仇恨而活。得伐石太太的嗜血固然使人不寒而栗,也叫人不禁感叹仇恨的力量。18世纪末的法国,就被这种执拗复仇的火焰燃烧成了修罗地狱。
小说同样也赞美了其他角色:梅尼特医生正直高尚,且善良宽容,是仁爱的理想化身;露西则是爱和温情的化身;代尔纳是给统治阶级指明出路的人。这些人物表现出来的种种美德,都是作为人道主义者的狄更斯所热情赞颂的。
作者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主要代表。他以妙趣横生的幽默、细致入微的心理分析,以及现实主义描写与浪漫主义气氛的有机结合著称。他所著的《双城记》以法国贵族的荒淫残暴、人民群众的重重苦难和法国大革命的历史,来影射当时的英国社会现实,预示着这嘲恐怖的大火”也将在法国上演。
我完全赞同卡尔登在临死前说的:“复活在我,生命在我。"
高中生读书笔记11
曾几何时,大观园是何等热闹! 噙蟹啖鹿,九榭十台,以至于“白玉为堂金做马”,固然是富 贵之极。但“热闹”却不是仅靠富贵就能带来的。
宁荣府的“热闹”来自一群年轻的生命。这抹鲜活清亮的色彩,多少让贾家周遭的浊气有所消散。或许真是上呛因看不惯丑陋的世界而降下零星的几点美好吧?
这些水做的肉骨啊! 有的是清溪,单纯得清可见底;有的.是莲池,一方荷花荷叶间,沉静而富有生机;有的是露珠,浑然天成,折射着晨光散发出无尽的灵性……有了水,园子就活过来了。那些俗如泥土的家伙只看到“千红一窟” 的粗浅景致罢了。他们不会也不能窥见女儿们的精神世界,他们就不想女儿家有独立的思想。
如此晶莹的水啊!降在这尘世终是不的不幸。不知不觉,清溪已经枯涸,莲池成了死水,露珠也被毒日头烤得无影无踪。
据说贾家在一度中落之后还会“兰挂齐芳”,家道复兴。那又如何?园里已再没有那一丝清冽的水了,即便富贵如昨,也断然不复热闹了。
高中生读书笔记12
●心有明灯,便不会迷路,便可拒绝黑暗、胆怯,拥有一份明朗的心情,一份必胜的信念,一份坦荡的胸怀……心有小窗,便有亮丽的阳光进来,小酌一些暖和的故事,便有自由清风邀约一些花香或者白云。心有琴弦,纵然客去茶凉,仍有小曲缓缓响起,仍有满树桂花知音而化为酒香。
心有栅栏,然后青藤爬过,那些小秘密点缀其中,像叶片下小憩的蝴蝶,做梦一般,只能用花粉形容。心有玉阶,满阶是香囊佩瑶,满阶是锦言妙计,还有玲珑小贝和神秘念珠。于是孤独不再降临,花瓶不再寂寞。心有圣殿,供奉着高贵,尊严、善良、理想和追求……这都是些漂亮的神灵。由此,而不可侵犯;由此,而拥有世界和自己。(《心有明灯》)
●蜡烛有心,于是它能垂泪,能给人间注入粼粼的光波;杨柳有心,于是它能低首沉思,能给困倦的大地带来苏醒的嫩绿,百花有心,于是它们能在阳光里飘出青春深处的芳馨。(《蜡烛有心》)
●成熟是一种明亮而不耀眼的光辉,一种圆润而不腻耳的音响,一种不需要对别人察颜观色的从容,一种终于停止了向四周申诉求告的大气,一种不理会哄闹的微笑,一种洗刷了偏激的淡漠,一种无须声张的厚实,一种并不陡峭的高度。(《成熟》)
●绿,是夏日树阴下的那潭清泉,里面荡漾着几根绿油油的小草。绿,是浓妆淡抹总适宜的西湖,引得无数文人为之神魂颠倒。绿,是朱自清先生笔下的梅雨潭,成为脍炙人口的美文。(《找寻自己的绿》)毫无置疑,绿是最令人心动的颜色。墨绿给人以淡泊宁静;浅绿给人以舒适轻快;嫩绿则给人以生命的畅想。而绿的乐章给人的或许就是对生存、生活、生命的思考。(《绿的乐章》)
●带着一颗快乐的心,你会处处感到快乐;带着一颗宽厚的心,你会处处感到温暖。人生难免碰到伤害,只要勇敢、刚强地面对,它就会成为难得的财富。心不设防,天宽地长。(《心不设防》)
●一只青鸟欢呼着从窗前擦过,将音乐从天堂带来,颗颗洒落,珍珠般清脆。
恍惚中,有人拔剑而长歌曰:“我辈岂是蓬蒿人”,大笑而去,顺滚滚东逝长江,穿巴峡巫峡,过洞庭扬州;醉酒入长安,挥毫金銮殿上,故作狂态,国舅磨墨,力士脱靴,嘲尽天下豪贵;云游九州,望川而吟银河飞流,凭吊沧浪,偕友共举杯盏,不舍孤帆万里,痛哭晁卿…… 李白,自九天而来,飞流直下,豪情万丈,仗诗行遍天下,演绎了一幅魂丽多彩的人生画卷。(《生命是一种责任》)
●热爱是风,“贫穷而能听到风声也是好的”。热爱是雨,“有情芍药含春泪”。热爱是土,俯身就能抠出一把,哪一把土壤里没有先民的血汗和未来人的绿梦呢?热爱是云,仰首就能望到一片,哪一片云里没落过孩子的向往和老人的忆念呢?因为热爱,我们心存感激,因为热爱,我们满怀忧愤;因为热爱,我们甘于淡泊宁静的日子;也因为热爱,我们敢于金戈铁马去马革裹尸还。忍辱负重的生,生是热爱;大义凛然地死,死是热爱;清清爽爽,认认真真地活着,活着又何尝不是热爱!《热爱生活》
●没有悲剧就没有悲壮,没有悲壮就没有崇高。雪峰是伟大的,因为满坡掩埋着登山者的遗体;大海是伟大的,因为处处漂浮着舟楫的残骸;登月是伟大的',因为有挑战者号的殒落,人生是伟大的,因为有白发,有决别,有无可奈何的失落。古希腊傍海而居,无数向往彼岸的勇士在狂波间前仆后继,于是有了光耀百世的希腊悲剧。
●牵引一股波涛行走的,可能是它身边的一段岸;牵引千条江万条河,后浪推着前浪向着同一个既定方向前行的,则只能是那众望所归的大海。召唤一只鹰翱翔的,可能是它寻觅着的一个瞬间目标,而召唤所有雄鹰、鲲鹏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飞越征途的,则只能是那博大、高远的蓝天。
驱走一片黑暗的,或许是一束烛光,而驱走整个世界黑暗的,则必定是那普照人间的太阳。《旗帜》
●美,可以在金碧辉煌的宫殿中,也可以在炸毁的大桥旁,可以在芳香扑鼻的鲜花上,也可以在风中跳动的烛光中;美,可以在超凡脱俗的维纳斯雕像上,也可以在那平凡少女的笑魇里。生与死处在两个世界,但美却可在生死边缘上闪闪发亮,这就是生命的力量——生命的至美。(《美的断想》)
●掩卷沉思时,首先从记忆的湖面泛起的,便是历史尽头那一道道光彩的背影。穿越时空的苍凉与沉重。抵达我们刻骨铭心的记忆深处。三国时的羽扇纶巾,先秦两汉的明月关,长安城上的紫气辉云,江河两岸的饿殍哀鸿,都在历史的书面中栩栩如生。假若记忆可以移植,我情愿在这一段凝重的记忆中感受民族的盛衰交替和前进之路的崎岖坎坷。当唐宋的光景一片歌舞升平,当忽必烈的铁骑驰骋中亚的土地,我们可以在那一段灿烂的记忆中激动欢呼、喜极而泣;当大清帝国的势力衰微,列强的屠刀残杀我中华儿女,我们可以在那一段痛心疾首的记忆中,唤起民族的觉醒,奋发图强,一雪国耻。正是这一串串凝血含泪的记忆给了我们顽强的斗志和坚定的信念,我们没齿不忘。(《铭记民族的苦难与辉煌——如果记忆可以移植》)
高中生读书笔记13
相信大家都读过《哈姆雷特》吧。它是英国的莎士比亚写的。莎士比亚写过喜剧集,也写过悲剧集。而《哈姆雷特》正是悲剧集中的一篇。
在剧中,哈姆雷特从鬼魂(老国王,哈姆雷特的父亲)那儿知道知道了是叔叔(新国王)杀了自己的父亲。于是,不惜扮成了一个得了某种癫狂病的人,然后又委托戏团表演了一出威尼斯大公被杀害,其遗孀嫁给了凶手的故事,这与丹麦先王驾崩的情况非常相似。
在剧中,还有个叫奥菲利娅的女孩,是御前大臣波洛涅斯的女儿。但她却因为王子的癫狂病,父亲的暴卒和兄长雷欧提斯的失踪而不断焦虑,悲伤,以至于自己精神失常。她在宫廷周围边唱歌边撒花,游荡了半天,终于来到了一个河岸失足溺水身亡。
我觉得,在剧中,最可怜,最无辜的就是奥菲利娅。她美丽,她善良,却因为宫廷里的阴谋而死。
在剧中,还有一个人物,和其他人相比,虽然他的'出场次数不多,可他却似乎拥有支配故事情节发展的决定性的作用。他,就是先王的鬼魂。
在我看来,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就是哈姆雷特。事实上,说喜欢他,不如说我佩服他。他纯洁,高尚,有道德,有决心有同时,我也很可怜他,因为他家破人亡。
高中生《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哈姆雷特》是大文豪莎士比亚的悲剧杰作,成于1601年,那时正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夜,圈地运动正在进行中,社会中充满矛盾。这本书也表现出了这一点。
哈姆雷特因为父亲的死亡放弃了一切,包括他的尊严、爱情甚至于生命。然而这样有没有意义呢?为什么要为死亡而生出怨恨呢?哈姆雷特并不清楚,他甚至连死亡是什么都不知道。当我们摆脱了这一具腐朽的皮囊之后,在那死的睡眠里究竟要做些什么梦。
但他不得不报仇,他受到一股巨大的使命感的驱使。这使命感从何而来?是因为正义吗?消灭代表邪恶与丑陋的叔父克劳狄斯,恢复王国的秩序。这似乎是一个理由。但正义的伸张又必将伴随着流血和新的仇恨。哈姆雷特为了避免这些迟迟没有动手,他选择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完成这个使命。但在那时剧中的主要人物几乎都死了,只留下一个霍拉旭。或许这也是最好的结局,涉及这段仇恨的人都不在了,仇恨也就消失了。
哈姆雷特临死时对霍拉旭说:啊,上帝!霍拉旭,我死之后,要是世人不明白这事情的真相,我的名誉将要蒙受极大的损伤!你如果爱我,请你暂时牺牲一下天堂的幸福,留在这个冷酷的人间,替我传述哈姆雷特的故事吧!这很奇怪,哈姆雷特为什么留下这样的遗嘱?为了他的名誉吗?可哈姆雷特为了复仇已经什么都不顾了,为何还要在乎名誉?我想他当然不是为了名誉,传播这个故事是为了给世人以警醒,让世人替他继续思考仇恨、生命、死亡、人。遗嘱中还提到了天堂,连死亡为何物尚且不清楚又何来天堂呢?我实在不明白,或许哈姆雷特仍对死亡怀有恐惧,想给自己一个精神安慰罢了。
高中生读书笔记14
看名著看的是种内在的精华,如果你深入了这本书里面,其实会发觉有很多意想不到的东西在里面。阅读是种精神的享受,是灵魂的升华。对于名著尤其如此,希望大家多学习,多多阅读名著,对自己提高修养都很有帮助!
狼王战斗并不是生死相斗。每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每一个扣人心弦的动作……让我对“狼”有着更加深刻的认识。本书中的主角是有着野心、抱负,为求一子成为狼王的母亲——紫岚。整本书讲述的是紫岚生下一窝四个狼崽,为的是可以把他们其中一个培育成住在狼世界的狼王,当希望随着现实一个个凄惨的破灭,紫岚心中的狼王的渴望,对“狼王”这个位子的野心也渐渐淡去,但她发现,她的女儿生了狼崽,为了保护狼孙,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从一个风华绝代、受无数公狼爱慕的紫岚,到摔破了脚,完完全全放弃了自己的婚姻,几颗门牙被弄断……她完全牺牲了自己,她为了孩子们,变成了一只丑狼。权利主宰着她的心中,这何尝不就是人类母亲那样,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想法,不仅仅紫岚失去了自己美丽的外貌,也让自己的生命断送在她心中的.权利下。
当今的社会,能者多得,所有的父母心中所念都是想儿女可以更好的学习,更好创造未来,而作家沈石溪更将这种想法扩大,将这种想法套在了这种生性凶狠的狼族身上,使我不断的感受到,无论是温顺的小羊;无论是凶残的狮豹;还是诡计多端的狼……他们都视母爱为至高无上的爱。古往今来,有多少诗人、名人、首相……都为母亲而称赞。回过头看看眼前这只不管是不是被权力扭曲了心的母狼,紫岚用自己独特的母爱,维护一切,即使方法、目的过于的偏激,但这就足以见得,母爱,往往来自看不见的地方,往往展示出让人想不到的方法,目的:为了儿女!母——爱,狼王梦,这场梦,令人叹为观止,这个梦中,我曾无数次看到,紫岚因为儿女的意外,而流下两行属于母亲悲伤的泪……
高中生读书笔记15
一本关于魔法的书,正如他本身所具有的魔力一般,刚刚问世,便与他的作者一同风靡全球。
他是神秘而充满魅力的。他的神秘正是难以测量的读者的热情高度。他的魅力或许并非是飞扬的文采,也并不是来自于那个我们所无法触及的魔法世界,因为他的影响远远高于那一两个魔咒所产生的效果。作为他的一位读者,我真正从中受益最大的,是一种亘古不变的力量:爱与勇气。
在那个令我们心神向往的魔法世界中,真正的无敌竟不是魔法,而是我们每个人身边都存在的爱。书中的爱与勇气有着多方位的统一,也就是说在某种程度上他们是一体的`。
当朋友决定要去做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时,敢于站在他们面前去阻止他们也是需要一种勇气的。这勇气难道不是出自于对朋友的关爱吗?当朋友被绝大多数人因一件子虚乌有的事怀疑,排斥,可以坚定自己的立场,冒者被连累的可能相信他,这更是一种爱与勇气。当发觉自己的某一项弱点会给集体有损伤时,一次次努力克服恐惧的勇气,真可谓大爱。当面临生命危机时,仍坚持完成他人的遗愿,这难道不是一种爱吗?当被任命做一个人皆诛之,同时可能因被识破而丧命的间谍时,无条件地去答应,这种勇气源自于无言的大爱。当得知自己惟有一死才可换取打败半个世纪的黑魔头的机会时,这仅仅是勇气吗?
第一次意识到勇气居然有那么多种表现的形式,而其中的一些竟未曾意识到她叫勇气。细细想来,生活中的许多时候,不是勇气躲在了爱的身后,就是爱把勇气遮住了。而事实是,她们彼此相依了那么多年,无论在哪个时代,在哪个国度,早就融为一体了。难以区分,也很少有人去探究她们。
在被七本灌满了这二者的书感动后,有很久都对那个世界充满了向往,这分向往,是哈迷们共有的。曾经一度认为这种向往是遥不可及的,却在那些实实在在的经历和感受之后再也没有去怀疑这分向往是属于爱与勇气,也不会去动摇对现实世界的信任。
那场满目白色的雪灾之后,从背影,从电视,一次次注视那些铲雪者,那些抢修电路的人,那些彼此关怀的陌生人,那些各行各业的人们团结在一起时,心被震撼了。我们不懂魔法,我们手无寸铁,可是,我们的力量,我们的热情,我们的信心锐不可挡。这不是我第一次被感动,但却给了我前所未有的改变。我深信,有爱就有勇气,有勇气,什么都可以做到。
谁都不会忘记那场天崩地裂,那场天昏地暗。且不说它发生时太多的感动,也暂且不谈第一线的救援有多震撼,单是全国人民的万众一心,各行各业的努力,说上多久都是说不尽的。我坚信,有爱,有勇气,就无惧无谓。
魔法中的永恒,童话中的永恒,原来都来自于身边的永恒。魔法世界也许只存在于人们的想象中,但这种爱与勇气却是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当在想象中再次看见现实,有种莫名的亲近,这或许正是《哈利波特》风靡全球的原因吧。
但同时我们也应从中去真正理解爱与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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