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

时间:2024-10-03 16:15:10 心得体会 我要投稿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

  我们心里有一些收获后,通常就可以写一篇心得体会将其记下来,这样有利于培养我们思考的习惯。一起来学习心得体会是如何写的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1

  教育惩戒,施之有度

  班级迟到现象可谓是一个最常见的班级问题,如何能够遏制住这一现象,想必无数个班级想了无数个办法。而某班的班主任针对这个问题提出了这样的规定:无正当理由迟到需要罚站,且以迟到的时间长短来决定罚站的时间。

  这一做法看似能够有效防止学生迟到,但这没有针对问题,且弊大于利。

  学生的心里成长对学生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在以迟到一分钟罚站十分钟的规定里,一分钟可能换来十分钟的心里摧残。作家三毛在上学时就受到老师严重的惩罚,导致心里受到摧残从而患上心理疾病,从疾病走出来花了很长的时间和精力。所以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是在教育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的。那些在罚站的过程中受到的多少冷眼和嘲笑,都是非常不利的。

  行动要以结果的成效为目的。在罚站的这个惩罚中,并不能带来实际的作用。虽然是罚站了,但学生不会意识到迟到这是个不好的.习惯,只会机械地认为迟到就应该罚站,这样不仅不能从源头上解决迟到问题,更不利于学生好习惯的养成以及正确观念的形成。周而复始,学生是因为惧怕罚站而不迟到,但依旧是没有形成正确的时间观念,这就失去教育初衷了。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古时有教书先生戒尺惩戒,挥鞭教育。当学生有什么做的超出规矩的行为时,适当的惩罚是可行的。在中央颁属的相关文件中,明确提出了“教育惩戒”一词,是为帮助学生改正错误、以惩罚为特征的一种教育方式。都是在实施的过程中,“惩戒”的轻重标注是什么?什么样的惩戒才不损害学生的身心健康?这些都需要教育机构、学校、班级以及从事教育事业的每一个人多深入思考的。

  教育就是把一个个小幼苗浇灌、培育成参天大树的过程。正所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一个好的教育方式对学生的影响是潜移默化、持久深远的。以百年树人之心培育学生,虽然路程曲折漫长,但从细微处入手,从小小的班级开始,适当施惩戒,奖罚并行,终会成就参天的树林。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2

  适当惩罚正学风

  班级迟到现象总是屡禁不止,老师不得已采取“无正当理由迟到,迟到一分钟,在教室内罚站十分钟”的措施。我认为,这种适当的惩罚是正确且应当的。

  教育惩戒指教师依据一定规范,以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为前提,以惩罚为特征的一种教育方式。老师将迟到的学生以迟到一分钟,罚站十分钟的形式惩罚学生,这并没有违反教育惩戒的标准:其一,罚站不会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其旨在制止学生的迟到行为,帮助学生改正错误。其二,在教室中罚站是在不损害学生自尊心的前提之下,使学生的羞耻心受到一定冲击,会使学生迫于羞耻而改正自己错误。正所谓“不知耻,无以正”,就是如此。

  适当的惩罚能够纠正学生的错误行为,但并不是所有的的惩罚都是正确的。当今,有的.老师体罚学生,这种现象屡见不鲜,也许是因为他们曲解了“严师出高徒”这种理念,让学生在超出其体能范围内跑步,在走廊等学生众多的地方让违规学生提着水桶扎马步。这种教罚已经违背了教育惩戒的理念,甚至会危害学生的身体健康,损害学生的自尊心,虽然达到了维护纪律的目的,但这只是用体罚来使学生畏惧,更准确地说是驯化学生,而不是教化学生,这是万万不可取的。

  适当的惩罚应因人而异,孔夫子曾说过“因材施教”,而惩罚学生也应该“因人行罚”。有的学生,不小心犯了错,不应进行过重的惩罚,否则会打压到这种学生的积极性,使得他们“破罐子破摔”,这是不正确的。但有的“顽固分子”,屡教不改,适当地加大惩罚力度也未尝不可。如果对于一个顽固的学生,不加大力度纠正他,就浪费了教育惩戒的存在。

  惩罚,是为防止一个人走向不可纠正错误的最后的防线,但不应该将其死死地收缩,而要留足适度的空间,让被惩罚之人进行自身的救赎,这就是适当的惩罚。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3

  20xx年3月1日,教育部颁布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的试行稿,3月23日,卫辉市教体局在进修校举办《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专题培训,由内黄县教师进修校王国芳校长授课。王校长带领全体参训教师逐字逐句逐条地阅读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通过讲解、提问、讨论等形式对教育惩戒进行了全面解读,让全体参训教师很快掌握了教育惩戒制定的意义、法律依据、适用范围、实施流程、具体措施、救济途径等等。并当堂进行自测,检验学习效果,巩固学习效果。这次《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培训如同及时雨,让我也对教育惩戒有了一定的理解和认识。

  一、《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是在广泛调研、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是首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出台的规定,使教育惩戒有法可依,破解了教育惩戒无度的难题,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教师育人过程中“不敢管”的焦虑,维护了学生和教师的合法权益,也为教师依法育人提供了保障。作为一名教师,更要深入学习、吃透此次规则的精髓要义,在日后教学工作中遇到必须惩戒的教育情境时,一定要有尺度、有温度地开展教育惩戒。

  二、教育惩戒只是一种教育手段,是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目的仍是为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教育培养学生成人成才。他为我们今后行使教育权,管理权指明了方向,更加符合教育的规律,注重我们育人的效果。

  三、教育惩戒要把握惩戒的度。惩戒权不等于上方宝剑,不代表我们就可以为所欲为。我们要进一步提升职业道德素养,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教育惩戒权的使用范围、使用程度,将教育惩戒权与未成年人保护有机结合起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触碰法律红线和道德底线。《规则》中“七类不当教育行为”决不为。千万莫让重回手中的教鞭伤害了学生,也伤害了自己。

  四、教育惩戒也是出自于“爱”的目的。教育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教育,而非惩戒,因此,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的成长,而不是把学生治服。如果为了惩戒而惩戒,让学生感受不到你的关心、爱护,你的`惩戒不仅取得不了良好的效果,反而会引起学生反感,造成师生敌对,达不到教育的目的。

  五、教育惩戒为教师、家庭和学校又搭建了一道沟通和交流的桥梁,一起制定一起遵守一起守护,在使用惩戒权时,尽量与学校、家长密切配合,虚心接受学校、家长、社会的监督,让教育惩戒最终经得起教育规律和教育实践的双重检验。

  六、惩戒的目的最终在于“戒”。惩戒是要让学生清楚哪些是错误的行为,坚持效果导向,多从心灵上感化,时时处处体现人文关怀,争取在爱的氛围中,达成惩戒的教育效果。

  总之,教育惩戒既确权,也限权,但是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那就是对学生的爱,让教育实现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相信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规范下,我们定能更好地使用它,更好地服务于我们的教学工作,更好的培养祖国的栋梁人才!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4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主要是为了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规定了学生和老师的相关权利和义务,也能进一步地保障和规范学校制度,保证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也是法治社会建设一部分。并且教育惩戒的实施更有利于学生的自身发展和进步,今后我们需要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积累经验,以立德树人为本,让学生更好地成长。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5

  近日,教育部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教育惩戒权成了热议话题。

  的确在过去相当长的一个时期里,由于片面强调赏识教育,学校和教师对学生的管理处于不能管、不敢管,动辄得咎的尴尬境地。由于缺乏保护自己的合法武器,只要因为学生管理问题发生了纠纷,学校和老师几乎都是处于弱势地位,屡屡被送上被告席。即使是学生家长无理取闹,学校和老师也不得不牺牲自己的利益一再做出让步。很多教师感到非常无助,甚至“谈管色变”。《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出台,为广大教育工作者撑了腰、壮了胆,使大家扬眉吐气。

  面对即将被赋予的教育惩戒权,教师应该如何正确运用,确实是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对教师教育惩戒权入法的提案,大部分教育工作者还是非常认可的,而且呼声很高,普遍有些教师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是真正为教师代言,以后惩戒学生就有法可依了,可以理直气壮,不再怕家长和公众的说三道四。不过个人认为,教师对教育惩戒权,不要有那么高的期望,教育惩戒权,并不是什么尚方宝剑,也不是灵丹妙药,教师即使有了教育惩戒权,也不能任性地使用。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1条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教育惩戒权有其特定的含义,不含体罚、打骂、辱骂,对其理解要准确。可见,没有具体实施细则的惩戒权,教师如何去用好是个难题,一旦操作不当,就会因为惩戒失当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对于教师而言,并不是靠加持惩戒权就可以让学生服你,即便以后立法允许教师可以使用惩戒权,也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使用,而不是任性而为。

  那么如何才能更好地运用教育惩戒来达到教育的目的呢?我想,这也是每个教育人应该面对和思考的问题。

  首先教育是出自于“爱”的,对学生的惩戒一定要出于“爱”的目的,并且事后要让学生知道。如果为了惩戒而惩戒,让学生感受不到你的关心、爱护,你的惩戒不仅取得不了良好的效果,反而会引起学生反感,造成师生敌对,达不到教育的目的。

  再者对学生的惩戒一定不要在自己情绪激动的情况下进行。教师一定要学会克制自己的.情绪,做到学生着急老师不急,等情绪冷静下来再进行处理。这样处理时就会更理智,更能把握分寸,不至于有过激行为,不会造成不可控的后果。

  另外对学生的惩戒要尽量避免在公众场合进行。我们的古人说过“扬善于公堂,规过于密室”。这也应该是我们惩戒学生的准则。对学生惩戒尽量单独进行,惩戒目的是教育学生遵规守纪,使其知错能改。如果在公开场合对学生实施惩戒,会使学生失去颜面,容易造成师生敌对、冲突,或者学生干脆“破罐子破摔”,越来越难管。

  教育惩戒实施方案,它就像一把戒尺、一根标杆树立在哪里,使得教师能够真真正正地站起来管理学生。在教师社会地位日益低下的今天,对于那些品质恶劣的学生管不得,教师的人身安危甚至缕缕被学生侵犯,这就需要制定一定的管理方案,提升教师的社会地位,保证教师的人身安全。对于那些品质恶劣、道德败坏的学生给予一定的惩罚,让他们知道有一些底线是不能触碰的。

  教育是循序渐进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导”、“说服”的。教育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教育,而非惩戒,因此,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而不是把学生治服。还有一句话,学生犯点错误是很正常的,这就需要教师的教育和引导。如果一个教师能走进学生心中,让学生真正服你,那么,这个教师也无需用教育惩戒权来为自己壮胆。因此,对于教师而言,还是用平常心来看待教育惩戒权吧!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6

  近期国家教育部制定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充分体现了“依法治国”理念,以及国家对教育惩戒问题的高度关注和对祖国下一代的精心呵护,也是国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实施教育改革的新举措。

  通过认真学习《规则》相关条款内容,教育惩戒是学校、教师行使教育权的一种具体方式,也是其履行义务的充分体现。惩戒不是目的,本着教书育人的大原则,要使学生认识和改正错误。

  我们作为学生家长充分理解、支持、配合学校、教师教育和管理,对规范内容的限定性、可操作性和合法性没有异议。在《规则》规定和授权范围内,充分征求家长意见,配合制定适合学生发展教育规律的班规或班级公约,明确教育惩治范围和分类,做到客观公正、合法合规,使教师教育惩戒学生有章可循,并对家长和学生公开公示,也可起到警示提示的效果,解决了老师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学生这一突出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学校、老师开展相关工作,为更好的实施相关规则做好心理准备,共同努力创造和谐、人性化和法制化的教育生态。

  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它就像一把戒尺、一根标杆树立在哪里,使得教师能够真真正正地站起来管理学生。在教师社会地位日益低下的今天,对于那些品质恶劣、道德败坏的学生给予一定的惩罚,让他们知道有一些底线是不能触碰的。

  教育是循序渐进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导”、“说服”的。教育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教育,而非惩戒,因此,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而不是把学生治服。还有一句话,学生犯点错误是很正常的`,这就需要教师的教育和引导。如果一个教师能走进学生心中,让学生真正服你,那么,这个教师也无需用教育惩戒权来为自己壮胆。

  每一位教师也是某个孩子的家长,希望家长和校方相互信任、配合共同把一个个小幼苗浇灌、培育成参天大树的过程。正所谓:“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一个好的教育方式对学生的影响是潜移默化、持久深远的。以百年树人之心培育学生,虽然路程曲折漫长,但从细微处入手,从小小的班级开始,适当施惩戒,奖罚并行,终会成就参天的树林。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7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教育部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通过学习该规则,我感受到了国家对中小学教师的高度关心,对中小学教育的高度重视,也让初上讲台的我对“有尺度、有力度、有温度”的教育教学充满信心和期待。

  教育性惩戒的必要性

  自踏入“教育”大门的第一步,老师就告诉了我教育到底是什么:教育是有目的地培养人的社会活动。这里的“目的”是指把学生培养成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于是,我肩负着重大的使命、怀揣着极大的梦想走向学校,期待着在祖国“花朵”的成长中注入必要的力量。

  可我又迟疑了、茫然了、不知所措了,因为讲台上的“三寸不烂之舌”怎么也抵不住个别孩子的“无所畏惧”,因为语重心长的教诲在电子游戏面前是多么的不堪一击。一次次调整、一次次让步在一次次冲刷着曾经老师向我传授的知识和信仰,甚至我开始怀疑“如此脆弱的‘花朵’怎能挑起建设祖国的大任?”可这不正是在质疑声中长大的90后的我们所曾遇到的境地吗?是的,我不能以偏概全。

  可是就这样算了吗?那些放弃学习的、沉迷游戏的孩子们也终将长大成人,终将为人父母,他们和每一个孩子一样,应当享受学习的机会。可老师拿不起“戒尺”,也不敢拿,因为不知何时“教育惩戒”被社会舆论妖魔化了,凡是拿着戒尺的老师都好像变成了“恶魔”。大家不得不战战兢兢,小心翼翼。

  这不是社会舆论的胜利,这是完整教育的缺失。教育惩戒本就属于教育管理的一种方式,我们不应将简单粗暴的“惩戒”与教育性的“惩戒”画上等号,这是不科学的,是愚蠢的。我们要相信我们的孩子没有那么脆弱,我们要相信我们的`老师没有那么无知。《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实施,不是“撒手锏”,也不是“紧箍咒”,只是在为我们健康的教育保驾护航。

  积极管教与教育惩戒

  近来,社会上出现的教育暴力案件让大家人心惶惶,一些不明就里的人更是把矛头直指一线教师群体。殊不知,每当我们看到这些案件,心里比谁都不是滋味,痛恨那些“暴力分子”怎么舍得将这么大的恶意施加在那些朝夕相处的花儿一般的孩子身上的同时还要自舔被强加罪名的伤口。所以,当我看到有些老师对《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实施避之不及时,更是难过。

  我们不应该因为谁说得多,谁说得声音大,就听谁的,就去怕谁。我们要找到正确的事情,然后风雨无阻地去坚持。人是如此,老师更是。

  如上文所说,“教育惩戒”并不等同于“惩戒”,更不等同于“体罚”,它只是教育的一部分,属于教育这门艺术中灵活的一部分。正是因为灵活,我们就更要把握好它的尺度和力度,让它发挥温度。

  在教育中,我们可以通过“积极管教”和“教育惩戒”这两种手段来培养学生的良好品格。当学生存在违规行为时,老师可以选择合适的方式来纠正这一行为,可以是“正面教育”,可以是“批评教育”,也可以是“教育惩戒”。不过,当我们使用“教育惩戒”时,一定要与“积极管教”相结合,对孩子进行教育性的引导。“教育惩戒”不是最终目的,只是达成目的的一个手段而已。

  总而言之,我非常支持《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实施,也将实际践行这项规则,并将其视为对学生受教育权、教师教育权和教育完整性的保护。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8

  谢军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的正式实施,给了教师一剂强心剂。从“不敢管”“懒得管”到“应当管”“适度管”,这是好的现象,是教育改革浪潮中师生关系发生改变的必然。《规则》将教育惩戒分为一般教育惩戒、较重教育惩戒和严重教育惩戒三类,并且对每一类惩戒的具体操作行为都作了明确规定,这是必然的,必须的。应当知道的是,教育惩戒与体罚和变相体罚是不同性质的行为,《规则》划定了教师行为红线。教师要根据《规则》要求在实施教育惩戒时做出甄别,可以看出,这是教师的“如意棒”,也是教师的“紧箍咒”,教师还是要一如既往的精心、静心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继续保持自己的教育战略定力和教学张力。

  黄玲玲

  惩戒教育有存在的必然性,但是应该以不伤害学生身心健康为基础,以尊重学生的人格为前提,及时与家长沟通,在理解中达成教育共识,赢得家长的理解与支持。同时惩戒教育要因材施教,做到刚柔相济、张弛有度,可将惩戒教育与赏识教育、激励教育同步进行。让学生在赏识的阳光下,自信而快乐地成长,让学生在惩戒的风雨中承受挫折,学会坚强,走向成熟,从而使学生心理更健康、人格更健全。立国之本乃教育,希望学生和家长体谅教师工作的不易,支持教师的工作,我相信,随着大众对教师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教师们能够更好地一颗心点亮另一颗心,用赤诚之心点亮学生的感恩之心,也盼教师们能够运用好手中的戒尺,让惩戒有尺度、有温度!

  项万娟

  基于儿童立场,学生有犯错或违反课堂教学的不当行为,教师有惩戒学生的权利,但是惩戒需有度——适度和温度。根据具体学情和事情对待,教师应恰当的引导教育,让学生意识到错误的同时,给予学生改正的机会,不能借此大肆贬低学生,伤害学生自尊。对于行为严重恶劣的学生,希望家校育人合力、合作管理,家长的支持,能让孩子改正的决心和态度更高效。让我们的孩子向善、向上、向好、向阳成长!

  鞠里

  教育惩戒的实施最根本的目的是对学生进行教育,对学生的一些不合规范的行为予以矫治,更有利于学生的自身发展和进步,教育惩戒非常具体的指出哪些行为是应该进行惩戒的,需要老师规范的',并且详细指导了教师应该怎么做,对于日常处理学生问题很有指导帮助,并且有法可依。相信这些规范会更好的促进家校共育,让教育更有温度,让教育环境更加完善。

  梁爽

  “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适当的惩戒可以让学生及时改正错误,养成更好的行为习惯。教育惩戒权是把双刃剑,利用得好,可以培养学生更加健康的人格,但利用得不好,也会给孩子带来创伤。《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施行,教师、家长也需要共同努力,学法、懂法、守法,严格执行教育惩戒程序。期待,“教育惩戒”可以为教学工作带来新气象。希望每一位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养成良好的品质,成为一个堂堂正正、顶天立地的人,希望这把戒尺能使孩子有一颗敬畏之心,敬畏家长、敬畏老师、敬畏知识,与家长携手,人人出彩、个个发光!

  程炜

  教育惩戒权虽让教师对学生的错误可以采取适当的批评和惩戒,但这些只是教育的一种手段不是目的,我们要做的还是让孩子们感受到爱,教育的最好方式还是用爱润物细无声的滋润着孩子的心灵。教育惩戒是在以人为本,关爱学生的原则上,以帮助学生改正错误为目的而采用的适度批评和教育。在平时的工作中,要讲究方式方法,一定要做到恰到好处,努力营造和谐的师生关系,才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郑怡

  一个国家要健康有序的发展,离不开护国之军、救人之医和育人之师的同心同德同舟楫。新实施的法律法规是对教育者行为的约束和规范,罗翔曾说法律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作为一名教师,不仅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更要心中有丘壑,眼里存山河,真正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搭桥铺路做好引航教育。

  刘轩轩

  通过这次学习,让我知道了教育是循序渐进的,是需要“耐心”“感化”“引导”“说服”的。教育惩戒权的意义主要在于教育,而非惩戒,因此,教育惩戒的目的是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而不是把学生治服。当学生犯错误时教师一定不要在自己情绪激动愤怒的情况下进行,教师一定要冷静下来,教师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这样处理事情才会理智,才能够把握住分寸,不至于造成不良的后果。规则制定以后我相信在学校,社会还有家庭的共同努力下,学生会更好的去主动学习,学生会在学校里健康茁壮的成长。

  查萍萍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3月1日正式试行,在学校安排下,认真学习其中的条例。虽然条例已试行,但“惩戒”的权利和方法我们还要深究。作为新时代的老师,尤其在“十不得”规定下,我们不能谈“罚”色变。教育过程中,过分的赏识、表扬和鼓励,以及对孩子错误视而不见的做法,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溺爱,给予我们教师适当的惩戒权,对孩子、学校、家长和社会都是有利的。当然惩戒不是教育目的,它的存在并试行,是基于教育和转化违纪违规的学生,树立健全的人格,然而如何用好这把双刃剑呢?所谓亲其师才能信其道,我认为惩戒和关怀要并重。教师在实施教育惩戒时必须要善用教育惩戒的能力,要能够理性对待惩戒的过程,不能感性的,任性的使用权利,要把握好尺度。对于惩戒的内容,虽然条例有所规定,但应该因“班”施教,因材施教,对于惩戒内容,也要学校,家长,孩子达成共识,建立清晰的班级“度”的标准。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9

  教不离惩

  近期以来,班级内迟到的现象屡禁不止。为了培养学生积极学习,养成良好的习惯,班上执行“无正当理由迟到,迟到一分钟,(教室内)罚站十分钟”的措施。我认为将其作为班规执行,是可行的。

  罚站十分钟,且是在教室内罚站,并不影响同学们自身的学习,相反还能提高学生的责任意识以及培养承受挫折的心理品质。再者,许多学校也实行站立早读,可见其可取之处。此外,于20xx年7月,中共中央还明确了教师的教育惩戒权。在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前提下,可设一定的`惩戒。因此,该建议作为班级的规定是应被赞同的。

  这不仅是班级中,现在的学生越来越缺乏规则意识,并且大多承受能力差。因此,越来越多的学校也开始采取相应的措施。中国自古便有“严师出高徒”的谚语。虽然过于片面,但这句谚语也有其可取之处。在教育中设置一定程度的惩罚是有必要的。一定程度的惩罚,不仅能帮助学生改正不当行为,而且还能促进学生规则意识的形成。

  不仅仅是学校中的教育离不开惩罚,社会上,生活中的教育同样离不开惩罚。自古以来,教与罚便是难以分离的。古时有先生可以惩罚,如今也有教师可以惩罚。例如,学开车,师傅再三教导,你却仍然一窍不通。他便会呵斥你,这种“呵斥”同样可以看作是一种惩罚。这样的例子在生活中太多了。

  但是,是只要惩罚就能教好吗?惩罚是不是越重越好呢?很明显都不是。惩罚是辅助教育的一种手段。用惩罚来激发学习者的潜力,改正其不良行为。但并非越重的惩罚就越好。惩罚不是为了惩罚而惩罚。因此,惩罚应是适当的。适当的惩罚能帮助教育,可是过重的惩罚会害了别人。

  正如教育惩戒为代表的教育方式,在培养规则意识,锻炼承担责任和挫折的心理品质方面具有其他教育方式难以替代的价值和功能。也正因如此,在教育过程中设置一定程度的惩罚,至今依然广泛存在于社会教育中。因此,教育离不开惩罚,有惩罚的教育更能培养出优秀的人才。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10

  教育部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这可以说是教师们最希望看到的一部法规。长期以来,教师们最头疼的就是在实施教育惩戒的时候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一旦和孩子的家长产生理解上的矛盾,那么就很可能让教师处于弱势的地位。

  这部《规则》详细的规定了能够实施惩戒的具体情况,同时又对教师严厉禁止的行为,做出了非常细化的规定。《规则》既充分保证了教师的权利,也充分保证了学生不受到体罚以及变相体罚。

  个人觉得在这里面对于罚站的时间的规定,体现了一种人性化和严谨性。既可以对孩子起到惩罚的作用,又可以防止因为过度罚站,引发孩子健康上面的风险。有了具体的时间规定以后,如果教师按照时间规定对孩子进行惩罚,孩子出现了晕倒或者是健康上面的状况。在责任划分上面也可以做到有法可依,最大限度地避免校闹。

  可以让教师,真正做到,慎用惩戒,敢用惩戒,擅用惩戒。

  同时,家长也不用担心,教师惩戒孩子的时候会用体罚的方式,因为相关的规则已经明确规定了教师不能采用的惩戒方式:

  1、严禁击打、扎针。这意味着戒尺,教鞭等,自古以来流传下来的惩戒教具,正式退出历史舞台。2、严禁过度罚站、机械抄写。这保护了孩子的身体健康,同时又呼应了教育部之前关于禁止机械性重复作业的相关规定。3、严禁辱骂。教书育人,如果对学生采取人格上的辱骂,那么这样的教师妄为人师。这是对教师个人道德上面的规范。4、严禁连坐。因少数人而惩罚全班这种心理上的'压制性惩罚,损害公平性,也伤害同学团结,被禁止。5、严禁因为成绩惩戒学生。进一步贯彻鼓励教育为主的教育方法,呼应减负政策。6、选择性惩戒。维护了教育公平。7、指派他人惩戒。避免教师借刀杀人式的惩戒行为,避免实施惩戒的学生心理畸形发展。8、其他一切损害孩子身心的方式。为整个法规留了一个可控空间。

  本人为这部《规则》的颁布送上一个赞,它详细规定了教师的行为,也保护了孩子的利益,既贯彻了减负的政策,也维护了孩子们身心健康的发展。条文中的一些细节,体现了规则设计者的智慧。也为现在比较紧张的家校关系,起到了调停的作用。相关部门也可以根据这部规则,在矛盾发生的时候,做出更科学的判断,采取更有效的措施。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11

  在教育学生时,作为教师应该本着育人的原则进行合理教育惩戒,不得违反相关规定。中小学生的身心尚处在发展阶段,他们的价值观没有完全形成,所以教师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对待学生,而是要在教育学生改正错误的.同时促进其养成正确的价值观。教师要不断学习,不断更新教育理念、改进教育方式方法,提高自己正确履行职责的意识与能力。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12

  作为家长,我认真学习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明白惩戒的背后应该是深深的期待,以真诚的关爱,这样才能达到预期效果。

  我们认为惩罚是一把双刃剑,弄不好会伤害人,实施时必须把握好一个前提,适时、适度、得法,只要抓住实施惩罚的时机。一般来说,孩子犯错误的时候是实施惩罚教育的良机,因为内疚和不安会使孩子急于求助,而此时明白的道理,最能让孩子刻骨铭心,希望老师只要把握好惩罚的量,要顾及孩子的承受能力和尊严,要根据学生的特点和个性因人而异。对性格内向,自尊心强的孩子,易采用温和式的方法;对脾气暴躁,自我意识差的孩子,应采用严厉式的惩罚;对性格倔强,逆反心理强的`孩子,易采用谈心式的惩罚方法。在实施惩罚时,要讲究策略,首先肯定孩子是一个好孩子,再指出他的错误,让孩子能体会实施惩罚者的良苦用心,能平和地接受惩罚。

  每一位家长都会信任老师,也会积极配合老师的教育。只有师生之间心灵的默契,彼此将心比心,才能完成建设人的灵魂的伟大工程。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13

  教育惩戒权在社会、学校、教师、家长的争论、呼唤、讨论中在20xx年x月x日和大家见面了。

  最近一段时间,围绕教师体罚学生的争论也是一浪又一浪。《规则》将对教师惩戒权的使用原则、使用范围、使用方式,作了详细的规定,对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进行了明确的界定,我们每一位老师要好好学习,慎用、敢用、会用教育惩戒,教育学生不让位,家长也应该学习规则,理解、支持、配合学校,教育孩子不越位。

  《规则》让学校、老师有了惩戒权,但我们教师一定要谨记,教育惩戒的初衷是"育",是为了让学生更好地成人、成才。惩戒不仅仅是赋予学校和教师的权力,更应该是一种教育方式,通过“惩戒”让学生认识错误,改正错误。一切不以教育为目的的惩戒都是一种流氓行为。

  我们提倡有温度的惩戒。作为教育工作者,不管什么教育手段,保护好孩子身心健康是前提,健康是“1”,其余为“0”,有了“1”,“0”才有意义。因此我们的惩戒,一定要关注学生的身心,要因人而惩,要尊重学生,不能侮辱到学生的人格。细看《规则》有明确的规定,不得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惩戒只能使用在学生不良行为上。学习上的后进生是不可避免的,对学习不好的学生,老师还是要多多鼓励,花一点时间为孩子补缺补差。调皮捣蛋,不愿学习的孩子,老师在惩戒时,一定要了解学生的.具体情况,给孩子申辩的机会。社会很复杂,孩子很脆弱,单亲家庭、重组家庭、留守儿童、贫困家庭等对孩子的影响是无形的,教师的惩戒更多的要让“爱”挽救的往往不是一个孩子而是几个家庭。

  教育要家校合力,校闹是一种病态,家长要理解并配合学校一起教育孩子。知识的学习学校教育大于家庭,但对孩子品行的影响,家庭教育十分重要。模仿是孩子的天性,行为习惯的养成,大部分就是模仿得来。《规则》中对惩戒权的适用范围就是在学生的行为上,要让孩子改掉不良的行为习惯,是长期的过程,需要学校、家庭的共同引导,长期督促。孩子受到适当的惩戒,家长也不必要心痛,成长的过程,不可能只有鲜花,你不可能为孩子挡住所以的风雨。教育只有宽严相济,有奖有惩,孩子才能在人生的路上不偏不倚,健康向前。家校良好的合作才是教育最美的风景。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14

  教育惩戒权不是灵丹妙药,教师即使有了教育惩戒权,也不能任性地使用。教育惩戒的目的不是为了惩罚学生,不是为了给学生造成痛苦,而是为了制止不当行为,帮助学生改正错误。学生犯错误是难免的,作为教师要引导学生走正确的道路,要更好地理解与学习教育惩戒规则,更好地使它服务于我们的.教学工作,更好的培养祖国的栋梁人才!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心得体会15

  教育部制定颁布了《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从20xx年3月1日起,也就是寒假过后的这个学期,《规则》就要正式实施了。,我粗略审读了一遍,感觉大方向是有了,也说明国家终于认识到了委屈求全的教育成就不了未来,跪着的教师教不出站着的学生。就意见稿来看,一线教师要实施起来还是很有难度的,基本管理还是要靠一张嘴!套句流行语就是:“我太难了!”

  从当前的管理制度看,班主任作为管理班级的第一责任人,他负责与否,和他的班级纪律息息相关。晚上蹲班的时候就可以发现,班主任都比较少下班的班级,晚上的纪律都相对松驰。当然,这也是和缺乏有效的惩戒手段分不开的,为什么有行政领导、蹲班老师的情况下学生还敢讲话或做其他的的小动作?那就是因为蹲班老师对他们没有有效的惩戒手段,只能在个别同学或班级比较吵闹的时候站在教室门口吼一嗓子:“同学们静下来,不要讲话了!”有些班级可能就此静下来,有些班级就你吧吼的时候静一下,一转身,又吵起来了;有些顽皮一点的,就你吼你的,他说他的,你也拿他没办法。你能拿他怎么着?你没教这个班级,你不认识他,他也不惧怕你。瞪他?当没看见;说他?当耳边风;大声点?伤了他的自尊心,动手拉他?更不敢,一不小心就被定义为打学生了!还有其他法子吗?没有!所以,一般的学生都不怕蹲班老师,因为管不到他,对他一点威胁都没有!

  当然,班主任也很难,从早上六点多,到下午六点,基本上的时间都在学校,都在班里了,如果晚上再呆在学校,就算家里人没意见,学生也有意见了,“两看相不厌”怕是不可能的了!

  而且,有很多教育和惩戒措施要学校配合,只靠班主任,那就是累死也没效果。一个学校的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职,政教处是否威严有力,也直接反映在学校纪律的好坏上。记得20xx年冬天的时候,我在安中读初三,那时班里有两个男生早读课不来上学,在操场外面的沙滩上玩,被团委钟书记抓了个正着,然后抓回来站在教学楼三楼顶上罚站,大冬天,冒着凛冽的寒风,站了大半个小时。从那时起,全校肃然,再也没有同学敢在校外闲逛游玩;学生远远看到钟书记就像老鼠见到猫一样,遵规守矩,不敢逾越半分。

  而现在,感觉个别行政和班主任的角色对换了,行政做红脸,对违规的学生和颜悦色,缺乏威摄力;而班主任做白脸,直接面对学生,严格要求,产生矛盾。个人认为,应该反过来,学校行政人员应该充当白脸,是学校规章制度的象征,对学生要严格要求,不和稀泥,学生就算有意见也不会有直接的矛盾。而班主任,因为每天都要面对学生,如果因为惩戒而让学生有意见了,那么学生就有可能消极对待班主任所教学科,甚至和班主任对着干之类的。所以班主任要对学生温亲教育为主,而学校行政领导则要树立规则的威严!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教育的改革还在路上,唯有精诚担当徐图之。我也期望有那么一天:师生和谐,无需教鞭!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教师心得1000字篇三

  教育部在前期广泛调研、公开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育部令第49号,以下简称《规则》)。《规则》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教育惩戒做出规定,系统规定了教育惩戒的属性、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规则、程序、措施、要求等,旨在把教育惩戒纳入法治轨道,更好地推动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规则》首次对教育惩戒的概念进行了定义,规定教育惩戒是“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明确教育惩戒不是惩罚,而是教育的一种方式,强调了教育惩戒的'育人属性,是学校、教师行使教育权、管理权、评价权的具体方式。《规则》强调,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遵循教育性、合法性、适当性的原则,“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

  《规则》指出,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同时,根据程度轻重,《规则》将教育惩戒分为一般教育惩戒、较重教育惩戒和严重教育惩戒三类。一般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轻微的学生,包括点名批评、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增加额外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课后教导等;较重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生,包括德育工作负责人训导、承担校内公共服务、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和行为规则教育、被暂停或者限制参加游览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等;严重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且必须是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包括停课停学、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训诫、专门人员辅导矫治等。

  《规则》强调,教育惩戒与体罚和变相体罚是不同性质的行为,明确禁止了七类不当教育行为,划定教师行为红线,规定了对越界教师的处罚方式,方便各方监督。同时,《规则》也强调学校应当支持、监督教师正当履行职务,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教师无过错的,不得因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而给予其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处理。《规则》还明确了教育惩戒的相关救济程序,并鼓励充分发挥家长在学生管理中的作用,形成育人合力。

  《规则》将于20xx年3月1日起实施。下一步,教育部将积极指导推动各地、各校贯彻落实《规定》,依据《规则》健全教育惩戒的实施、监管和救济机制,让学校、教师会用、敢用、慎用教育惩戒,让家长、社会理解、支持、配合学校、教师教育和管理,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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