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阅读心得体会

时间:2024-08-11 13:07:28 心得体会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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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阅读心得体会

  当我们积累了新的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有利于我们不断提升自我。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大学生阅读心得体会,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大学生阅读心得体会

大学生阅读心得体会1

  杰克伦敦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1876年出生于美国旧金山,出身贫寒,从小生活艰难。他当过报童,当过水手,在阿拉斯加淘过金子,甚至坐过牢……正是这种社会最底层的生活,为杰克伦敦的写作积累了丰富的素材,也毁了他的健康。1916年,这位才华横溢的作家,年仅40岁,在被各种疾病折磨多年后,死于心力衰竭。

  人终有一死,然后无非是一把灰土,一把黄土。然而,一个人的身体可以被摧毁,但他的精神可以永存。杰克伦敦的精神活在作品的`字里行间,活在巴克在《野性的呼唤》对自由和野性的永无止境的追求中;生活在《一块炸牛排》挣扎中的老拳击手无助却永不放弃的铁拳上.杰克伦敦的精神永存,是对自由的真诚呼唤,是对原始生命力的由衷赞美和颂词。

  《野性的呼唤》是杰克伦敦的代表作。故事取材于作者在阿拉斯加冰雪荒原的淘金生涯。故事的主角是一只名叫巴克的长毛大狗。他被从温暖文明的南方拐入冰冻的北极荒野,成了一只在缰绳和鞭子下无止境辛勤劳动的雪橇犬。在经历了数次的折磨和垂死挣扎后,他终于离开了人类世界,在荒野中追逐着风,寻求着自由,标榜着最原始的生命力,成为了野狼的首领。

  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狗的故事。也有人认为这是一只狼的故事;但我觉得这其实是一个关于生命力的故事。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蓝天下显示出它的活力,自由而美丽。

  然而,我们生活在自由的风中,呼吸着自由的空气,但我们的生活并没有被束缚住。巴克作为一条狗,无法在人类文明的规则中选择自己的生活。作为一个人,他也有同样的无奈。但是,我们要始终相信,生命要按照生命体本身的意志绽放。所有生物都有选择、服从、反抗、自豪地活着和庄严地死去的权利和自由。所有的生物都是自然界独一无二的伟大创造。我们一出生,霉菌就被破坏了。所以所有的生物都应该以自己的生命为荣,无论是高贵的人还是可能被认为“卑微”的狗。

大学生阅读心得体会2

  《红楼梦》,中国古代四大文学名著之一,被誉为《石头记》、《情僧录》、《风月宝鉴》等。它是迄今为止中国最有影响力的文学杰作。仔细看了,确实名副其实。

  该书以贾、石、王、薛四大家族勾心斗角为背景,以贾宝玉、林黛玉两大贵族青年男女的爱情为主线,展现了封建制度下人物丰富多彩的世俗情怀和悲剧命运。该书以嘉福为中心,描写了从朝廷到市井的世态人情,用相当大的篇幅描写了贵族少年的日常生活、游戏、读书、社交。可以说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

   《金陵十二钗》也是当时社会的真实缩影。其实《嘉福》中有很多矛盾,看似是用锦缎和火来烹油绽放的:家族统治者和叛逆青年的矛盾、主仆矛盾、上层奴隶和下层奴隶的矛盾、统治者之间不同派系的矛盾、官员之间的矛盾……在整本书中,贾宝玉对大观园的殴打和抄袭是整本书所有矛盾的集中爆发点。

  《红楼梦》中的人物形象生动。薛宝钗是傻子也是傻子,王熙凤的办公室最好。李纨就像一个“死檫树”。迎春是“怒死人”,史湘云直言.每个角色都深入人心,令人回味无穷。其中,贾宝玉和林黛玉是我最喜欢的。

  贾宝玉,生而有玉,聪明机智,对贾家寄予厚望。他的`思想是叛逆和前卫的。在他心目中,所有人都是平等的,人只能分为善、恶、美、丑,不能分高低贵贱。他鄙视假教义的老师,不相信男尊女卑。他珍惜女孩,认为女儿的家是水做的,清新可爱,是钟灵郁秀的家。后来,贾府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包括她家的财产被没收,祖母和袁春去世,迎春被虐待,远嫁滩纯,苗玉被抢劫.特别是被人扒了嫁给宝钗,使黛玉的灵魂转离恨天,贾宝玉受到了很大的精神打击。你会去哪里,情况不一样,世界很冷,世界又暖又冷,这让他恍如身处水中月镜中花,时而癫狂,时而痴呆,时而清醒异常。在顿悟了一切后,贾宝玉最终“赤条条来去无牵挂”,“悬崖撒手”而去。

  林黛玉同样是一个优美的女性。她楚楚可怜,多才多艺,多愁善感,充满诗情画意。她父母双亡寄人篱下。她敏感小性,不懂人情世故。她活在自己的世界中做最真实的自我。她执着于爱情,却又压抑着自己。在封建社会传统道德的打压下,贾宝玉娶了端庄大方的薛宝钗,成就了“金玉良缘”。而她却苦恋无果,最终泪尽而逝。

  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撕碎给人看。随着一纸抄家皇令的下达,赫赫扬扬的百年荣宁二府顷刻间大厦将倾。那些如水般清纯的女性也惨遭厄运。黛玉泪尽而逝,宝钗独守空房,惜春落发为尼……真是“千红一哭”,“万艳同悲”。

  合上书页,书香犹在手中。走进红楼,感知一曲悲歌一段梦。

大学生阅读心得体会3

  我读过有关诚信的书很多,如《曾子杀猪》《郭沫若与芭蕉花》《国王的花种》……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和感动的是《卖火柴的小男孩》。

  《卖火柴的小男孩》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位有钱的绅士在深夜回家的路上,被一个衣衫褴褛的.小男孩拦住,让这位绅士买他的火柴,绅士由于没有零钱,不想买,但小男孩却说:“我去给你换零钱。”于是小男孩拿着绅士的钱走了,而绅士等了很久,小男孩也没回来,便以为小男孩骗了他,只能无奈地回家了。然而第二天,绅士在工作的时候,有个男孩找来了,这个男孩比昨天的男孩矮些,穿得更加破烂。这个男孩一见绅士就道歉:“先生,对不起,我们没能按时把零钱找回给你,现在我哥哥让我送零钱来给你”。绅士经过了解,知道昨晚卖火柴的小男孩在换零钱回来的路上被马车撞成了重伤,在家躺着。尽管这样,还没有忘记找钱给绅士,并叫自己的弟弟送来,这份诚信感动了所有人。

  读完这个故事,我深受感动,卖火柴的小男孩尽管生活贫困,并且被马车撞成了重伤,走不了路,但仍坚持让自己的弟弟送还该找的零钱,不因为生活的贫苦而失信他人,这是多么难得的优秀品质,值得我好好学习。由此,我想起了有一次,奶奶给我五元钱去买早餐,由于当时吃早餐的人很多,我买了一碗小肉云吞,要3元钱,店主找钱给我后,我连看都没看就拿着打包好的早餐回家了,回到家一看,店主给我找了7元钱,当时我很高兴,心想:“这回发财了,既有早餐吃,又赚了2元钱,好开心啊”。可吃完早餐后,我高兴不起来了,我想起了老师和妈妈的话:诚信是一个人的财富,不贪小便宜更是一种美德。想到这里,我为自己有贪小便宜的阴暗想法羞愧得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躲起来。于是我连忙放下手中的筷子,拿上多地的钱,独自来到早餐店,如实地把钱的来历告诉了店主,并把钱给回了他。

  我的一举一动被旁边吃早餐的人知道后,都用赞许的目光看着我,我如释重负。早晨的阳光透过路边的绿树,照在我的脸上,也照到了我的心里。

  再次阅读《卖火柴的小男孩》,我深深懂得了诚信可以让人心灵高贵,也可以让人胸怀宽广,内心充满阳光。

大学生阅读心得体会4

  我一直以来都很喜欢一种花,向日葵。其原因并非它产有瓜子,也并不是因为它的体格壮硕,真正打动我的,是向日葵那种蓬勃向上的生机和永远向着太阳盛开的性格。

  生命从不卑微,哪怕是一朵即将凋零的花,曾经也绽放过美丽的瞬间。曾经有一个伟大的女性,她被残酷的命运地丢弃在理黑暗而无声的世界里,与世隔绝。她的世界只有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独岁月。

  第一天:我要透过灵魂之窗看到那些鼓励我生活下去的善良、温厚与心怀感动的人们。

  第二天:我要在黎明起身,去看黑夜变成白昼的动人奇迹。

  第三天:我将在当前的日常生活中度过,到为生活而奔忙的人们经常去的地方去体验他们的快乐、忧伤、感动与善良。

  她的生命就像向日葵一样,经得起风吹雨打的考验,永远向着明亮那方。作家马克·吐温曾经这样夸奖她:“19世纪出现了两个了不起的人物,一个是拿破仑,一个就是海伦·凯勒。”能和战无不胜的英雄拿破仑·波拿巴相提并论的女性,可见的海伦是多么的了不起啊!她用不屈不挠的奋斗之笔,谱写了她那带有传奇色彩的一生。她的一生不仅载入了历史,同时也在向命运宣告:我要打败命运!

  安妮老师是海伦·凯勒思想的解放者,而海伦则是我思想的解放者。

  杜甫曾感叹:“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那种快感是多么酣畅淋漓啊!我也蠢蠢欲动,想要一饱爬山的'乐趣。

  刚到山脚,抬头仰望这山顶,在云层的上方,隐隐约约,若有若无,显得那么遥远。我飞快地奔上台阶,蹦跳而上。一阶一阶一阶……不想通往山顶的旅程。时间在我的爬山中滴滴答答地流逝,汗水也在我的爬山中滴滴答答地往下滴。捏一把汗,湿了手,我不禁打起了退堂鼓,但转念一想,我是冲着登上山的顶峰而来的,又怎么可以知难而退、不战而败呢?一鼓作气,我又一步一步地开始奋力向上爬。抬头向上一望,曲曲折折、漫漫长长的石阶,我又不禁灰心丧气了,对这座山发起了牢骚。虽然说我爬得山,比不上泰山那么高,但是,爬起来也很累,所以一直有人从我旁边走过,我也逐渐落在了队伍后面。

  这时,一阵山歌大合唱突然响起,我看见一群肤色较黑的挑夫一边唱歌,一边挑着担子,迈着轻快而又敏捷的步伐向上爬着,似乎没有意识到他们的肩上挑着是上百斤的担子。我和这一行人成了鲜明的对比,连流淌着的汗珠仿佛也在证明“我是温室里的花朵”,想到这儿,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了。

  刹那间,我顿时恍然大悟,明白了海伦凯勒的真正用意,不用怨天尤人,只要自己努力,就一定会成功。

  我要像一株向日葵一样,让生命向着太阳,轰轰烈烈,洋洋洒洒地盛开!

大学生阅读心得体会5

  翻阅,一如既往,被他深深震撼。他机智聪明;他坚强勇敢;他重视情感和正义。他,一只狗,是一个特殊的物种。他,叫巴克;他比人类更好。

  “古欲在心中汹涌,习惯的束缚使心不安;再一次,从冬天的沉睡中,唤醒春天原始野性的爱。”这是小说的开头,给人无数的思考和遐想。

  因为人类的欲望,巴克从一只受到全世界尊重的高贵的狗沦落为拉雪橇的奴狗。他在北方艰苦的条件下过着与众不同的生活,但他没有灰心。他以自己超强的常德适应能力和血液中不可否认的原始野性活了下来。在自然法则——弱肉强食的控制下,巴克学会了狡猾和欺诈,他彻底堕落成了一个像狗而不是狗,像狼而不是狼的野蛮状态。

  “这次失窃标志着巴克适合生活在危险的北国环境中。它标志着它强大的适应性和适应环境变化的能力。缺乏这种能力意味着迅速而悲惨的死亡。而且,它也标志着它的道德本性的衰落或瓦解,已经成为一种虚荣,成为无情的生存竞争的障碍。”读这段话的时候,心里还是有些感触的。道德其实是“一种虚荣,一种障碍”。可想而知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残酷,险恶,不道德,还是黑暗!

  我一直对巴克有一种崇拜和敬佩。他太强大,生活太悲惨。他一次又一次面对你要去哪里,尤其是最后一次,他打猎回来,看到了主人和伙伴的`尸体,残忍。还原原貌后,巴克毅然撕裂了印第安人(凶手)的喉咙,这是他第一次杀人。之后他彻底成了野之王,令人胆战心惊。我非常同情和怜悯巴克,他是一个孤独的国王,一个骄傲的国王。

  巴克带领狼群在无边的月光下穿梭,苍凉的月亮下嚎叫的幻觉一直在我脑海里闪现。我也开始向往最原始的生活,抛弃道德的束缚,追随“野性的呼唤”。

大学生阅读心得体会6

  这是一只家犬,一只有钱的狗;这又是一只野狗,一只野狗:这还是一只野性呼唤的狗,生存让它贪婪:这终于是一只狼狗,一只狼群的头犬。

  故事发生在一个富裕的家庭,一只名叫巴克的狗过着舒适的生活。它是那里最高最壮的狗,起着重要的作用。它和孩子们一起散步,在水里玩耍。冬天靠师傅的火取暖。不久,人们在育空河发现了金矿,他们需要巴克这样的狗。于是巴克被偷渡到北方。它在那里学会了雪橇,并在冰天雪地中日复一日地跋涉。他学会了自食其力:学会了反击欺负他的狗,学会了如何争权夺利。巴克很快成为北方著名的狗。但是北方是狼出没的地方,它们在月亮上长号。巴克有机会回去,但他向往狼,野性的呼唤在他的梦里越来越响……这是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

  一个生命为了生存,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是狂野的,是残忍的,是肆无忌惮的。

  有这样一种人,从小就很努力,成绩突出。然而强烈的欲望和好胜心让他拼命争取第一。他说:他讨厌所有超过他的人。久而久之,他的野心占据了他的良心。为了达到他的意图,他不惜一切代价,但最终一无所获。这不是和巴克很像吗?

  生活中没什么必要。在这个世界上,你拼命争取名利,证明自己的能力和财富,满足自己的`野心,认为这就是人生的价值。你不觉得很累吗?

  翅膀上绑了金的鸟能飞远吗?

  其实让你的生活之舟变得简单善良就容易多了!这看似贫穷,实则是一种与自然规律相和谐的贫穷。同样,也是一种财富,一种内心的财富。只有过着冷漠而不张扬的生活,才能真正享受生活的乐趣。

  生活!既然给了我一双手,为什么白天不去寻找诚实和快乐,而在夜里去触碰自己看不见的欲望和欺骗?

  为什么?没人回答我。我要在《野性的呼唤》中反复寻找我想要的答案,才能找到生命的价值。

大学生阅读心得体会7

  路德维希·凡·贝多芬是一位的音乐家,他生于一七七零年。他的父亲是一个不聪明而酗酒的男高音歌手。他的母亲是女仆,初嫁男仆,夫死后再嫁给贝多芬的父亲。

  一开始,人生于贝多芬就显得是一场悲惨而残酷的斗争。这是因为:贝多芬四岁时就被钉在扬琴面前,或者和一架提琴一起关在家里,几乎被繁重的工作压死。十一岁,他加入戏院乐队;十三岁,他当大风琴手。一七八七年,他丧失了热爱他的母亲。十七岁,他做了一家之主,负着两个弟弟的教育之责,还要养家糊口。

  贝多芬的一生宛如一个雷雨的日子——先是一个明净如水的早晨。仅仅有几阵懒懒的微风。但在静止的空气中,已经有隐隐的威胁,沉重的预感。然后,突然间巨大的阴影卷过,悲壮的雷吼,充满着可怕的静默,一阵负一阵的狂风,《英雄交响曲》和《第五交响曲》。然而白日的清纯之气尚未受到损害。欢乐依然是欢乐,悲哀永远保存着一缕希望。快乐本身也蒙上苦涩与犷野的性质。所有的情操里都混合着一种热病,黄昏降临,雷雨也随着酝酿,后是沉重的云,饱蓄着闪电。给黑夜染成乌黑,夹带着大风雨,那是《第九交响曲》的开始——突然当风狂雨骤之际,黑暗裂了缝,夜晚在空中给赶走,由于意志之力,白日的清明又还给了我们。

  这样坚强的意志,让我立刻想到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作者海伦·凯勒,那位在听力、视力和说话能力上都有严重障碍的`重度残障女作家!马克·吐温曾经说过:“19世纪出了两个杰出人物,一个是拿破仑,另一个人是海伦·凯勒。”如果说,拿破仑是战场上的胜利者,是叱咤于法国时期的乱世枭雄;那么,海伦·凯勒则是生活的勇士,是拒绝向命运低头、立志去除人生黑暗的光明使者。

  在海伦·凯勒88年的人生岁月中她仅在生命的头十九个月拥有光明和声音,之后海伦凯勒就跌入了黑暗与孤寂之中。但是她却在老师安妮·沙利文的教育和帮助下,凭借着坚强的意志和顽强不屈的奋斗精神,克服了与外界沟通的障碍,学会了读书、写字和说话,并在24岁时以优异的成绩完成了哈佛大学拉德克利夫学院四年的学业,成为历第一位获得文学博士的盲聋人。

  贝多芬的一生也同样几乎都在和病魔纠缠和战斗,一七九六年至一八零零年,耳聋已经开始它的严刑逼供,耳聋对于普通人来讲是半个世界的死灭,而对于音乐家来说是整个世界的死灭,但是他打算重造这个已经死灭的世界,渐渐的,他的内脏也受着剧烈的痛苦。但是他自己光靠着坚强的意志和他的天才,就完成了那么多伟大的创作,当我听到《命运交响曲》的时候,就会觉得这是多么像贝多芬的人生!还有那古典的悲剧——《第五交响曲》;那夏日的神明的梦——《田园交响曲》,还有他自己认为他奏鸣曲中最有力的,从莎士比亚的《暴风雨》感悟得来的《热情奏鸣曲》······

  当我们听到贝多芬的这些著作,不要忘记,这是永垂不朽的音乐巨人——贝多芬的创作!一个非常不幸的人,贫穷,残废,孤独,用痛苦造成的人,世界不给他欢乐,但是他却创造了欢乐来给予世界!他用他的苦难来制造成欢乐!

  通过《贝多芬传》,我了解到了贝多芬坎坷而伟大的人生经历,以及他面对各种苦难时所表现出来的巨大勇气和不懈的拼搏,也正因如此成就了他伟大的音乐人生!凯伦海勒也是这样,还有其他很多的人也是这样。

  这让我认识到,在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不能轻易退缩,要拿出勇气,以积极乐观的心态去面对,努力坚持向前,只有努力去做了,才有可能达成自己的目标!这个拼搏和坚持的过程可能很痛苦,但只有经历了这样的痛苦,才能享受到成功的欢乐!

大学生阅读心得体会8

  《红楼梦》是中国晚期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小说着重讲述了上流社会的四个家庭,真实生动地描述了18世纪上半叶末中国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它是这一历史生活的一面镜子和缩影,是中国古老封建社会已经无可挽回地崩溃的真实写照。为了一个个写出生动的人物,故事从童话《石头记》中的女娲开始。有一条关于真隐士的线索,开始和结束了整个故事。

  遥远的大洋彼岸还有一个国家,——英国。她生下了一位伟大、杰出和有才华的剧作家。他是莎士比亚。他用自己的一生经历,在自己的国家发扬了一种独特的艺术形式,——戏剧。当时,一个民族,他那个时代不朽的灵魂,以各种形式表达自己,丰富自己。就像莎士比亚和戏剧之间微妙的关系一样,曹雪芹和他的《红楼梦》是我们中华民族不朽灵魂的'一部分。与其说他是一部异步的巨著,不如说他是一部中国通史。与其说是贵族生活,不如说是现状的真实写照。从一点点细节中,体现了那种语言的魅力,很多人物都是用生动的语言塑造出来的。从人物的一举一动,每一个微笑,每一次放松。最细微的痕迹显示了人物的特征。可以说,那种语言的叙述没有瑕疵。从中可以看出,一个民族发展的问题,具体的症结,具体的为民大计,都与此有关。这不仅是一部文学作品,也是一本柬埔寨的书。

  据说都是前八十回,后四十回我觉得正好相反。里面有很多瑕疵。比如贾宝玉前八十回就暗示自己是个悲剧人物,变成了一个肯读书肯考试的举人。从一个顽童到一个好学的人,他们之间几乎没有任何联系,这是非常不可思议的。

  《红楼梦》写不好。况且像曹雪芹这样的人物刻画起来很难,也不容易达到。我看不如把这40次不写了,给人做白日梦的空间,还是很美的。

大学生阅读心得体会9

  你认真观察过大自然吗?你感受过大自然的浩瀚和无奈吗?在《野性的呼唤》这本书里,桀骜不驯的杰克伦敦向我们展示了一只同样生活在大自然中的普通狗——巴克,但这只狗却给我们带来了非同寻常的生活震撼。

  杰克伦敦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从小就尝到了生活的温暖和温暖。1896年的淘金热将杰克伦敦吸引到寒冷的北极,在那里他淘金的梦想因败血症而破灭。但在那里,他可能获得了比黄金更宝贵的财富,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素材。很多名著如《野性的呼唤》,《白牙》等。受到淘金热过程中创造性材料的启发。

  巴克其实很普通。他在生活中扮演许多角色。他是与法官同行的老朋友。他也是一只给邮递员赶雪橇的工作犬,但也是一只超出他精神支柱的“神狗”。

  巴克出生在圣克拉拉谷米勒法官的家中。像许多狗一样,巴克是人们家里的宠物,也是孩子们的伙伴。如果园丁曼纽尔没有背弃自己的信仰,不回家就把他送到北极,也许他的一生都会平平淡淡地度过。可以说曼纽尔是点燃巴克小壳的火柴。

  巴克在旅程开始时非常不舒服。他对周围的一切都怀有敌意。他拼命想逃离,离开他害怕的地方。然而,在它的强大抵抗下,一个穿着红色衣服的人用一根大棍子抽打着自己的身体,这似乎是炮弹点燃的导火索,让巴克明白,在大棍子和尖牙的统治下,他无能为力。

  来到北极后,因为害怕大棒,很快适应了北极的生活,难以置信。它从库里的死学会了如何在北极生存和战斗;它在戴夫和斯皮兹的训练下学会了雪橇;它再也没有意外掉进雪坑,发现比勒学会了如何在寒冷的北极休息,而巴克却在拼命适应北极生活的过程中迷失了自己.就在佩罗和弗朗索瓦对巴克的学习能力惊叹不已的时候,一直敌视巴克的斯皮兹终于向巴克发起了进攻,一直谨慎的巴克再也没有反击斯皮兹的.进攻,但这一次巴克内心的野性欲望让他和斯皮兹打了起来。巴克终于赢了,他仰慕已久的领头狗的位置现在属于他了!这只导盲犬就像炮弹爆炸的引爆装置,不仅让巴克疯狂,也让他从迷失中找回自我。

  巴克从苏醒的野性中感受到了祖先的驯化特征,他内心嗜血的欲望越来越强烈。经过一次次成功的战斗,巴克的小炸弹彻底爆炸,他成了狼王!他继承了圣伯纳德狗父亲的身高和体重,以及牧羊犬母亲的体型和体态。如果不是因为鼻子和嘴巴与眼睛上端之间有一些稀疏的棕色毛发,以及胸部中间向下延伸的一个大斑点,巴克就会是一只狼,这使得它作为狼王的地位更加根深蒂固。

  仔细想想,人类在社会中的野性往往是令人厌恶的,勾心斗角,勾心斗角,这些往往是人类用来取得成功的。每一个种族都有野心,但他们都在努力争取最终的成功。人类野心之所以无聊,是因为他们给予别人,回报自己。也是野,为什么差别这么大?

  如果巴克可以选择是留在米勒法官家享受天伦之乐,还是来北极历尽艰辛获得成功,你会选择哪个?如果我是你,我会选择去北极。虽然我很折磨,但是有回报,比在家过一辈子好多了。所以也许巴克放弃了温暖的家,去了北极受罪。换个角度看事情,世界可能会更美好。

大学生阅读心得体会10

  这几日,我阅读了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这篇小说。我感到莫名的沉重。鲁迅先生是我国伟大的革命家、思想家、教育家,他的文章可谓是字字珠玑、一针见血,我也从中体会到了当时国之黑暗,引起了我的深思。

  日记中记载有一句话:我认识他们,他们都是吃人的人。结尾处还发出振聋发聩的呼喊:救救孩子!日记中主人公对他哥哥的痛斥感染了我,那是暗讽他们是搜刮民脂民膏的人啊。主人公有正义感,他觉得自己不应该和那种人同流合污,于是提出了那样的见解。真是可亲可敬,无论是在当时还是在当世,这样的见解都是先进的、有道义的!如果这样为国为孩子着想的人再多一点,或许我们的世界会更好吧。

  其实当今的世界很安宁,没有大型的战争,没有太多的流离失所,没有太过黑暗的灾难来临,和平稳定,欣欣向荣!

  只是偶尔想想,这个世界上依然有着不平等、缺衣少食、天灾人祸,我的内心就不安,是我杞人忧天了么,或许不是吧。

  带着我的思绪,我将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收好,我的内心好似有一股力量在燃烧,我忽然感觉我的思维升华了,我应该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没错,就是应该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忽然想起了初中时接触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是对中国,对中国社会,对中国人的要求,也是我们年轻一代的,更是我们需要硌守的.信条!这是我们新一代、老一辈的全部。

  只是我们还是没能做好,但我坚信,我们的坚持会换来更好的明天,我们的努力绝对不会白费,我们的信仰在未来,会洒遍祖国的每一寸土地!

  从此,不,是一直以来,我都在努力学习,想要为祖国做出贡献,想要为社会提供一份力。虽然革命的道路还有很长,但我知道,这是正确的路。也许它没有终点,也许它艰辛坎坷,也许它暗藏杀机,但它是正确的,是可以坚持的!

  貌似跑题了,只是忽然很澎湃,心情激动。我知道,未来的路还有很长,我更知道,路在脚下!

  其实呢,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是为了控诉当时的地主阶级。他们搜刮民脂民膏,令百姓民不聊生,而主人公身为当中的一员,感觉到自身的罪恶,领悟了自己也是其中的一个,他对此感到厌恶,同时也引起了他的深思。地主阶级靠剥削劳动人民为生,他们“吃”劳动人民的价值,吃他们的血肉,吃他们的精神,以此,养肥自己!

  哎,当时的动荡摧毁了政府,很多地方民不聊生,日军侵华战争打了整整八年啊,八年啊!这期间有多少血与泪,有多少骨与肉!秩序混乱,生灵涂炭!

  也需要感叹:这样难以忍受的时光过去了!这样黑暗动荡的年代过去了!

  而今,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们的祖国越来越富强,社会越来越小康,科技越来越进步!人民富裕了,社会安定了,国家发展了!这是千千万万中国人民付出了鲜血的代价换来的啊!

  我们还有什么好抱怨的呢,我们已经很幸福了,是不是!当今社会,我们唯有发展己身,争取做有用的人,才有机会在滚滚洪流中脱颖而出!

  只是靠一个人努力还不够,要有千千万万个人,所有人一起努力才有可能成功!

  我们生而知之!每个人都是有天赋的,并不是说你好我不好,你厉害我不厉害,只要我们认真起来,做好我们可以做到的事情,那么在困难的事情也能完成,不是么?

  其实我还是更关注“救救孩子”的这句话,它让我深思:是不是孩子是最重要的!我想到了很多,终究还是没有明确的答案,可是我知道,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未来的路很广阔,对不对?

大学生阅读心得体会11

  这是杰克伦敦写的一本书的一部分。大致内容是一只叫巴克的南方狗在一个富裕的家庭里被宠坏了,过着富裕幸福的生活。但是上帝丢了脸,一个小偷在半夜偷了巴克。当然肯定是卖给北方那些拉雪橇的人了。巴克挣扎着反抗,但他出生在公爵家。他连狗的本事都不会,几鞭就受不了了。唉,他像雨一样被鞭打一点也不好玩。渐渐地,他开始学会躲避,即使想偷懒,也要等主人发现。第一次滑雪橇的时候,他遇到了很多狗,比如杜贝,常年主导狗地主位置的斯皮茨,安静而冷酷的索莱克斯。这个单位的主人,费兰索斯,起初看到巴克并不喜欢他,但后来他慢慢地影响了巴克.

  时间过得很慢,巴克逐渐适应了生活,但还是摆脱不了斯皮兹的压迫,准备和斯皮兹战斗。很多时候,只要一有机会,巴克就会嘲笑斯皮兹。显然,斯皮兹也发现巴克在他的统治下崛起了。两只狗终于打起来了,巴克浑身青一块紫一块,但看着眼前这个该死的敌人,他调动起自己原有的力量,奋力一战,把斯皮兹打得倒地不起,然后杀了他。最终,巴克的野性发挥到了极致,基本上变成了狼,最终战胜了狼.

  我觉得这本书对他生动的语言有好处,可以写一个生活中常见的东西。同样,巴克的毅力打动了我。巴克变了,变得和以前大不一样了。现在的他很奇怪,很勇敢,充满怨恨。有些文章是愤怒的,有些是泪流满面的,有些意想不到的.情节被他触动了,更多的是写刺激但没那么惊心动魄的环节.

  我个人觉得我更欣赏巴克的命运,因为最终他是自由的,他完全有能力保护自己(当然前提是他必须通过生死考验)。在取胜的过程中,会有很多困难。我也想向巴克学习,做一些倔强不屈的事,有一种“不倒翁”的精神,永不倒下。我觉得我做的还不够。做了很多事情之后就摔倒了,好像永远都不想起来。但是看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你认为对的事,需要多少次并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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