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被告申请书
在人们越来越重视发展的今天,申请书使用的次数愈发增长,通过申请书,我们可以提出自己的请求。什么样的申请书才是合理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追加被告申请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追加被告申请书1
申请人:姓名: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姓名:基本情况:
申请事项
追加被申请人xxxx、xxxx为本案的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xxxx与xxxx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贵院业已受理,被申请人xxxx、王xxxx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法律上直接的利害关系。
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被申请人xxxx驾驶xxxx所有的车牌号为xxxx的大货车到申请人处修车。修车过程中王观军倒车过猛致使车板掉落,掉落的`车板将本案原告砸伤。两被申请人是本案的实际侵权责任人,与本案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二者参加诉讼,有利于法庭查明事实真相,明确法律责任。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王某、王某某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申请人:xx
申请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追加被告申请书2
申请人李AB,男,1973年3月21日生,汉族,住XX县城关镇文庙街12号,XX县农村信用联社职工。
被申请人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住所地: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60号。
法定代表人张XX,校长。
申请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XXX广播电视大学和XX县卫生学校侵权一案中,错误的毕业证书系以被申请人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名义颁发,被申请人在颁发毕业证书过程中存在严重过错,本案毕业证书是否能够得到纠正,与被申请人有直接关系,其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李AB
XXXX年六月二十四日
追加被告申请书3
申请人:xxxxxx,男,19xxx年xxx月xxx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xxxxxxxxx,住xxxxxxxxx
申请人:xxxxxx,女,19xxx年xxx月xxx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xxxxxxxxx,住xxxxxxxxxxxx
被申请人:xxxxxx,女,19xxx年xxx月xxx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xxxxxxxxx,住xxxxxxxxxxxxx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追加被申请人xxxxx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贵院在受理申请人诉被告xxxxxx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申请人与被告xxxxx于20xx年3月20日领取结婚证,20xx年被告xxxxxx与申请人签订了《借款协议》,双方约定还款期限是20xx年11月25日。申请人于20xx年10月27日已履行了30万的借款义务,至今为止,被告xxxxxx没有履行还款义务,被申请人于被告xxx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借款,被申请人xxxxxx与本案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xxxxxx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xxx市x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xxxxx
xxxx年xxxx月xxxx日
追加被告申请书4
申请人:xx,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住西安市xx村民小组44号
申请人:xx,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住西安市xx村四组
被申请人:xx,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汉族,身份证号:,住西安市长安县韦曲镇副食街1号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追加被申请人王x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贵院在受理申请人诉被告xx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申请人与被告xx于20xx年3月20日领取结婚证,20xx年被告xx与申请人签订了《借款协议》,双方约定还款期限是20xx年11月25日。申请人于20xx年10月27日已履行了30万的.借款义务,至今为止,被告xx没有履行还款义务,被申请人于被告xx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借款,被申请人xx与本案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xx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西安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年___月___日
追加被告申请书5
申请人:,男,汉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所地,电话:。
被申请人:,男,汉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所地,住该村。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石家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经贵院受理,现正在审理过程中。本案中,被申请人张兰振作为石家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故申请追加其为被告参与诉讼,请予批准。
此致
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追加被告申请书6
申请人:
姓名:xx,性别:xxx,年龄:xx,民族:xx,
职务:xx,工作单位:xxx,住址:xx,电话:xx代理人:梁xx律师,xx律师
事务所,电话:
被申请人:
姓名:xx,性别:xxx,年龄:xx,民族:xx,
职务:xx,工作单位:xxx,住址:xx,电话:xx
申请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xxxxxxxx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xxxxxx一案中,(此处写明相关事实),其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xxxxxxxx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xxx年xxx月xxx日
追加被告申请书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诉法》第132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申请人:XXX,男,1975年08月06日生,回族,云南省巍山县人,住云南省巍山县XX镇XX村42号。身份证号532927XXX,联系电话:139872XXXXX。
被申请人:大理市XX汽车信息服务部
负责人:XXX(联系电话138872XXXXX);
地址:云南省大理市XXXXXXXXXX;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XXX诉申请人XXX交通肇事附带赔偿一案贵院已受理。20xx年03月21日,交通事故发生前一天,申请人委托朋友将云LXXXXX解放牌4100型货车连同车辆相关证件交给被申请人大理市XX汽车信息服务部,委托该信息部代为办理落户手续。20xx年03月22日上午九时许,申请人获悉大理市三通汽车信息服务部工作人员XXX驾该货车发生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吴文凤死亡。
申请人认为:该交通事故发生在申请人委托被申请人办理车辆落户手续期间,事故发生时该肇事车辆由被申请人实际保管和控制,并由申请人大理市XX汽车信息服务部工作人员驾驶,被申请人大理市XX汽车信息服务部应该是本案的实际侵权人,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原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之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共同被告,请予批准。
此致
××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04月11日
追加被告申请书8
申请人:______,男,19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_________,住_________
申请人:______,女,19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_________,住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女,19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_________,住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追加被申请人_____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贵院在受理申请人诉被告______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申请人与被告_____于20xx年3月20日领取结婚证,20xx年被告______与申请人签订了《借款协议》,双方约定还款期限是20xx年11月25日。申请人于20xx年10月27日已履行了30万的借款义务,至今为止,被告______没有履行还款义务,被申请人于被告___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借款,被申请人______与本案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______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___市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追加被告申请书9
申请人:,男,19xx年10月08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6101222,住西安市xx村民小组44号
申请人:,女,19xx年08月24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住西安市xx村四组
被申请人:王华,女,1986年8月1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住西安市长安县韦曲镇副食街1号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追加被申请人王x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事实与理由:
贵院在受理申请人诉被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申请人与被告于20xx年3月20日领取结婚证,20xx年被告与申请人签订了《借款协议》,双方约定还款期限是20xx年11月25日。申请人于20xx年10月27日已履行了30万的借款义务,至今为止,被告没有履行还款义务,被申请人于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借款,被申请人与本案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西安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追加被告申请书10
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洪森法官及合议庭:
(20xx)甬余民初字第1694号案件,上次申请变更为:追加的四被告,是因为要溯源的四部门的《关于浙江省上访人户之一张开盛情况的通报》中的被合同行为,已经仲裁,另行起诉了。(当时立案庭是出了收条的。)。现因为:原已申请解除的《假聘用合同书》,又已被七部门变更为《会议纪要》中的二类被合同行为,已是持续、延续、继续至今了的。也已经仲裁,起诉:提出同类的诉求了的。与其申请撤诉后立案,原告认为是变更为七被告,更妥当的。特提出继续变更为七被告的申请,同时申请撤回原提交的对本案的撤诉申请。
已被裁定:准许原申请撤诉的4014号案件,当时,是起诉:低塘街道办事处,和低塘中学二家被告的。在原一审的诉讼过程中,低塘中学是提交了《会议纪要》的。现原告对《会议纪要》中的七个当事的责任主体,是仍在另行起诉中的`。本案对这七个当事法律主体的诉讼情节与该案是相同的。也同时主张和请求:对这二案合同审理的。
特此请求对另案尽快立案,又对本案变更为七被告和撤回原撤诉申请的,并准许合并审理这二案的申请。请求明确答复。
此致
余姚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开盛
20xx年2月7日
追加被告申请书11
案号:(20xx)宜高民初字第XXX号。
申请人(原告):XXX,男,苗族,1976年6月20日出生,住高县文江镇得狼村碾子头组,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联系电话1XXXXXXXX。
被申请人:高县文江镇芙蓉村村民委员会,住高县文江镇芙蓉村。
负责人:XXX,芙蓉村村委会主任,住高县文江镇芙蓉村桐子树组,联系电话XXXXXXXXX
被告: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住高县文江镇芙蓉村。
法定代表人:XXX,住高县文江镇白庙街道19,联系电话XXXXXXXX
申请事项
1、追加被申请人为芙蓉村煤矿拖欠XXX工资纠纷一案的被告。
2、判令被申请人为本案连带责任人,代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支
付原告XXX工资20000.00元。
事实和理由
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闭时,拖欠申请人工资3万元,后来,经文江镇政府协调,政府出面补发了1万元,为继续追讨企业拖欠的2万元工资,申请人于20xx年11月18日向高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高县人民法院已受理立案,案号:(20xx)宜高民初字第1575号。按诉讼程序,申请人进行了举证调查,在调查中发现了新的证据,证据证明芙蓉村煤矿企业法人已经解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的规定,高县文江镇芙蓉村村民委员会是芙蓉村煤矿的出资人,应当是本案的当事人,故向高县人民法申请追加被告,增加诉讼请求。
高县文江镇芙蓉村村民委员会是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的出资人、企业产权所有人。芙蓉村村民委员会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投资投工,用以矿建矿的方式建设了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芙蓉村村委一直以发包给私人经营的方试经营煤矿。20004年,芙蓉村村民委员会曾把芙蓉村煤矿委托、承包给珙县白皎矿业公司经营;芙蓉村村委发包煤矿的收益除了用于村委开支外,还给全村村民分红;20xx年芙蓉村煤矿关闭,政府给煤矿的关闭补偿款,也是划拨给了芙蓉村村委,并且,芙蓉村村委将大部分补偿款以分红的方式分发给了全村村民。以上事实说明高县文江镇芙蓉村村民委员会是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的.出资人、实际企业权产所有人。何开平是芙蓉村村干部,这可能是营业执照上写企业所有人是何开平的原因。
《高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高县腾龙先锋煤矿等六个煤矿的决定》(高府发[20xx]23号)文件,已经公布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于20xx年10月31日关闭,说明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已经不再依法存在;文江镇人民政府出面冻结了煤矿所有的资金,给职工发放拖欠款,都没有付清,煤矿已经闭坑,煤矿地面设备、设施已经全部拆除,说明芙蓉村煤矿已无财产和经费;煤矿所有管理人员已经解散,煤矿地面所有场所全部荒废,说明芙蓉村煤矿已无组织机构和场所。综上所述,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已经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七条“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成立;(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规定的条件,说明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法人已经解散,企业法人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六条“企业法人终止,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芙蓉村村委作为芙蓉村煤矿的出资人,在企业法人已经终止后,没有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属其违法。应当视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已经被注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 “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的规定,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关闭时未依法进行清算,高县文江镇芙蓉村村民委员会作为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的出资人、实际企业产权所人,就是高县白庙乡芙蓉村煤矿拖欠款纠纷的当事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第一款(“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的规定。被告作为企业出资人、实际企业产权所有人、芙蓉村煤矿拖欠款纠纷的当事人,在无偿接受了政府划拨的煤矿关闭补偿款后,应当和白庙乡芙蓉村煤矿同共承担民事责任,在煤矿没有财产的情况下,依法代芙蓉村煤矿支付2万元工资给申请人(原告)XXX。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申请人(原告)提出追加高县文江镇芙蓉村村民委员会为本案被告,请予以批准。
谨呈
高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11月30 日
追加被告申请书12
申请人x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xx 联系电话:xxxxx
住址:xxxxx(按照执照地址完善)
被申请人:xxxxx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xx 联系电话:xxxxx
住址:xxxxxx (按照执照地址完善)
因贵院受理的xx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为了有助于贵院查明事实,现申请追加本案涉及的`商品供应商做为被告。
申请请求:
请求依法追被申请人为共同被告。
事实和理由:
20xx年1月1日,申请人与xxxx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20xx年度交易及推广协议,双方约定申请人方接获顾客投诉案件时由xx贸易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和回复,现原告就被申请人所提供的产品起诉要求赔偿。申请人认为自己在与被申请人建立合同关系时已经有明确的约定,而且尽到了相应的注意义务。对该产品是否违法、是否应当予以赔偿,由商品的供应商者来面对和处理更为适宜。同时,申请人对追加被申请人做为共同被告,由其参与处理本案已经达成了一致共识,被申请人也愿意参与本案的处理。
特此申请,请予以准许,并通知被申请人参与诉讼。
此致
xx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x有限公司
xxxx年xxxx月xxxx日
追加被告申请书13
案号:(20xx)云法民一初字第xxx号
申请人(原告):邹XX,男,汉族,住址:福建省XX县XX镇XX号
身份证号码:xxxxXXX
被申请人:广州市xxx商贸城有限公司,住址:广州市白云区XXX路X号铺
法定代表人:刘XX
被告:广州市白云区xxx商贸城,住址:广州市白云区XXX路X号铺
投资人:黄XX
请求事项:
1、追加被申请人为本案被告;
2、判令被申请人与被告广州市白云区xxx商贸城连带赔偿原告的各项损失合计348119.20元。
主要事实和理由:
被告广州市白云区xxx商贸城声称已于20xx年1月28日将其在xxx商贸城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包括与原告签订的《厂房租用协议》转让予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同意承受并以被申请人名义独立经营,但现有证据显示:
1、被告及被申请人不仅没有就转让事宜通知原告,在实际经营中也没有向包括原告在内的协议相对人明示;
2、被告与被申请人是一套人马两个营业执照,依常理原告及其他第三人无法将之区分,也无从在日常商业交往中将其区分;
3、原告及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均显示,被告与被申请人也是共同参与了对原告的侵权行为,构成共同侵权:
1〉被告广州市白云区xxx商贸城于20xx年7月17日分别向原告及福建漳平商会就其进一步的侵权行为发函(见被申请人提交证据六、证据九),表明其主观上有侵权故意。两份函的落款尽管为被申请人广州市xxx商贸城有限公司,但所盖印章为“xxx商贸城行政专用章”,该印章与原告于20xx年11月22日收到的被告发出的《通知》(见原告提交证据17)所盖印章一致,而此时被告和被申请人尚没有签订《转让协议》,所以该印章属于被告;
2〉被申请人于20xx年5月28日、6月9日就其拟采取的侵权行为向原告发函,其内容和被告的'函如出一辙,可见其与被告有共同故意。
3〉法人是拟制的人格,个人独资企业虽然不具有法人地位,依然可以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具有团体人格的组织体属性,两者的对外法律行为均需要通过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以及员工的职务行为体现效力。一套人马从事两个主体经营范围和具体事项均无二致的经营行为,实际两个主体已经混同,在相对人无法区分时应连带承担法律责任。
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原告提出追加被申请人广州市xxx商贸城有限公司为本案被告之申请,请予批准。
谨呈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诉讼代理人:xxx
xxx年xxx月xxx日
追加被告申请书14
申请人:______,性别:男,年龄:32岁,民族:汉族,职业:xx市区口口香自助火锅店业主,住址:xx市区南窑街144号,电话:
被申请人:______,性别:男,年龄:37岁,民族:汉族,住址:xx市区通尧巷,电话:xx
申请事项:
依法追加被申请人X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诉申请人人身权、健康权纠纷一案中,因被申请人为实际侵权人,且其并非申请人的服务员,其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和最高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X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
申请人:
x年xx月xx日
追加被告申请书15
申请人:
姓名:__,性别:____,年龄:__,民族:__,职务:__,工作单位:____,住址:___,电话:___代理人:梁xx律师,北京市华烨律师事务所,电话:
被申请人:
姓名:__,性别:____,年龄:__,民族:__,职务:__,工作单位:____,住址:___,电话:___申请事项:依法追加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__________________一案中,(此处写明相关事实),其与本案正在进行的诉讼,具有直接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此致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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