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协议书

时间:2024-05-24 16:43:51 协议书 我要投稿

赔偿协议书(集锦15篇)

  在现在社会,大家逐渐认识到协议的重要性,签订协议后则有法可依,有据可寻。一起来参考协议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赔偿协议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赔偿协议书(集锦15篇)

赔偿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就发生于20xx年10月2日乙方在甲方商场电梯意外摔伤一事,达成赔偿协议如下:

  一、甲方愿一次性赔偿给乙方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25000元,大写(贰万伍仟元整)。

  二、赔偿时间,定于20xx年月日前,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三、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由乙方自行安排处理,其安排处理的方式及后果不再与甲方有任何关系。

  四、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乙方保证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赔偿费用要求。

  五、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这次赔偿事故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七、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八、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捺指印后生效,双方当事人各应以此为据,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

  九、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

赔偿协议书2

  甲方: ,性别,汉族, 年 月出生,住 ,身份证号码为 ,联系电话: 。

  乙方: ,性别,汉族, 年 月出生,现住 ,联系电话 。

  年 月 日晚上,甲、乙双方在 地方因口角发生争斗,甲方左眼受伤(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现甲、乙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经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xxx一次性支付医疗费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给甲方xx。

  二、甲方xx今后左眼出现任何问题均与乙方xxx无关。

  三、甲方xx今后不得再因此事追究乙方xxx的任何责任。

  四、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赔偿协议书3

  甲方:_____,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法定代理人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事件经过:

  _____与__________系同学。20xx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活动课期间,__________、_____与老师打羽毛球时,__________的羽毛球拍与_____面部发生碰撞,导致_____两颗门牙受伤(具体伤情见20xx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的医院门诊病历说明)。现__________与_____的`法定代理人针对本次事件,就赔偿事宜,一致同意协商解决。

  协商结果:

  一、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款共计___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____元)。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___万元,年月日前乙方支付甲方壹万元,年月日前乙方支付甲方壹万元。

  二、甲方与学校之间以及学校为学生投保的相关保险等事宜由甲方另行处理,乙方对此无异议。

  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捺印之日起生效。

  四、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本次事件便告终结,双方再无纠纷。

  五、签署本协议时,甲乙双方已经完全了解该协议的内容,具备完全的行为能力,不存在被胁迫、欺诈、重大误解的情形。

  六、本协议约定内容均采用打印文本,除签字部分外,涂改、书写均无效。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条款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

赔偿协议书4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乙方于年月日受雇进入甲方木工施工班组,乙方于年月日在项目施工时不慎摔伤,后经甲方及时送往医院接受治疗,现已治愈出院,治疗期间甲方委派其妻子对乙方进行医疗陪护,并已付清乙方在治疗期间的一切费用(含医疗费)。鉴于乙方要求甲方就上诉事件给予相应赔偿并提出离职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由甲方一次性给乙方支付赔偿金(包括后续医疗费、伤残补助金、护理费及经济补偿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现金付款),以终结双方因此事件产生的赔偿问题及其他一切权利义务关系。

  二、乙方在收到赔偿金后,不得再以其他理由就上述事件主张其他权利,并放弃追究甲方及公司的.一切法律责任,甲方就上述事件不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如乙方违背上述约定,给甲方或公司造成损失,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三、甲方在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三天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上述赔偿款,乙方自收到甲方的赔偿款之日搬离项目部。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见证人签字:担保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赔偿协议书5

  甲方:_________监护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监护人: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两学生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班教室进行摔跤玩闹时,不幸造成_____右脚胫、腓骨骨折及踝关节滑脱移位。现经县骨伤医院半年来的医治基本痊愈,合计医治费用万余元。现经双方监护人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如下一致解决协议:

  1、依据事故经过事实,各自应承担一半的'责任;

  2、再由_________监护人_________补偿_________家医药费_________元人民币,加之前补偿的_________元,合计补偿人民币万仟_________元;

  3、此解决为这次意外伤害事故的最终解决,_________家不再从任何渠道要求其它赔偿;

  4、_________右脚今后功能的完全恢复由监护人_________监护督促,_________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_________监护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监护人: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赔偿协议书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时左右,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原因)导致乙方受伤。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经协商一致,就赔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赔偿给乙方人民币______元整。乙方收到赔偿金后给甲方出具收据。

  二、上述赔偿款里已包括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后续可能发生的治疗费、康复费、护理费等一切赔偿费用。

  三、此赔偿数额为现在或将来、直接或间接与该次事故有关的.索赔的最终和全部赔偿数额。

  四、乙方收到上述赔偿金后,甲、乙双方就该次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已解决完毕,今后双方互不追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赔偿协议书7

  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城市房屋拆迁必须按照城市规划进行,有利于保护古城、古镇和文物古迹,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

  第四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第五条 市和县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管理部门。

  苏州市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受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委托,对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可以委托吴中区和相城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市和县级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第二章 拆迁管理

  第六条 需要拆迁房屋的单位,必须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按照规定缴纳拆迁管理费。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规划定点红线图);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

  (六)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提供委托合同。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文件、资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答复申请人。

  第七条 拆迁范围确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工商、规划、房管、国土等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拆迁范围内的营业执照,新建、扩建、改建房屋,转让、租赁、抵押房屋和房屋析产,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等相关手续。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八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之日起七日内,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有关事项登报公告。

  拆迁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被拆迁人发送房屋拆迁通知书,并及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第九条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延期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给予答复。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期拆迁的,应当登报公告。

  第十条 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拆迁。委托拆迁的,被委托人必须具有房屋拆迁资格证书。被委托人不得转让房屋拆迁业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拆迁实施单位的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核发的拆迁上岗证。

  第十一条 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应当采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统一的文本格式。

  拆迁以标准租金租赁的直管公房和单位自有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被拆除房屋为代管房的,代管人应当提交委托文书或者有关证明材料。代管人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被拆除房屋为共有产权的,共有人应当共同书面委托代理人与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已死亡的,由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委派的代表提供合法继承证明或者出具具结书,与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十二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第十三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向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被拆迁人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进行裁决应当先予调解。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未完成搬迁的,由市、县级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第十五条 拆迁人实施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全部用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与拆迁人、出具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的金融机构订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监管协议。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应当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金融机构应当配合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房屋拆迁活动的监督,拆迁工作结束后,应当组织对拆迁项目进行检查验收。

  第十七条 法律、法规对拆迁军事设施、教堂寺庙、文物古迹、古树名木和归侨、侨眷、华侨私有房屋等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章 拆迁补偿与安置

  第十八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使用期内的残存价值参考剩余期限给予补偿;拆除违法建筑、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第十九条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由被拆迁人选择。

  第二十条 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下列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根据省有关规定制定:

  (一)被拆迁房屋重置价、房屋装修评估值、附属物评估值,以及房屋成新程度、层高、楼层等调节因素;

  (二)被拆迁房屋区位基准价、划拨用地折扣,以及房屋的`周边环境、交通和商业服务便利程度、公共事业设施配套状况等区位调节因素;

  (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

  自竣工之日起至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止不满五年的住宅房屋被拆迁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增加百分之十的货币补偿金额。

  第二十一条 被拆迁房屋重置价仅指房屋重置建安成本价,由市和县级市物价、房产管理部门根据房屋的结构和等级确定,按年度公布。

  拆迁区位及其区位基准价,按照以下规定确定:

  (一)苏州市区的拆迁区位,由市人民政府参照土地级别分类确定公布;区位基准价由市人民政府按照房屋所在区位和用途分类确定。其中,苏州工业园区、苏州新区、吴中区、相城区的拆迁区位及其区位基准价,由所在区的管理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市人民政府确定或者批准的区位基准价以及补偿计算办法,应当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后按年度公布。

  (二)县级市的拆迁区位及其区位基准价,由县级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布,并报苏州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小于土地使用面积的,区位补偿按照土地使用面积计算。

  划拨用地折扣是指在区位补偿中应当扣除的划拨用地土地出让金。划拨用地折扣适用于拆迁以划拨方式取得用地的工业、仓储、办公用房。划拨用地折扣率由国土管理部门会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确定公布。折扣的金额属政府土地收益。

  第二十二条 私房、单位自有房屋以房屋所有权证认定所有人和建筑面积,直管公房以房产管理部门提供的资料认定房屋承租人和建筑面积;土地使用面积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认定。

  第二十三条 被拆迁房屋分为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用途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记载的功能认定。房屋所有权证未明确用途的,以房屋档案记载的用途认定。

  被拆迁的非住宅房屋分为商业用房和非商业用房,以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认定。

  第二十四条 住宅房屋改作非住宅房屋使用的,按照下列条件认定:

  (一)私房自营开业:开业部位在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合法建筑面积范围内,并已办理土地使用权性质变更手续,有所有人、共有人或者直系亲属(含配偶)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有效批准文件。

  (二)私房、单位自有房屋出租开业:开业部位在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合法建筑面积范围内,有房屋租赁许可证、土地使用权租赁许可证,有与房屋租赁合同户名一致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有效批准文件。

  (三)直管公房原承租户开业:有原住房租赁证、房屋租赁许可证,有与原承租户或者同住父母、子女及其配偶户名一致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有效批准文件。

  非商业用房改作商业用房自营或者出租营业的,参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条件认定。

  各县级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认定标准。

  第二十五条 拆迁人应当委托市和县级市房产、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定公布的拆迁房屋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并订立委托合同。评估费用由拆迁人承担。

  接受委托的评估机构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约定的时间出具估价报告。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向原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原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日内进行复核,并出具书面复核报告。

  当事人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复核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鉴定。鉴定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评估机构不得串通一方当事人,损害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拆迁房屋的评估技术规范、评估争议处理办法,由市房产管理部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

  第二十六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评估确定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的金额与所调换房屋的市场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第二十七条 拆迁用于公益事业的非生产经营性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被拆迁人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仍用于公益事业建设。

  第二十八条 拆迁以标准租金租赁的直管公房和单位自有房屋,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按照下列办法给予补偿:

  (一)住宅房屋:货币补偿的金额(不含房屋装修评估值)的百分之二十给被拆迁人,百分之八十给房屋承租人,房屋装修补偿金额给装修出资人;

  (二)非住宅房屋:货币补偿的金额(不含房屋装修评估值)的百分之三十给被拆迁人,百分之七十给房屋承租人,房屋装修补偿金额给装修出资人。

  第二十九条 被拆迁人不选择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拆迁补偿方式,又无力购房的,可以向拆迁人提出申请,由拆迁人提供不小于原住房面积的房屋以标准租金租住。拆迁人将扣除区位补偿部分后的房屋货币补偿金额支付给被拆迁人。

  直管公房、单位自有房屋承租人不选择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拆迁补偿方式,又无力购房的,可以向拆迁人提出申请,由拆迁人安排不小于原住房面积的房屋以标准租金租住。

  第三十条 用于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交付使用时,拆迁人必须向被拆迁人提供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所需的有关文件资料。

  拆迁人用预售房屋进行产权调换的,按照国家商品房销售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拆迁住宅房屋按照以下办法计户:

  (一)自住私房凭房屋所有权证计户;

  (二)租住私房凭租用凭证和户口簿计户;

  (三)租住直管公房凭公有住房租赁证计户;

  (四)租住单位自有房屋凭公有住房租赁证或者出租单位证明计户。

  拆迁非住宅房屋按照以下办法计户:

  (一)非住宅房屋自用的,凭房屋所有权证和营业执照计户;

  (二)非住宅房屋出租的,凭房屋租赁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计户。

  第三十二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提前搬迁的,拆迁人应当适当发给搬迁奖励费。奖励标准由拆迁人确定,并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三十三条 拆迁人应当按照规定付给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搬迁补偿费。

  实行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必须自行过渡,拆迁人一次性付给六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偿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自行过渡的,拆迁人按照约定的过渡期限付给临时安置补偿费;因拆迁人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偿费。

  搬迁补偿费、临时安置补偿费和电话移机等其他费用的补偿标准,由市和县级市物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据省有关规定核定公布。

  第三十四条 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具体补偿标准,由市和县级市物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核定公布。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涉及的价格标准适用时点,以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为准。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一)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实施拆迁的;

  (二)以欺骗手段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

  (三)未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房屋拆迁的;

  (四)委托不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房屋拆迁的;

  (五)擅自延长拆迁期限的;

  (六)接受委托的拆迁实施单位违反规定转让房屋拆迁业务的。

  拆迁人、拆迁实施单位有前款行为之一,造成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拆迁房屋评估机构与一方当事人相互串通,故意压低或者抬高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对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拆迁房屋评估机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由房产管理部门收回资质(格)证书或者公告资质(格)证书作废,对拆迁房屋评估机构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拆迁实施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吊销其拆迁上岗证,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胁迫、侮辱、殴打房屋拆迁工作人员,阻碍房屋拆迁工作人员依法拆迁房屋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的;

  (二)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后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对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三)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发布公告的;

  (四)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为拆迁人或者接受委托实施房屋拆迁的;

  (五)违反本条例规定作出拆迁裁决的;

  (六)违反本条例规定实施强制拆迁的。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之一,给拆迁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在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参照本条例执行。

  交通、能源、水利等国家和省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城市开发建设征用集体土地实施房屋拆迁的,其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后公布实施。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自X年X月X日起施行。

赔偿协议书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般代理。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特依法就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一、乙方对自己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县城关镇小吃一条街与他人共同故意伤害导致甲方重伤、残疾的犯罪行为表示非常后悔,但是,因为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等原因,不能足额赔偿甲方所有损失,愿意一次性赔偿因其犯罪行为所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贰万柒仟元整,¥27000元,甲方也愿意接受其给付的赔偿款,由甲方代理人收款出具收款条。

  二、甲方收到乙方给付的'上述赔偿款后,表示谅解乙方________犯罪行为和过错,保证今后不再因此事追究其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同时建议人民法院在对其量刑时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双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签字或者按指印时发生法律效力,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二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赔偿协议书9

  赔偿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被赔偿申请义务机关:_________________区公安局,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局长: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赔偿申请事项

  1、请求法院依法责判令被赔偿申请人对申请人排除妨碍、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赔偿申请人限制人身自由______________天的损失费______________元。

  3、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赔偿申请人赔偿一次性精神抚慰金______________元。

  事实和理由

  一、赔偿申请人于20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日以及20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递交了赔偿申请。至今4个多月未作出赔偿决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赔偿和非刑事司法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试行)第十五条;“上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对下级人民法院、下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的赔偿案件立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的规定。因此,赔偿申请人再次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起申请。

  赔偿申请人于20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收到重庆市公安局渝公确复字[20_______________]第8号确认复查决定书,申请人不服,因被申请人在20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实施刑事拘留申请人时没有传唤证、拘传证、拘留证以及现场勘验笔录,甚至今日还没有释放证明书,经申请人多次索要以上文书,被申请人仍拒绝送达(附证据20_______________。12.30申请书),永川公安局以涉嫌伪造公文羁押申请人____________天纯属故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乱抓乱捕玩忽职守的违法行为。

  二、(20_______________)渝五中法刑终字第125号刑事裁定书【20_______________,4.7日】案件中认定袁影等8名人都是证明犯罪分子薛从来伪造公文诈骗钱财的证人。首先,“证人具有不同于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当事人参与诉讼总是和一定的诉讼请求或诉讼抗辩联系在一起的,当事人参加诉讼的根本目的在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证人在诉讼中则没有自身的诉讼请求或者抗辩,其参加诉讼的根本目的不在于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而是客观地陈述一件事实”。

  再次,“证人也具有不同于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诉讼地位。证人参加刑事诉讼不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而是客观地陈述其所感知的案件事实,而不管其陈述是有利于还是不利于一方的当事人。强调证人作证是向国家尽义务,而不是向当事人尽义务,具有重大的'意义,它可以为我们提供理解很多证人制度的钥匙”:________________

  第一,证人作证既然是向国家尽义务,那么证人就应当如实提供证言,如果故意作伪证,就意味着他在故意违反法定的义务,应当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责任。为此,各国法律不仅在实体上规定了伪证罪,而且在程序上规定了作证的宣誓或者具结程序。

  第二,证人作证既然是向国家尽义务,那么经司法机关合法传唤,证人就应当出庭作证,证人拒不出庭作证就不应仅被视为对当事人的不负责任,而应视为对国家法律的公然对抗。正是从这个角度来理解,强制作证便具有了理论根基。

  第三,证人作证既然是向国家尽义务,那么证人作证的费用就应由国家承担。

  第四,证人作证既然是向国家尽义务,那么国家就有责任保障证人的人身安全。

  根据以上规定被赔偿申请人非法刑事拘留申请人的违法行为理应承担侵权赔偿的责任。赔偿请求人根据新颁布的《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四条、第十一条、第十七条(1)(4)项、第十八条(1)项,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故请求人依法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要求依法判决赔偿。

  现将计算方式列罗如下

  1、非法拘留37天_____125.43元_____5倍=4640.00_____5倍=23204.55元

  2、20_______________年6月9日至20_______________年4月2日共计270天,减去羁押时间37天,其余233天_____125.42元=29225.00元(以20_______________年社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为标准)。

  3、20_______________年6月9日确认申请人进京办事的火车费238元,汽车费27元,住宿费2个月_____210元/月=420元。生活费每月按500元_____2个月=1000元。

  4、三星牌手机一块270.00元(以票据为证、新手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确定民事精神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第9条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2)之规定,因此,赔偿申请人要求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判令永川区公安局赔偿申请人一次性精神抚慰金______________元。总计:______________元。

  根据以上事实和法律规定,故赔偿申请人依法再次向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判令被申请人给予赔偿。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赔偿协议书10

  甲方:

  乙方:

  乙方于____年___月___日被甲方聘为该施工队工人。____年___月___日乙方在施工时,在3米高脚手架上单手打电锤,由于施工不当,从脚手架上跳下来,导致双脚骨折。事发后,甲方将乙方送到医院进行治疗20天,并支付了全部医疗费用。为解决乙方工伤事宜,甲、乙双方方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由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后续医疗费、工伤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工伤期间工资、护理费、伙食费、交通费、经济补偿等各项费用共计___万元整。

  二、乙方领取上述各项费用后,双方劳动关系立刻解除;

  三、乙方领取上述各项费用后,乙方自愿放弃赔偿差额权利;

  四、乙方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劳动关系发生及解除所产生的各项权利;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赔偿协议书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因乙方工伤事故赔偿问题,、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并严格按照本协议书条款执行:

  1、乙方于今年进入甲方维修队任职杂工员工。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在深圳市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时,由于乙方擅自操作抽水机并导致其右手被严重挤伤(第2-5指毁损伤)。后甲方及时送往深圳市_________________人民医院接受治疗,治疗期间甲方派专人对乙方进行护理,并已支付其在工伤治疗期间的一切费用(含医疗费)。现已愈合出院。

  2、现乙方要求甲方就上述工伤事故给予其赔偿并提出离职。双方经协商一致,确定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一次性工伤赔偿款(包括后续医疗费、工伤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工伤期间工资、护理费、经济补偿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现金付款),以终结双方有关工伤事故赔偿问题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并放弃追究甲方的一切法律责任。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不得就上述赔偿问题另行主张任何权利,甲方也不再承担任何义务。如乙方违背上述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赔偿责任。

  3、甲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后三天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上述赔偿费,乙方自收到甲方的赔偿款之日搬离甲方维修队。

  4、本协议自签订时生效。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年__月__日

赔偿协议书12

  甲方(赔偿人): , , ,

  乙方(被赔偿人): , , ,

  丙方(被赔偿人): , , ,

  20xx年3月22日,甲方驾驶小轿车与乙方驾驶的摩托车相撞,致使乙丙两人受伤。乙丙被撞伤后被立即送往 住院治疗。经检查,丙方有八级残疾可能。现乙丙经过 天住院治疗,伤情恢复良好。乙丙方欲放弃对甲方的追诉,现甲乙丙三方经过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赔偿协议,以备共同遵守。

  一、由甲方赔偿乙丙方医疗费(包括前期住院及二次手术费用)、残疾赔偿金、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鉴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总计 元。

  二、以上款项先由甲方在保险理赔款不足限额范围内先行支付乙丙余下款项待保险公司理赔后直接打入乙丙提供的银行账号上: 。

  三、该赔偿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协议。

  1、赔偿的各项费用为一次性赔偿限额,乙丙双方不得就后期治疗产生的费用另行起诉。

  2、如乙丙后期残疾程度增加,甲方不再负担乙丙因残疾程度增加产生的一切费用,乙丙也不得就因残疾程度增加另行起诉甲方。

  3、乙丙有义务并应协助甲方办理理赔事项,全面及时提供理赔所需的.全部材料。如不提供,须支付甲方因理赔不能造成的各项损失及违约金 元。

  4、双方签订此协议后,再无其他争议事项。

  四、本《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留存

  五、本协议书甲乙丙三方签字纳印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赔偿协议书13

  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单位名称: __________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邮编: 电话:

  被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邮编: 电话: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 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职务: __________邮编: 电话:

  房屋承租人(使用人)(以下简称丙方):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邮编: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单位名称: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邮编: 电话: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建设需要,经批准取得_________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及___________等规定,对乙方的房屋进行拆迁,甲、乙、丙_____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被拆除房屋现状

  (一)房屋所在地点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有证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房屋使用面积___________,房屋产权证号_________),房屋的用途_________,房屋的产权性质_______,房屋的结构_________,房屋的总楼层数__________,房屋所在的楼层数___________,房屋的朝向______________。

  (二)房屋内部设施及装潢情况:

  (三)房屋的附属物及构筑物情况:

  (四)机械设备情况:

  第二条 乙方或丙方基本情况

  (一)被拆除房屋为住宅时:

  1、乙方有正式户口________人(其中常住人口_________人),分别是(姓名、性别、年龄、与户主关系等)。

  2、丙方有正式户口_________人,分别是(姓名、性别、年龄、与户主关系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拆除房屋是非住宅时:

  1、乙方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丙方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房屋拆迁补偿选择第________种方式: 1、货币补偿。2、房屋产权调换。

  第四条 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方式

  (一)货币补偿金额的确定选择第_________种方式:

  1、根据当地政府公布的货币补偿基准价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价格。

  2、根据当事人共同

赔偿协议书14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因乙方工地受伤事故赔偿问题,经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并严格按照本协议书条款执行:

  1、乙方于___年,由工程劳务分包人胡邦生将其带入甲方施工的石河子第二水厂管网配套工程,从事管道安装施工作业。由于乙方违章作业,在管道铸铁管被挖掘机抬起,穿钢丝绳起吊时,擅自将手伸入铸铁管下方挖取石块,铸铁管滑落,导致其右手被挤伤(第5小拇指毁损伤)。后甲方及时将乙方送往石河子市二医院接受治疗,治疗期间甲方派专人对乙方进行护理,并已支付其在工伤治疗期间的一切费用(含医疗费)。现已全愈出院。

  2、现乙方要求甲方就上述受伤事故给予其赔偿。双方经协商一致,确定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一次性受伤赔偿款(包括后续医疗费、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受伤期间工资、护理费、经济补偿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整)(现金付款),以终结双方有关受伤事故赔偿问题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并放弃追究甲方的一切法律责任。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不得就上述赔偿问题另行主张任何权利,甲方也不再承担任何义务。如乙方违背上述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赔偿责任。

  3、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公平、合理。

  4、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的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6、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乙方今后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按手模)

  ___年___月___日

赔偿协议书15

  甲方:

  乙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对乙方人身损害赔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在受甲方雇佣期间人身权益受到损害。在乙方住院及休养期间,甲方已支付了包括乙方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等一切费用。二、在乙方受伤休养期间,甲方已按乙方的.工资标准(XX元每月)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另外,甲方再支付给乙方个月工资元。

  三、乙方经伤残等级鉴定,评定伤残等级为九级,为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对该损害达成一致,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一次性付给乙方元(大写:)。二、三项合计元。

  四、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对协议全部内容不得反悔,任何一方反悔即视为违约,应承担二、三项赔偿金总额一倍的违约金。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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