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安全协议书

时间:2023-03-02 08:19:29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学生安全协议书14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确立某种法律关系。那么协议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生安全协议书,欢迎大家分享。

学生安全协议书14篇

学生安全协议书1

  甲方:______学校

  乙方:______

  根据教育部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要求,本着向学生及其家庭高度负责的精神,为保持良好的教学、生活、管理秩序,学校原则上要求所有学生均应在校住宿。但因确有客观原因或坚持要求在校外住宿(含在外租房住宿或投靠亲友自行解决住宿)的,须由学生家长到校与校方签订书面协议。为了加强在校外住宿学生的管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经双方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申请在外住宿的学生须在每学年结束前两周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签订协议。

  二、在校外宿舍的学生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到校上课和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在校外宿舍的学生享有校内住宿学生的`同等权利。

  三、在外住宿的学生要如实填写《________学校学生校外居住申请表》,办理表中规定的相关手续,并向学校提供与房东签订的租房协议,定期向学校报告学习、生活情况。如租房地点变动要及时向学校报告。

  四、在外住宿学生应服从所在辖区的管理,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

  五、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纠纷、事故、人身财产安全等,均视为个人行为,学校不承担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学生处、学生所在学院、家长各持一份。

  七、协议与国家法律、地方法规相冲突之处以后者为准。

  辅导员签字: 学生签字:

  院长(系主任)签字: 家长签字:

  (学院盖章)

学生安全协议书2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为规范和加强我校接送教师车辆管理,建立优良的运营秩序,确保教师乘车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责任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甲方职责:

  一、落实接送教师车辆安全管理责任制。

  校长是接送教师车辆管理第一责任人,必须负总责,亲自抓,把接送教师车辆的安全管理列入学校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常抓不懈。分管领导要靠上去抓,管理人员要专人专车,确保不出现管理死角,不发生安全事故。并将教师接送车辆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年终考核内容。

  二、建立接送教师及车辆台帐

  1、学校对教师接送车辆和驾驶人信息、接送方案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2、学校负责统计参加接送的教师数及居住分布情况,会同交通、公安等部门制定行车路线,并代收接送车费与承运人统一结算。

  3、严格检查接送教师车辆运营资格。接送学校教师的车辆,无论其权属如何,学校都有责任和义务对其安全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三、切实加强对教师的乘车安全管理

  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接送教师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落实教师接送的安全管理措施。

  1、安排专人组织教师乘车,维持秩序,承运车辆必须服从学校的`指挥调度。

  2、如遇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车辆出行前,主动联系车辆驾驶员强化安全措施后,方可出行,若车辆不能出行,由学校负责通知乘车教师。

  3、监督接送教师车辆时速限制在安全系数以内。如出现超速,及时阻止,驾驶员必须服从,否则后果自负。

  4、监督检查驾驶员有无饮酒现象、是否换用驾驶员等,出现上述情况,要停止组织教师乘车,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5、发现接送学生车辆有顺路载客、参与客运市场经营、包租给单位或个人作客运用车等违规现象,要及时教育制止。对严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车辆,由学校上报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处理,直至取消其接送教师车资格。-- 1

  6、安排专人每天一次对车辆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统计汇总。

  四、严格执行核定的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不得随意提高票价。

  每个教师每月80元,单趟40元,学校每月补助1750元

  乙方责任:

  1、接送车须30座以上客车,具备合法手续及有效行驶证。严格禁止使用货运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或者拼装车以及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的客运车辆接送教师。

  2、接送车辆必须参保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和乘车人员保险。

  4、学生接送车的驾驶员必须持有准驾车型三年以上的驾驶资格,并具备相应期间的安全驾驶经历,驾驶记录良好,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严禁没有相应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接送教师的车辆。

  5、承运人与被接送教师之间建立承运合同关系,承运费用按物价部门的定价与学校统一结算,不得随意加价,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送教师,否则须承担赔偿责任。

  6、承运车辆只能专业从事教师接送营运,不得用于其他营运活动,如有违法则直接取消接送资格。

  7、承运人必须服从学校的调度指挥。在规定的时间到位接送,因故不能正常运营时,应当及时通知学校。

  8、承运人须对车辆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9、承运人要做到“三定”,即定人、定车、定线路。定人:即每辆车要有固定的驾驶员,不能随意更换,如要更换,必须到交警部门备案,经审核方可更换;定车:即接送教师的车必须是固定的车辆,且车况良好。定线路:即接送教师必须沿固定的线路行驶,不能随意更改,避免给教师造成不便。

  10、在接送途中,驾驶员不得有顺路载客、超载、超速、随意接听电话、吸烟、酒后驾驶等违规行为。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教育局备案,本协议签订时效为壹年,即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双方签字后开始生效。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月____日

学生安全协议书3

尊敬的家长:

  为保障孩子能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安全是头等大事,关系到社会和谐、家庭幸福、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危。根据我校实际,针对学生年龄尚小,处理突发事故能力较差等情况,学生上学、放学路上和滞留校园的'安全问题应引起家长的高度重视。为使广大家长(监护人)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和准时接送子女上学、放学,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与家长(监护人)签订如下协议:

  一、家长(监护人)必须准时接送子女上学、放学,子女上学、放学的安全必须由家长(监护人)负全部责任。

  二、家长(监护人)不得委托任何人接送或陪护子女上学、放学(包括在本校就读的子女的兄弟姐妹);否则,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家长(监护人)负全部责任。

  三、家长(监护人)必须根据放学时间准时接子女离开校园,不准子女在校园滞留,否则,发生安全事故或引起的相关安全事故,由家长(监护人)负全部责任;

  四、此协议由家长(监护人)详细阅读,亲自签名并按指印后交回学校存档。

  五、作息时间:

  9:10上课,11:40放学;下午1:30上课,3:15放学。

  家长(签名):

班主任(签名):

  电话:

班主任电话:

  XXXXX小学

  20xx年XX月XX日

学生安全协议书4

  甲方:共青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委员会

  乙方:

  使用项目: 使用时间:

  使用单位负责人: 联系方式:

  为保障乙方便捷地开展学生活动,甲方向乙方提供大学生活动中心的使用权,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签署并遵守以下协议。

  甲方:

  1。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按商议时间准时到位。

  2。中心工作人员使用设备,用电时需小心谨慎,并负责妥善保管中心内部一切设备,对损坏的设备应及时登记上报。

  3。中心工作人员工作态度必须热情,友善,并尽力配合使用单位保证活动顺利进行,并于活动结束监督使用单位进行相应的工作。

  乙方:

  1。使用单位在使用期间负责大学生活动中心的一切财产安全和防火安全,如活动结束后发现有财产损失或其他安全事故发生,皆由活动使用方承担。

  2。为保证活动的安全,使用单位(部门)必须需自行与保卫处等相关部门协调大中型活动举办中涉及的'安全防范事宜。参加活动的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堵塞本中心周边道路。使用单位必须按按本中心观众席位数组织安排人员,不得超员,并组织观众有序进退场。会场内需保证各消防通道的畅通,会场空气的流通。禁止在通道中摆设任何有碍通行的物品。

  3。使用单位在借用大学生活动中心期间,应维持中心原有布置不被破坏,如确实需要变动相关布置需征得中心管理人员同意,并于活动结束后恢复原样。

  4。使用单位在借用大学生活动中心期间,应保证中心内全区域禁烟,禁止使用明火及燃放烟花爆竹;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一切危险物品入内;未经允许,不得私自乱接电线;除发生火灾,禁止动用消防设施;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舞台布置。

  5。使用单位在使用中心设备时应小心谨慎,如有出现器材损坏,使用单位应照价赔偿或负责维修。

  6。使用单位在中心举办的活动必须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群众性文体娱乐活动登记审批表)中的申请事项相符,不得擅自变更,否则停止使用,并予以相应处罚。

  7。使用单位应严格遵守以上条款,若违反其中条款,将取消该单位当年申请使用大学生活动中心的资格。

  本协议经双方认可,自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共青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委员会 乙方:

  代表签字(盖章): 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学生安全协议书5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或由教职员工和学校共同负责,学校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在校园内骑自行车,违反规定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泡、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0、学生应按学校指定地点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应按学校签订的责任书去履行职责,否则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负责。如果受害方能证明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学校可承担部分责任。

学生安全协议书6

  尊敬的各位家长:

  暑假到了,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使学生不发生游戏、交通、用电、游泳、饮食等安全事故,特与你们订立如下协议:

  1、 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小学生不得在马路上骑自行车。不在公路上跑闹、玩耍;横穿公路要走斑马线,不得随意横穿。

  2、 不得到人工湖、水库、方塘、水井等危险的地方钓鱼、玩耍、洗澡。

  3、 到游泳馆游泳必须要有家长陪同,不得单独游泳。

  4、 要在家长的指导下逐步学会使用普通的家用电器。 不要乱动电线、灯头、插座等。

  5、 不要在标有“高压危险”的'地方玩耍。

  6、 不准玩火,不得携带火种,以免发生火灾。发现火灾及时拨打119,不得逞能上前扑火。

  7、 购买有包装的食品时,要看清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三无”食品、过期食品一定不要购买食用。

  8、 大雨天气,任何学生不得外出,不得在大树及高大建筑物下避雨。如遇洪峰要顺楼梯到高楼层或地势较高的地方防汛。

  9、 高温天气,要采取降温措施,防止中暑。

  10、雷雨天,不要使用任何电器设备,避免雷击。

  11、 不与陌生人讲话,一个人在家,不要随便给人开门,如有事情等大人回来再说。

  12、 外出旅游或走亲访友,万一迷路不要惊慌,要呆在原地等候父母回找或及时拨打110,请求警察叔叔的帮助。

  13、 睡觉前要检查煤气阀门是否关好,防止煤气中毒。

  14、 不得玩易燃易爆物品和有腐蚀性的化学药品。

  15、 不偷不抢,不拉帮结火,不打架斗殴

  16、不到网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去玩,不参与赌博。

  以上各条请家长协助学生共同遵守,让您的孩子平安健康的渡过暑假。

  暑假时间安排:从20xx年7月17日起至8月30日止,共45天。学生8月31日返校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老师签字:

学生安全协议书7

  为了确保特殊幼儿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园实际,特签订特殊学生安全协议:

  1、幼儿特异体质(如:食物过敏、某种用品过敏等)特定疾病(如:先天心脏病、癫痫、哮喘、肺炎、肾炎、严重多动症、伤残等)、异常心理等情况的学生属于特殊学生。

  2、开学报名时,家长或监护人要将相关学生的特殊体质、特定疾病、特殊心理等情况告知班主任老师和幼儿园校医。班主任要求任课教师应根据特殊学生体质情况,限制或合理安排特殊学生参加相应的课内外活动及劳动。

  3、学生家长是学生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4、学校教师应对特殊学生给以特别关怀。特殊学生突发疾病,科任教师要第一时间告知班主任老师,班主任老师在第一时间告知学生家长的.同时及时护送至医院进行救治。

  5、特殊学生与他人发生纠纷,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协调处理纠纷,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赔偿责任。

  6、特殊学生上学、放学(住宿生星期日到校,星期五放学)途中,必须由家长接送,如家长要求不接送,而由学生自己独自回家,则由家长书面写出申请,并承诺安全责任。且出现一切不安全事故责任完全由学生家长负责承担。

  7、特殊学生私自到河滩洗澡、攀爬危险物、做危险性游戏等造成意外事故的完全由学生家长负责承担一切责任。

  8、除本协议之外,都必须遵守《田坝乡学生安全责任书》各条款。

  9、本协议一式三份,家长、班主任、学校各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小学毕业自然失效。

  学生监护人签字(右大拇指纹):

  特殊学生签字:[年级()班]

  班主任签字:

学生安全协议书8

  为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的安全事故,维护学生和学校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将学校与家长(监护人)、学生三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告之于后,三方都应认真履行相应的义务与责任。

  一、学校应承担的义务与责任:

  (一)学校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严肃校纪校规,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积极消除教育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

  (二)学校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学校未依法履行职责,导致学生出现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家长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一)家长(监护人)必须加强对自己子女(被监护人)进行安全教育,父母或监护人应依法对学生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不能因工作忙或其他理由对孩子不管不问,将父母(监护人)应尽的教育和监护责任推给学校承担。按法律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

  (二)父母或监护人应坚持对孩子进行正面引导和教育,方法不能简单、粗暴,不能当着孩子的面发泄对社会、对人生的不满,以免让孩子对未来失去信心而产生极端行为,导致发生安全事故。

  (三)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配合学校对孩子进行常规管理教育,不能袒护学生的缺点错误,特别是当着老师、学生的面,使用暴力语言和暴力行为袒护学生的缺点错误,以免滋长学生的不良行为和扭曲学生的健康人格,加剧双方的矛盾而引发安全事故。家长(监护人)必须严格要求子女做到:

  1、不准未满12岁儿童骑自行车及驾驶机动车辆;走路靠右行,横穿公路时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不抢道、不攀不爬机动车辆,不乘坐拖拉机和非营运的车辆,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奔跑、戏闹,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

  2、不准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库等水域洗澡游泳或游玩,不在水边戏水、钓鱼等。

  3、不准到施工场地或危险房屋、危险地段、桥梁游玩和逗留。

  4、不准攀爬电杆、树木、房屋栏杆,不得翻越围墙,不在教室、校园围墙及危险区域嘻闹和做游戏。不得爬门钻窗,不往门、窗外投掷杂物。

  5、不准玩火,不准私自外出,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不燃放烟花爆竹。

  6、不准随便接触电源和带电电器;不得在教室、办公室私接电源,使用电炉和其他用电器或点蜡烛,不得在雷雨时躲避于树下、电线杆下或其他容易引发雷电击伤的地方。

  7、不准随便吃零食、野果,不买“三无”产品,不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8、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不得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

  9、不准进行不安全的戏闹,如抛石头、土块、杂物、弹弹弓,拿竹木棍、铁器、刀具等追逐打闹。

  10、不准未经家长同意私自外出、外宿和远游,防止被不法分子绑架、拐骗和走失。

  11、不准参与非法组织活动,不偷、不抢、不骗、不打架斗殴、不酗酒闹事,不吸食毒品,不参与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12、严禁未成年人参加农村封建迷信活动,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看不良书刊、音像,不摆阔气乱花钱。严禁小学生在进入“三厅、两室、一吧”活动。

  13、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规范基本言行,培养良好习惯。

  1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互助友爱,遵纪守法,弘扬社会公德,讲文明,讲礼貌,不干扰他人正常学习、生活,不早恋等。

  15、爱护国家公共财产及学校的各项设施设备,花草树木,做到公物完好无损,损坏公物要按价赔偿。

  16、不得携带、窝藏管制刀具、棍棒、、红外线手电筒等器具进入校园。

  17、不得无故旷课,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应先征得班主任同意后,按请假制度办理手续。

  18、发现外来干扰、影响学校正常秩序的社会不法分子和外校学生的,要规劝其离校;发现违法乱纪者,应及时向老师和学校报告,努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19、加强对孩子的心理健康教育,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矫治和帮助,培养他们树立远大理想和健全的人格,避免误入歧途。

  20、教育孩子不要与品性不端的社会闲杂人员接触和鬼混,以防孩子犯罪和受到伤害;

  21、《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22、《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学生在校生病或其它原因,不适宜上体育课要提前告诉体育老师,不能上学时要及时向班主任请假,并递交请假条,请假条要家长签名;

  23、督促学生要准时上学,放学按时回家,不要在路上逗留玩耍或未经家长许可擅自到同学或亲戚朋友家玩,放学后也不要在校园里逗留玩耍。

  24、《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并验预防接种证。

  25、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要求,我校幼儿园、小学一至三年级学生家长应每天按时接送,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为确保学生安全,接送学生家长及车辆不允许进入校园,必须在校大门口两侧等候。接孩子时教育孩子有礼貌地和老师告别,使班主任心中有数。请家长嘱咐孩子不得提前到校,否则责任自负。

  26、学生违反以上各条规定的,由校方老师及家长给予严肃批评教育;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按有关法律法规条款规定处罚;造成事故及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因以上原因出现的学生伤害事故应由其监护人(家长)承担责任。

  (四)安全事故责任,除以上条款外,出现《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所列相关事故者,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执行。

  三、学生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一)学生在校应遵守学校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因违犯校纪校规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承担。

  (二)学生在校应虚心接受老师及管理人员的批评教育,对个别教师的教育有不同的意见,可以按正规渠道向学校领导反映,不得故意闹事,扩大矛盾,更不得蓄意报复老师。

  (三)在实验操作中要按规定正确操作,不得违规操作;在体育活动或集体活动中,要服从指挥,统一行动,不得单独行动或从自己兴趣出发自行其是,另搞一套。如果由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负责。

  四、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造成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四)学生自杀、自伤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危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规定认定: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若出现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任何一方都必须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按规按序妥善处理,不得无理取闹,《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学校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八、本协议书自学生家长签订之日生效,至学生离开本校(含毕业或签订新的安全责任书)时失效。

学生安全协议书9

  为了贯彻落实各级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会议文件精神,提高学生家长的责任意识,防患于未然,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切实有效地做好学生交通安全工作,促使社会、学校与家庭共同来关心学生的交通安全,经芜湖易思教育培训与学生家长共同协商,特立协议如下:

  一、学校在学生在校上课阶段我校有责任提供舒适,安全,文明的求学环境,学校承当由于学校安保措施不到位而造成的安全隐患而致使意外伤亡事过的责任,但是在学生来我校的路上及补课结束后离开我校办公场所外而发生的任何意外事故与我校无关。

  二、任何自然灾害致使发学生发生外事过与我无关,我校不承当任何责任,如地震,洪灾,海啸等。

  三、家长应拒绝孩子乘坐超载、超速的车辆。

  四、家长应拒绝孩子乘坐没有交通、交警、教育部门核发校车准运证的社会车辆。拒绝乘坐拼装、报废、无证的各类机动车、农用车、三轮车、拖拉机。

  五、家长应拒绝孩子上下学乘坐驾驶者技术不熟练的车辆和残疾车。

  六、家长应拒绝与他人私自合租车辆接送学生。

  七、家长应拒绝孩子乘坐司机酒后、鲁莽、疲劳驾驶的'车辆。

  八、家长要禁止孩子骑摩托车、电动车及自行车上学。

  九、家长要切实关心学生的安全,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上学放学途中做到不乱穿马路,不在公路和河边追逐玩耍,放学要及时回家。

  十、家长接送学生的车辆要停放在校门外的道路两侧,不得阻碍交通,不得私闯校园,不超载、不抢行。

  十一、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家长、学校各执一份。

  (盖章) 学生姓名:(签名) 学生家长: (签名)

  20xx年3月27日

学生安全协议书10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学生)责任

  一、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企业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一)在学生返企、离企途中发生的;

  (二)在实习后、节假日等企业工作时间以外发生的;

  (三)各种情形的自杀伤亡者;

  (四)企业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五)地震、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来自企业外突发性的损害;

  (六)学生应按企业指定地点食宿,在实习点外食宿和购买零食吃造成意外后果的,企业不承担责任。

  (七)其他在企业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二、学生或者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社会公共行为准则、企业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二)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单位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三)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或企业的;

  (四)学生或者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五)自行驾驶机动车辆而伤亡者;

  (六)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

  (七)自行外出郊游而伤亡者;

  (八)私自带、藏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引起的'伤亡者;

  (九)擅自离开实习点出走,下落不明或伤亡者;

  (十)吸毒引起的伤亡者;

  (十一)学生假期间出现的伤亡事故;

  (十二)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等,因此发生的赔偿纠纷,应由肇事者承担负责;

  三、学生在实习期间饮酒、打架斗殴、偷盗、私自乱接电、外出游泳等其他不良行为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学生自行负责,单位有权利辞退:

  四、学生在实习期间未按学校、企业的工作操作要求进行操作,造成的事故及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行负责:

  五、学生若在此期间亡故,学校必须及时通知家长来企处理善后事宜,一般在事后五日内处理完毕。逾期企业可酌情自行进行善后处理:

  六、学生在实习结束后所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企业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企业应积极进行协商调解。受伤害的学生的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实习单位)责任

  一、学校根据单位(企业)的需要,同意推荐实习生,到单位(企业)参加定向实习工作。单位(企业)提供实习场地和选派技术骨干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二、实习期间单位(企业)负责对学生进行教育、培训和管理。由单位(企业)根据实习生的个人情况及单位(企业)需要,统一安排实习岗位。

  三、实习期满时,单位(企业)对学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作出实习鉴定。并将学生实习情况如实反映给学校。

  四、学校实习生实习期间如严重违反单位(企业)规章制度,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单位(企业)有权提出更换人员或结束实习。

  五、实习期间的福利待遇单位(企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适当发放。

  六、在实习期间单位(企业)保护学生的安全,发生非工伤意外事故,则按法律规定由过错人承担相关责任。

  七、学校实习学生要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规定及学校实习规章制度,并服从单位(企业)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如因学生个人不服从管理或安排造成协议不能按期执行或其他意外,单位(企业)有权辞退学生。

  八、用人单位应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九、用人单位不得向学生提供机动车辆,以免学生受到伤害。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乙方:(学生)

  年 月 日

学生安全协议书11

  甲: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_

  基于实际情况和广大考生家长的要求,我校同意部分考生自行赴县城参考,为了确保考生的人身安全,学校(甲方)和考生以及考生家长(乙方)签订以下安全协议:

  一、每位考生至少需有一名监护人陪同考生赴县城参考,且往返县城不得乘坐三无车辆,参考期间遵守交通法规。

  二、考试期间,乙方全面负责其自身人身安全。

  三、乙方(考生家长)考前认真做好考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特别是强化考生的自我保护意识。牢记学校中考带队的.联系电话,有情况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

  四、乙方(考生家长)护送考生安全到达考点并在考试结束时安全返回住处;每科开考前半小时带领考生进入考点,考试结束前30分钟在考点外等候考生并安全带回住处。

  五、考试期间,乙方(考生家长)需照管考生不暴饮暴食、不吃生冷食品,不吸烟、不喝酒、不去网吧,乙方需遵守法律法规、不闹事、不打架斗殴。

  六、考试期间,乙方须与考点领队保持联系,有问题及时反映,以便做到妥善解决。

  七、乙方(考生家长)一定要认真负责,确保考生安全无事,如由于乙方未按上述条款去做而造成的安全问题与学校领队及班主任无关,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此安全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望乙方积极配合甲方搞好此次中考安全。此协议仅适用于中考期间。

  甲方: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学生安全协议书12

  根据楚雄市职业高级中学就业处《关于学生选择到就业单位实习的管理办法》精神,特制订安全协议,由学生、班主任、就业处共同签签署,学校监督执行。

  学生申请提前离校进入就业岗位,在未毕业之前,学籍管理还在学校,应遵守以下协议:

  一、学生在用人单位期间,要自觉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学生违法违纪,按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二、学生必须到签定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顶岗实习。凡以就业为名擅自离校,不到用人单位就业,按违反学校纪律处理。

  三、学生离校顶岗实习期间,所发生的人身安全等意外事故,由学生本人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必要时学校予以配合用。

  四、学生离校顶岗实习期间,要按教务处等部门的??要求,及时返校参加有关课程的考试、考核。考试合格者颁发毕业证书。

  五、学生离校顶岗实习期间,必须按上级的.规定,按时交纳相关费用。

  六、学生离校顶岗实习期间,享受在校生的有关待遇。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学生本人、就业处各存一份。

  八、未尽事宜由学生本人与学校协商处理。

  学生签名:年月日

  班主任签名:年月日

  就业处负责人签章:年月日

学生安全协议书13

  __________学生家长(监护人):

  为关爱特异体质学生,为进一步保证你的子女及学校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现双方达成如下相关协议。

  1、家长应主动向学校及班主任说明子女属特异体质,并详细向班主任、课任教师说明在校期间应对该子女注意的事项。家长瞒报病情的,学校不负责任。家长应定期打电话或来校了解学生在校身体状况,教育子女注意膳食营养。

  2、学生身体有疾病,如癫痫病、心脏病、精神病等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家长应给予治疗或休学。由疾病导致的自身安全问题由学生本人和家长负责。

  3、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后应当及时告知家长,并在治愈后方可上学。班主任在了解学生情况的基础上要对特殊学生特殊对待,如上操、上体育课、劳动等不适合的特异体质学生参加的.应劝说该生不参加。

  4、家长应按医院相关要求做好对子女的身体体质检查工作,并将体检结果及时真实告知班主任老师,避免发生意外。

  5、学生因自身身体情况引起的病情发作,学校或教师在知情的情况下要尽快通知家长,家长要保证通讯畅通,非学校能力范围内,学校不负责任。但因学生的特异体质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学校及教师不承担责任。

  6、家长(或监护人)必须与学校保持有效的联系,联系方式有变更须立即通知班主任和学校。

  7、家长应提醒子女在有病时积极主动报告班主任老师,并到医院就治,不得乱服药物。隐瞒病情,甚至逃学,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家长和子女承担,学校概不负责。

  8、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家长要特别关照,专人接送,在此期间出现的任何意外与学校无关。

  9、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安全事故,学校尽了管理义务并无过失的,学校不承担责任;事故的责任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和承担:

  (一)学生自行上学、放学、离校、返校途中发生的;

  (二)学生不服从管理擅自外出或者自行组织活动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或放假期间,学生违反学校规定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活动期间发生的;

  (四)学生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共行为准则,违反学校规章制度与纪律,经学校教育拒不改正,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五)学生有特异体质、异常心理状态、特殊疾病,学校不知道,学生、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告知学校的;

  (六)学校发现学生有行为、身体、情绪上的异常情况,采取必要措施后,及时告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但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10、此协议一式两份,一份由学生家长保留,一份由学校留存。

  班主任(签名):__________学生监护人(家长签名)__________

  学生(签名)__________

  学校(盖章)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学生安全协议书14

  为了加强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保证周末回家学生在离校、返校期间的安全,结合目前形式的具体情况,特签订以下安全协议。

  1、学生在离校之前,老师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督促学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国家法规。

  2、学生周末在校外的安全由学生家长负责。学生在离校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学校规定的'政治安全和自身的人身安全,不得参加任何破坏国家安全和损坏国家利益的活动,不得参与、参加任何形式的非法、迷信及宗教活动,如有发生,班主任将对当事人严肃处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自己承担,校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生在离校后的居住期间,应当确保自身的安全,在离校、返校途中、或在家里出入娱乐场所、社会及社交活动等所造成的一切身体伤害和经济损失,校方不承担责任,由学生自己承担。

  4、学生在校外造成的意外伤害(如交通事故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学生本人和肇事者负责。

  5、因不可抗拒因素(如自然灾害、地震等)造成学生的人身伤害,由学生负责。

  6、学生必须按时返校、上课及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如学生未能按时返校,不仅学校将根据《偃师市双语实验学校学生违纪惩处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而且由于未按时返校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7、学生每周一至周四晚必须上晚自习并住校,于周五14:50离校,每周五晚学生到家后须由家长给班主任打电话报平安,并与周日下午17:00之前返校。否则取消周末自行回家申请。

  8、本校是封闭式管理学校,学生在未经政教处和班主任签字允许的情况下私自外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9、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学生家长持一份,学校政教处持一份。

  10、本协议自学生家长仔细阅读并同意相关条款后并在家长签字、学校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3月1日至 年7月6日。

  学生家长(监护人)签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长详细地址:

  家长联系电话:

  学校(盖章):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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